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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可他何错之有?


 周锦钰想要问端王要一些书本来打发时间, 于是开口道:“王爷,可以向您借一些书来看吗?”


 端王还以为周锦钰是从小受周二郎的影响,勤奋好学, 时时不忘读书上进, 毕竟他当初调查周二郎时, 得到最多的信息就是周二郎读书不要命, 睡得比所有人都晚,起得比所有人都早,毫不夸张地说周二郎就连吃饭上茅厕都给自己规定了严格的时间限制,绝不浪费任何时间。


 这般拼命加上天赋好,成为有史以来连中六元的第一人,也就不足为奇了, 毕竟天资如他者本就是极少数, 而像他这般拼命者几乎没有。


 不过钰哥儿如今是不需要再像周二郎那般拼命了, 端王微微一笑, 道:“本王的藏书很多, 钰哥儿想看那方面的?


 周锦钰想了想, 眨着眼道:“有没有话本子可以看?”


 “话本子?” 端王忍不住挑眉,周二郎平时就给周锦钰看这种书?


 周锦钰见端王不解,解释道:“嗯,就比如说像是《张天师平妖记》、《李将军错认舅》、《王知县巧洗冤》这类的书籍。”


 端王:“……”


 周锦钰:不说话是什么意思, 有,还是没有?


 端王:“来人。”


 “王爷有何吩咐?” 听到传话,端王的贴身小厮从外间快步进来。


 “你, 去找一些小孩子能看的话本子买回来,速去速回。” 端王吩咐道。


 他这话叫小厮为了难,这什么叫小孩子能看, 什么叫小孩子不能看,王爷到底是何标准?


 周锦钰平日里什么书都看,二郎对儿子的饮食管得严,对孩子看什么书却是放得很开,什么类型的书都给买周锦钰,甚至一些周二郎感觉故事很精彩,只是个别章节不适合孩子看的也会给买回来,把孩子不能看的部分要么撕掉,要么口口。


 在周二郎看来,儿子如今的身份地位注定他很难看到真正的世间百态,这些书籍不失为一个让孩子了解外面世界的窗口,再者儿子这个年纪培养对读书的热爱比读什么书更重要。


 周锦钰习惯了,一时间就默认自己家有的,端王府也应该有,这会儿见端王叫人去买,小厮又一脸为难,仰起头对着端王道:


 “王爷,锦钰就是随口一说,其实也不一定非得是话本子之类的,您随便帮我找几本书看吧。”


 端王出身高贵,天生带着高人一等的优越感,骨子里的等级观念更是极深,对周锦钰喜欢看那些市井之流并不喜欢,见周锦钰没有非得要,也就不再派人去买,对着周锦钰笑道:


 “这样吧,钰哥儿随本王一块儿去书房,看看喜欢那些书你自己挑选。”


 周锦钰点点头。


 王府的书房有两处,湖心岛那处基本不对外开放,另一处设在王府花园一角,端王带着周锦钰来的是花园里的书房。


 这处书房临水池而建,推开窗,俯首可见池底锦鲤游弋,抬起头则整个王府花园美景尽收眼底,由于窗户几乎占据了大半个墙壁,因此一进入到书房,只觉四处通透明亮,让人身心也跟着亮堂起来。


 同时透窗而入的光线被格纹窗分割成大小不一的明暗条块儿投射在书房的地板以及墙面上,极具美感。


 屋子中央,靠窗的位置下是一张造型古朴优美的紫檀卷云边儿书案,书案上摆有书卷、笔架、瓷瓶、焚香小炉等物件儿,书案的左手边儿并排一对书架,书架上摆满了书籍;右手边儿设有供休息的罗汉榻,另墙壁上悬挂着几幅字画,其中一副是仿王羲之的快雪时晴贴。


 自己爹也有一副仿快雪时晴,极为珍爱,每次展开欣赏都小心翼翼,周锦钰忍不住走近了细看,只觉这副仿贴气韵流利,灵动之感扑面而来,造诣好像还在爹收藏的那副帖子之上,目光不由往落款儿上瞧去——


 周锦钰目瞪口呆!


 那落款儿处赫然是王——羲——之。


 竟,竟然是真迹!


 就,就这么挂着?


 难道不应当好好珍藏起来,想看的时候再拿出来吗?


 端王见周锦钰对着字帖发呆,走了过去,问他,“你懂书法?”


 周锦钰忙摇摇头,道:“不是很懂,只是爹经常带着锦钰鉴赏字画,所以大概也能知道一点点好好坏。”


 “王爷,您这副真的是真迹么?” 周锦钰忍不住开口问,大眼睛扑闪着激动和兴奋。


 端王一笑,“钰哥儿不妨猜一猜?”


 周锦钰想了想道:“但凡爱书法之人,若有了这真迹,莫不视若珍宝,怎舍得随意悬挂在墙壁上,可若不是羲之的真迹,以王爷的身份好像也不至于挂一副赝品冒充。”


 端王笑笑没说话,自顾自坐到了书案后边儿,对着周锦钰道,“过来,本王教你研墨之道。”


 周锦钰有些好奇,不管是娘请来的书法老师还是爹,更多都是教他用笔之道,研墨倒是没有特别强调过,只是简单提了句研磨要有耐心,动作轻而慢,不可斜磨或直推,用水宁少勿多 。


 难道说还有其他的说道?


 小孩儿满眼的求知欲让端王极为受用,他的书法自然是极好的,周二郎不可能如他一般从小就有名师指导,用最好的笔,可以细细体会不同材质笔毫之间的细微差异;用最好的墨条,墨色细腻丝滑,浓淡相宜,写起字来事半功倍;当然还有纸张的选择对书写出来的字亦是影响巨大。


 就比如王羲之的兰亭序,只有用鼠须笔和蚕茧纸才能更好的写出那种漂亮游丝。


 不要说这些高端奢靡的文房四宝了,周二郎连最劣质的草稿纸都是节省着用,平日里练习都是蘸水写,他能把书法练好,一是悟性极高,二是他肯拼命练,珍惜每一次在纸张上落笔的机会。


 这也是为什么他一路考过来,无论是中秀才,中举,还是中进士,中状元,所有答卷无一错别字,无一滴墨脏污的原因。


 “人磨墨,墨磨人,这研磨之道在乎于静心;心不静,力不均,力不均这磨出的墨汁便少了光泽;这与弹琴前的净手焚香调弦一个道理,都是为了更好的进入到状态。”


 “当然,除了要进入状态,研出墨汁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到最后的书写效果。”


 “……你瞧,磨到像现在这般油润浓稠,墨香四溢,起墨挂丝就算是差不多可以了,你过来试试。”


 端王将研磨好的墨汁倒入一方容器中,把砚台和墨条交给周锦钰。


 周锦钰抬头看了端王一眼,伸手接过了墨条。


 “书法之静,在于墨,在于定,在于心,在于久久为功,心浮气躁要不得,你在研磨的过程中需要细细体会。” 端王道。


 周锦钰虽然对端王有意见,但看得出对方此时是诚心教授,还是小声地道了句谢。


 周二郎屡次对他讲过,不管是书法也好,还是古琴围棋这些东西也好,学习到一定程度,再想深入,讲求的就是机缘,遇到好老师的机缘,自己开悟的机缘。


 就比如怀素和尚,本身的天赋极高,但三十岁之前不得名师,全凭直觉,正是有了后面颜真卿以及邬肜的悉心指导,才有了真正的突破,成为书法大家。


 不管如何,他应该感恩人家的指点。


 他人小力气小,磨了没多一会儿就觉得手腕子发酸,不要说静心,连专心都很难做到。


 端王看他小脑门儿上出了汗,这才意识到周锦钰还是个小孩子,而研墨是个体力活儿,不然为什么很多人都要专人或者书童来研墨。


 虽然出了汗,但周锦钰仍然在认真坚持,按照端王说的,攥着墨条儿一圈儿一圈儿的匀速研磨。


 端王看周锦钰到最后手指微微发抖都没有放弃,足以看出周二郎对儿子绝非只是溺爱,溺爱培养不出这样优秀的孩子。


 到最后,周锦钰研出的墨汁浓稠度有了,也可以挂住一点儿丝了,就是亮度有些太一般,和端王磨出的墨汁一比,让他忍不住有些失望。


 端王安慰他,“本王研磨过多少次,你才几次,到达这个程度已经很不一般,再者,你到底年幼,气力不及大人,这是先天条件限制,不能怪你。”


 听端王这样说,周锦钰心里好受了一些,忽然又想到了刚才的问题,再次问道:“王爷,那副字真的是王羲之写的吗?”


 端王笑了,“怎么可能是真迹,本王某日心血来潮时的涂鸦之作,写完后感觉还不错,就挂那儿了。”


 “竟然是你写的!”周锦钰忍不住惊呼一声。


 端王:“怎么?是本王写得很惊讶吗?”


 周锦钰点点头,“锦钰没想到王爷的书法造诣如此之高,锦钰见到过的字中,能与王爷书法相媲美者,也就只有京郊二郎庙的老道士,不过王爷擅长行楷,老道士好像擅长狂草。”


 “狂草?”  端王瞳孔微缩,追问道:“钰哥儿为何觉得他的书法能同本王媲美。”


 周锦钰听他如此一问,意识到自己刚才说话不妥,毕竟老道士亦不是出名的大家,自己这番比较不太好,忙道:“也不是相媲美,只是在锦钰钰喜欢您的字,亦喜欢道长的字。”


 在周二郎让周锦钰学的所有东西中,他最是喜爱书法,爱屋及乌,不自觉对端王的看法就改观了许多。


 跟那儿自我反省,觉得不管怎么说,人家的药到底还是治了自己的病,让自己发作时没有那么痛苦,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爹受了人家的人情,就得为人家办事儿。


 说到底,爹受制于人不怨别人,只怨自己这破病,他若没有生这样的病,也就用不到端王的药了。


 周锦钰与二郎或者端王最大的不同,就是凡事儿他总能从自己的身上找出原因来,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本身没有错,可一旦过度,就容易自卑脆弱。


 端王自然能感受到周锦钰态度的前后变化,他倒是没想到里面还有这么多隐情,只道周锦钰是懂得感恩的孩子,你对他好,他感受得到。


 不过他现在更关心另外一件事,追问道:“钰哥儿说说那老道士的狂草好在哪里?”


 周锦钰回忆起自己初见那副字的惊艳,不由道:“我爹说狂草之美,集书法之大成,融合天地万物,乃是最高级的精神境界之美,历来书法家众多,而擅长狂草者寥寥无几,盖因狂草之峰最难攀登……”


 是啊,历来擅长狂草者寥寥无几,而他那位神秘的舅舅萧祐安的草书千金难求,即便朝廷严禁收藏,私底下仍有大臣冒着砍头的危险私藏。


 道长?


 这位萧祐安舅舅曾经因为炼丹差点儿一把火把皇宫给烧了,先皇不想让人知道天赋异禀,才华横溢的太子爷醉心炼丹,神神叨叨求什么莫须有的长生之道,把太子修道之事捂得紧,知道此事的人极少,敢泄露风声的都被砍头了。


 自己亦是听母后说起过。


 对这位舅舅,母后简直推崇至极,就算自己打小聪慧过人被冠以神童之名,在母后那里似乎也不及这位萧祐安舅舅的一根手指头,也因此母后恨极了父皇,同时亦恨自己这个流着父皇血脉的孽种。


 他赵修远当真是不得母后认可,又被父皇猜忌,可他何错之有?


 母后若是有骨气,一把剑抹了脖子,还哪来的孽种?


 父皇若非贪图美色,又何来自己。


 当真是自私之人永远看不到自己的错,错得都在别人身上,那怕是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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