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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か 姐闻弟写书惊笑;天马行空醉游中!



  平平淡淡中的不平淡,时间在紧张而忙碌与激情迸射中过去,连续几天,赢病己都呆在家里,闷在房间里头写小说,哦不,更恰当的说是在家中梦中著书。



  一盏孤灯,一个书架,一方桌椅,一个略显寂寥的身影,面含微微笑,捧着一本书,舒舒服服地盘腿坐在床上,似在假寐云游见周公。这就是赢病己每日的基本常态。



  目前搜神记在赢病己和猫熊的通力合作下,已经进展到了第三卷。经过开头的一帆风顺,浪叠浪的急冲猛刺后,具体的情节刻画发展却不得不再三斟酌,经过反复思考,虽然有猫熊从基因记忆中撰写下来的搜神记主线大纲,但很多细微的地方已经与原著的版本脱轨,毕竟赢病己不是猫熊,依照天马行空的幻想谱写出来的搜神记,已然有了些改变,例如搜神记中描述的洪荒猛怪,仙侠法术,赢病己就长会幻想成佛本是道,诛仙、等精彩描述中的四神兽道法。



  赢病己幻想的产物发生了改变,那么自然而然的以他的思想为第一  要准的猫熊所描绘出来的东西,自然也是同他所想的形象相当。



  不过赢病己版本的新版《搜神记在赢病己看过之后,觉得相比原著相似度已八九不离十,味道也略带一丝诛仙、佛本是道等百家神书地袅袅韵味,在猫熊这位巅峰大家的精雕细琢之下,绝对不比原著差分毫,用原著的笔锋笔法,大纲情节内容,再集合百家之精华,赢病己如仙如幻、亦真亦假地想象,百分百是超一流神作啊!



  至少在赢病己看来是这样地,无论是用上帝视觉看,或是创作作者来看,又或者是用观众的平常心来看,数十年书龄



  的经验告诉赢病己,这书比起原著,比起佛本是道等等后来神作,绝不掉分!



  不过说一千道一万,没有经过市场鉴定以及肯定的作品,不管你是小说还是电影歌曲,说它是神作也好夸的天花乱坠也行,别人也只当你是自吹自擂,黄婆卖瓜自卖自夸,吹牛逼嘛谁不会啊!是骡子是马牵出来溜溜,给观众瞧一瞧,看一看,由他们主持好坏,他们说你是好东西,那你就百分百是好东西,他们说你是臭鸡蛋破玩意,那就铁定是臭的发霉的臭鸡蛋,破的惨不忍睹的破玩意!为什么啊,半认真半开玩笑说,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雪亮的,因为观众就是上帝!



  云淡风轻,一个暖洋洋的午后。



  林芳一身素衣从家中走了出来,她抬头看了看天,温暖的阳光洒落在她那张已不在年轻却仍旧美丽的脸上,给她带来了舒服温暖的感受,家中虽有外债,可子女孝顺懂事,总算是一喜事儿,这让她的唇儿不禁扬起一抹愉悦的微笑。



  “今天也是个好天气。”她在心底里自言自语地说着,没忘记转身关好大门,打算去厂房继续打工了。



  这会儿,隔壁邻居家的大门哐哐声,突然间也打开了。



  赢家,赢病己的房中。



  赢病己虽然不会写小说,但认为只有先感动到自己,才能感动读者,也只有把自己全心全意的带入到搜神记地世界之中,猫熊也才能用最真实地写法写出让读者们感同身受的优美情节。



  赢病己试图将自己带入主角拓拔野的角色,梦里实景中,大多时候他就是拓拔野,拓拔野就是他,两者彼此不分离,不过实话实说,赢病己和拓拔野完全是两个人两种性格,为人处世都不尽相同,可以说是两个极端的人。



  搜神记根据树下野狐地设定:拓拔野英俊洒脱,善良正直,随和、极富亲和魅力,也非常有女人缘,有一个外号叫“拓拔磁石”。什么意思呢?意思啊就是女人心如海底针一般难以摸寻,但遇到这磁石就全都自动地吸到了一起了。



  这技能可真是对付女人,梦寐以求的两大必杀技之一啊!



  按常理来说,拓拔野不愧是一个完美的男人。但是在女人眼中,他多情,而且处处留情,在赢病己眼中他两不谋而合。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相似之处,在蛮荒的时期,拓拔野他没有城府,与之相反赢病己城府极深,注定不会向人坦露心扉,更不会被寻常人骗,拓拔野注定要被骗。



  赢病己有心计,算己算人,拓拔野他没有心计,注定要输人一筹。赢病己薄情寡义,拓拔野则太重情重义,注定会信错人,并且为情所累。赢病己做不到铁石心肠,但对凡不是自己人的外人却绝不心慈手软,拓拔野正好相反,他太容易心软,注定没有雷厉风行的霸气。提起野心,赢病己的野心是永无休止,不死不灭的!而正相反,同样的拓拔野也没有半点野心,注定容易颓废,成就不了千秋霸业!



  可假若将赢病己与拓拔野放置在同一本小说,同一个空间世界里,人们铁定会将赢病己当做大反派,把拓拔野当做正义使者,圣母之流。



  因为拓拔野虽没有赢病己的性格,可是他就是因为没有城府,所以单纯,所以那么多人甘愿为他丢掉性命。他没有心计,所以礼贤下士,对别人信任,也得到别人的信任。他重情重义,所以才会有真正的兄弟,才会有人为他出生入死。他心软,所以他心胸宽广,能忍人所不能忍。他没有野心,所以他可以和爱人雨师妾一起牧马南山,过逍遥快乐的生活。这才是他想要的,对于他这样人来说才是他真正应该得到的。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说到底拓拔野这种人对于大多数常人来说是没有危害地,或是同情心也好英雄情怀也可,总之赢病己这类人和拓拔野这类人性格对比,是为人所不喜地有心天下,却输一笔多情。



  不过随便啦,做自己,永远永远坚信这一点,赢病己不会比任何人差!



  想归这么想,为了照顾这本书赢病己也尽最大的努力构想拓拔野这个人物,代入这个角色,不过不可避免的加入一点点赢病己的私货就是了。



  随着赢病己和猫熊的默契合作,书的详情进展只会越来越通顺越来越快,现在想的就是他的各种经历,杀杀杀,跑跑跑、快一点、要再快一点,赢病己心中在高空狂啸,忘我忘他,无法无天!



  发自内心的高兴,嘴角流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姐姐赢仙凤每次回家,都会偶尔过来看看他每天都在房里搞什么,神神秘秘的样子就像猫一样挠人。



  每次她或者林芳的敲门声出现,猫熊都会当机立断解除自己与赢病己脑海的链接。



  赢病己在思绪的海洋中遨游,徒然间被打断,自然懊恼不已,没办法你偏不说你在干什么,赢仙凤便偏偏要缠上你,每次赢病己刚要发作,她便笑靥如花地上前安慰着他一坐了下来,追问这追问那的,本来她也不想这样的谁教他鬼鬼祟祟的做着见不得人的事,别人能不好奇嘛!



  今儿个,赢仙凤叮叮清脆笑声再次传来:“呵呵,细老你今日又躲在房间里搞什么鬼!?”



  随手敲了敲门,赢仙凤迈着小碎步,走了进来,赢病己端坐在床上,抬头看去,见她今天穿了件淡青色地长裙子,将她那点赞的身材勾勒出来,两条修长的玉腿露在外面,波浪状的秀发散乱着,些许遮住了她的眉梢,在光火的照耀下,就如同滋养的青莲一般,看起来清丽脱俗。



  “好啦,服了你了,我能干什么,当然是做能赚钱的事儿了。”见了来人,赢病己这次并没有将猫熊藏起来,反而大大方方地拿在手里直接道。



  本来赢病己是想投稿成功后再告诉她们,给她们一个惊喜地,但总是这样什么创作的思绪都给抹杀掉了。



  在一个屋檐下相处,有些东西坦白出来或许更好,人与人之间就如机器齿轮一般,只有彼此之间相互适应,不断修正彼此的磨擦,到最后才能完全的契合,这样才能保持顺利运行。



  赢病己将猫熊吸收的书页,早已编制好的文稿小心翼翼地撕下来,全部递给她,挥了挥手,示意请过目。



  从不爱读书的小弟写小说了!?这对于赢仙凤来说,这事足以称上本世纪最好笑的笑话了!



  赢仙凤简直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睛,轻轻接过搜神记的小说稿件,望了眼没有丝毫表示的赢病己,心道:“无论怎么样,我都得看看。”她涌起了强烈的好奇心。



  白皙的手掌拿捏着纸张一副兴致勃勃地模样,扫了眼书名,视线转向了那已经写了不少地小说。小说翻开,眼眸在字里行间穿梭,随着一字字映入她的眼瞳,她的神情时而惊讶,时而猜疑。



  当她的目光随着字飘动时候,赢病己也不打扰,略眯起了眼,一手撑颚地看着她。赢仙凤脸上那不置可否的表情也戛然而止消失而去,取而代之则是新鲜与一丝沉迷。



  第一章,完完全全是猫熊破解赢病己的基因所复制出来地原文。



  “夕阳西下漫天晚霞映得海面一片金黄微波摇荡浩浩数千里尽是金光。晚风煦暖吹过这万仞绝壁上的杨树林卷起漫天白絮洋洋洒洒四处飘荡落在他的鼻上脸上。温暖而刺痒的感觉让他突然想起了小时的诸多事情。



  这里是他初次看见大海的地方想不到时光飞逝造化弄人他今日竟又来到这东海南际山。此处正是南际山的正峰他身边的山顶溪流汩汩流过桃树林汇成激流从龙牙岩飞泻而下形成声势惊人的万丈瀑布。由于山势过高瀑布倾落到半山腰便被海风吹得飞花碎玉各散西东。在山下龙潭边早已见不着瀑布只可感受漫天的毛毛细雨。



  景物如旧逝者如斯。然而当年的壮志少年早已变成了鹤发老者。



  再过几个时辰春天就要过去他的人生呢?老人心中泛起淡淡的哀伤。落花飞舞蝴蝶盘旋晚霞如火涛声隐隐。他躺在崖边草地聆听耳边流水天际海鸥心中一片澄静。”



  读完开头这几段描写景色的优美句子赢仙凤心底暗暗咋舌平静的心潮不免荡起一圈圈涟漪眼睛目不转睛的望下看越看越是震惊她发现这小说写的是行云流水,酣畅无比,而且不光词澡优美且不显得华丽造作正是恰到好处。



  原本以为只是一个小孩子的涂鸦,可是渐渐地,她被小说给迷了进去。她渐渐地被里面的惊心动魄地文笔和文中的天马行空给打动了,如同一个普通书迷一般。《搜神记厚厚一沓,足有三卷二十多万字地小说不是一时半会可以看完,赢仙凤渐渐被小说情节沦陷,随着剧情或喜或悲,确是有无可自拔地意思。



  有一种炽热想要把小说给看完的冲动,乃至于她忘记了上班的时间快要到了。



  还是赢病己忍不住打断她,提醒了句让她猛然回过神来。这是不是赢病己的报复就不得而知了。



  赢仙凤坐在赢病己的椅子上,不可思议的话声终于传来:“这本书真是你写得?”



  她的声调或许是有些大啦,不过也不怪她怀疑毕竟赢病己虽然天生聪明,却对读书习文却一点兴趣都没有,常说见到书就困,那又怎么可能写出如此这般成熟的句子呢?而且即便这小子深藏不露好了,那又怎能在这小小年龄就把通篇词句运用的如此娴熟啊?



  “虽然你家姐我不是小说家小说迷,不过鉴赏力还是有的,这本书文笔瑰丽,情节曲折、人物鲜明印象深刻,特别是文中的法术神怪如此鲜活而又真实的不可思议,整本书的世界就好像是真真个存在一样,世间竟然有如此奇特之书,比起古龙金庸也不遑多让呀……”说着说着,赢仙凤的眼眸变得愈加明亮了起来,最后双眼犹如炙热的烈日,闪烁着奇异的光彩。



  说完,她抬起头后望着饶有兴味地观察自己对这本书反应的赢病己,忍不住再次道:“这书是谁写的?”



  尽管前面赢病己已经直直白白的说过这是他这几天的劳动成果,而且搜神记的简介作者笔名上已经清清楚楚的写了,赢病己三个铁笔银勾的三个大字!她却仍有些不可置信!



  “这是我从不爱读书的弟弟写的小说?”那瞬间,她内心涌起了一丝不可思议的念头。



  赢病己面容一肃,脸不红口不喘地说道:“咳咳,正是本尊。”



  经过赢病己亲口再一次确认后,赢仙凤终于信了。没得说的,赢仙凤对他完全刮目相看赞赏连连看了短短几篇,虽然后续还有很多没有挖掘,只论文笔与想象已经非常不错了,就是连她自己都自叹不如,她虽不是小说家,但常年看琼瑶张爱玲等名家所撰写地言情小说,耳闻目染受此熏陶之下,忍不住也在私房提笔撰写过短篇小说。



  提起这文笔,其实辞藻什么满脑袋都是但像赢病己运用到这种境界,里里外外透出的自然优美雅俗共赏却绝对达不到。



  而且自我批评的说,赢仙凤的小说华丽有之,内容却不实质,比起赢病己的搜神记要空洞不知多少,完全没有可比性,这下子彻底打击到了她。



  不过继而赢仙凤面色一喜,慧黠莹亮的眼睛圆胶的想。以弟为荣,弟弟能不喜读书。仍能写出这种大作,可见天纵奇才!她怎能不欢喜!



  “好呀,细老你这小子,藏的可够深啊!我估计你以后可能要成为大名鼎鼎的小说家了,不错不错,给姐长脸了。”赢仙凤促狭的朝赢病己露出了个大大的笑容。虽然是用调笑的语气说,但这话可不完全是无稽之谈,她有种预感这篇小说只要整篇文笔都以这种水准,再加点立意,或许会大卖也不一定。



  赢仙凤尚不清楚这小说地实际威力,赢病己却真个清楚,看的通透,嘴上却道:“虚名,一切都是虚名,浮云而已。”



  嘴角噙着笑,赢仙凤柔亮的眼瞳中闪过一道黠光:“嘿,说你胖你还喘上了!……啊!惨了!上班要迟到了!”



  赢仙凤喊了声不妙,手忙脚乱地丢下搜神记的原稿,火急火燎的奔了出去,一点都不顾忌淑女的形象。



  赢病己不以为然的睇了眼跑掉的姐姐,唇边泛起一抹笑意。突然心中一动,扯扯唇畔下了一句话,道:“既然都知道了,晚上有空找她给自己参谋参谋也好!”



  想到赢仙凤怎么的都是个文员,而且对这时代小说颇有了解的样子,找她问问自己的小说发表在哪家报刊也好,而且让她先看看小说,看有什么不妥之处提前打个底也不错。



  猫熊没回声,继续无声的表演,跟个死物一样。赢病己暗自奇怪,耳朵一动。



  房间外,两道笑声响彻了整个客厅,打破了一室属于赢家的静默。



  赢病己无奈,只好小声道:“猫熊,那你便自个儿创作,时限到了便暂定,等我回来。”



  赢病己想看看是谁来了这久不见客的家,成天闷在房里也不是事儿,动动筋骨也是要的。



  才踏出房门,一个娇滴滴的女声由远而近地朝赢病己逼近,对面是姐姐的房间,两间房间的中央即是走廊,穿过走廊转角就是大厅了,来到这里就发觉本已经出门的林芳竟然在家,和一个年纪相差不远的妇道人家,一起聚在客厅中商量着话。



  赢病己眼尖,老远的就见那女子细瘦的条身段,苗条的身子上穿一件蓝色土布衫裙,云鬓蓬松,面上不施半点脂粉,素颜下能清晰的见她白嫩细腻的肌肤,和凤目蛾眉看来,朴实衣饰,是掩盖不住她天生丽质的。



  轻咳了一声,赢病己将短暂的美丽影像赶出脑海。



  赢病己从记忆中回想一下,很快想起来这是隔壁邻居李阿姨,是个亡夫养女的可怜女子,好像是最近才刚搬过来的,他们加起来也没见过几面。听她对林芳芸芸说道:“赢家心袍,你听妹妹的话准没错,这支股票就是一辣子鸡,市面上红的不得了呢。”



  “……”回答她话的人,踌躇了下却是没说话。



  李阿姨高高挑起一眉,勾唇一笑继续道:“我建议你也买几手,不要买碎股,不要怕亏这是稳赚不陪的买卖,股票正正高水,再不买就买不到了。”



  赢病己拉回思绪,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心忖怎么回事呀?这是找我们家买股票嘛?



  皱皱眉头,赢病己正想跨步走进去打断她们的时候,伊见一道水汪汪的眼睛,此刻正眼巴巴,目不转睛的瞪视着自己。



  那双晶亮的黑眸直直望进了赢病己的眸底。



  好一对清澈无垢的美丽瞳眸啊,赢病己不由得在心中赞叹了一声。



  这妮子因为身子过于娇小,躲藏在那妇人的左手旁下乖巧的坐着,使赢病己没有第一时间发现,这会儿瞧她好奇的瞅着他猛瞧。



  估摸十岁光景的年纪,弯弯的柳叶眉、迷人的小眼睛、樱桃般粉嫩的小嘴,再加上不盈一握的小细腰和吹弹可破的肌肤,因为是短发像个假小子,给人爽朗、清秀的感觉,很活泼,也很懂事的样子让人印象很好。



  见赢病己发现了自己的动作。然后“啊……”地一声,小女孩发出了就好像是小奶猫一样的轻轻惊呼。



  这一声惊呼惊醒了聊的火热的两女,打断了她们的对话。



  她这一出声,林芳好似大梦初醒,转过头见是赢病己出来了,立马儿巧笑倩兮地朝赢病己招招手,示意他过来。



  “咦”眸光一闪,李阿姨见到赢病己的身影,顿时收起了嘴角的笑,神情一变。



  “这是病己小子,好久不见人影,现在回来陪你妈妈她们啦,真乖,快让阿姨瞧瞧。”她睇了赢病己一眼,用哄小孩的语气,对赢病己再次笑着说道。



  “喔!对。”赢病己浓眉一扬没说话,提起儿子,林芳立刻绽开笑容,在自己的小便条纸上飞快写字,接过话茬道:“前几天刚回来。”



  赢病己与林芳互看了一眼,李阿姨依旧轻柔的举止,咧开好看的唇,道:“嗯,走近瞧瞧看,长得高高壮壮,而且俊俏的很哩。”



  “若不是我家彤儿年纪还尚小,我现在就将她许配给你儿子。”



  她真诚的话语没有打动赢病己。



  没有理会她的这句话,走往桌椅,赢病己顿觉浑身不对劲。



  直觉告诉他,有大事要发生了!



  果然,他的屁股都还没来得及坐上椅子,那李阿姨又开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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