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遭遇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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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残酷,这位壮汉想得确实没错,宋军士兵现在是射不了箭,别看连弩射着很给力,但装一次箭也得几分钟,战场上几分钟都是很重要的。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就会束手就擒,马贼们失去了冲锋的优势,也就剩下居高临下这点好处,此刻他们只恨自己太大意,没有带齐弓箭,现在是拿人家的铁桶阵好比狗咬刺猬――无从下口。
人家就躲里面,撞又撞不开,砍又砍不烂,时不时得还得被人家抽冷子射下两个。马贼壮汉也不傻,一看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看那些正蹲地上不停捣鼓的宋人,用屁股想都知道,等他们弄好肯定又得吃箭雨。权衡再三,他极不甘心的吆喝了一嗓子,残余的二十几个马贼跟着他飞快地往回跑。
马贼就这点好,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宋军还真就只有看着,除了两个小队长用神臂弩再敲下两个跑得慢的,对人家是毫无办法,只能用一个成语来形容,那就是望尘莫及。
“跑……跑啦?就这么跑啦?”这些禁军第一次跟辽国人交手,看着人家跑了,不少人一时还没回过味来。
“哎!可惜了,没把他们全部留下,杀得正得劲呢,咋就跑了呢?”其中一个小队长望着逃跑的马贼,不甘心地说道。
“得了吧你,以前咱们哪次不是被人家骑兵欺负,你们也就托了圣上的福。都仔细看看,有没有哪位兄弟受伤,抓紧时间打扫战场,把弩箭都收回来,对了那几十匹没死的马不要落下了。”沈仲元毕竟是参加过大会战的人,可比这些人镇定多了,他要不是知道连弩的威力,才不会跟人家死磕呢!
“哎呀!我手上中了一刀,尼玛,刚才都没发现,唉呀妈呀!”一个小兵突然醒悟过来,夸张地大声叫唤着。
“行了,屁大点伤口,自己抹点药就好了,不要在那装怪!”小队长看了一眼小兵手臂上的划伤,没好气地给他屁股上一脚。
过了一会,士兵们打扫战场完毕,回来向沈仲元汇报:“禀报大人,咱此次杀死敌人七十三人,缴获马匹三十匹,其他的都受伤太重了,另外咱们自己就几个士兵不小心被敌人划到了,有随身的药品,问题都不大,不知大人打算怎么办?”
“此地不宜久留,想必那座山上就是马贼的老巢,这次被咱们打得这么惨,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下次人家有准备,咱们就那么容易了,还是赶紧转移,争取早点跟耶律苏哈他们汇合为好!”沈仲元看着马贼消失的方向,冷静地分析道。
“明白了,大人,小的这就去安排,缴获的马匹差不多够用了,咱也骑马撤退,就是不知道那几个大人会不会骑马,他们这一路上都是坐车,也没见他们骑过。”
“特殊时候,特殊对待,不会骑也得骑,实在不行就让士兵们带着,总之抓紧时间转移。”
“是,大人!”
看到危险解除,那些个文官又准备端架子,好在孙复人年轻,跟沈仲元沟通容易,才替他免去了不少麻烦。至于骑马的问题,对于宋朝文官也不是什么难事,毕竟儒家的“六艺”里面就有御,这个御其中一个意思就是骑马驾车,因此大多数还是会骑马。
大家收拾妥当,骑上缴获的战马,歪歪扭扭地朝着木叶山的方向走去。正在木叶山祭拜的耶律苏哈等人,也发现了北面升起的浓烟,一看正是宋朝使团驻扎的位置,惊得他六魂出窍,带着自己手下匆匆忙忙往回赶,一边飞奔还一边祈祷千万不要出事,否则自己这些人就麻烦了。
要是其他时候,宋人死活不打紧,可能死了他们更开心。但这次人家可是财神爷,要是出了问题,谁给辽国钱呢?辽皇拿不到钱,自己这些人的下场不用想都知道。耶律苏哈只是稍微那么一想,大冬天的就冒了一头大汗。
与此同时,马孟山里面的马贼山寨也闹翻了天,曾几何时,雄霸一方的老鹰寨吃过这种亏?百余名弟兄活蹦乱跳的出去,只有二十余个狼狈不堪地跑了回来,黑心老鹰气不打一出来,逮着那满脸胡子的壮汉就是一顿拳打脚踢,待出了口恶气,才向他问明缘由。他一听宋朝使团里面居然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还有超远程弓弩,也不仅皱了皱眉。
这批宋朝使团肯定大有来头,绝对不是那些藏头露尾的家伙说的那么简单,我说他们怎么舍得花那么多钱去对付几个宋人,原来这里面大有文章。哼,居然敢给我挖坑,等拿到钱就送他们一起去见阎王。想归想,事情还得办,干绿林这一行,啥都可以认,就是不能认怂。他这次不再小瞧对手,决定亲自出马,点了三百来弟兄,还把珍藏的战略武器――弓弩,取了出来,人手一副。
孙复等人毕竟不是骑手,只是简单的会骑而已,因此他们的速度并不快。不过等到黑心老鹰代人开始追击的时候,他们也跑出去了二十里地,位置上倒是处在耶律苏哈和黑心老鹰中间,现在就看谁先到了。
“大人,后面又有人追来了,而且人数比上次还多!”后队负责警戒的一个锦衣卫匆忙跑来向沈仲元汇报。
“沈大人,咱们是跑还是打?”跟沈仲元并行前进的孙复也听到了汇报的内容,便转身向沈仲元问道,他只是个文官,对行军打仗不在行,刚才看沈仲元他们没费啥劲就把对方打跑了,也没有对后面所谓的追兵给予足够的重视。
沈仲元还是勒住马,掏出千里眼仔细查看了一番,才回复:“孙大人,此次情况可没有上次那么乐观,他们这次不仅人数多了一倍有余,还都带了弓箭。而且现在这周围也没有地方隐藏您和诸位大人,为今之计,只要加快速度,能跑多远是多远,希望耶律苏哈等人能够及时赶回来吧!”
“这么严重?好吧,打仗你是行家,就听你的,本官这就让大家加速。”
经过一番骚动,宋朝使团的速度终于象征性的提高了一那么点,但跟人家马背上混饭吃的家伙还是没法比,两者之间的距离仍在快速拉近。
“大人,敌人相聚不到五里地了,按照现在的速度,很快就追上咱们了!”一直负责观察的锦衣卫再次给沈仲元发出了警告。
“停”沈仲元举起手臂,大吼一声:“看来跑是跑不过人家了,那就只好在此决一死战!”
“沈大人,你和锦衣卫的弟兄带着各位大人先撤,我们兄弟带人跟他们拼了,如果您安全回去了,多照顾一下咱的家人,咱们感激不尽!还有,记得跟圣上说一声,我们殿前司没有给大宋丢人,没有给圣上丢人!兄弟们,跟我冲啊!”能够被挑选出来执行护送任务的人都不傻,其中一个小队长看到眼前的情形,不得不做出这个选择,对他们来说敢来当兵就得有这个觉悟。
“站住!本官没发话,你们想干嘛!我沈仲元从来都不是一个他生怕死之辈,更不是一个丢下同袍逃命的懦夫。你以为你们去就能挡住人家多长时间,咱们又能跑得掉?枉费圣上大力训练你们,也不长长脑子,你们是步兵,不是骑兵,放弃你们的长处不用,学人家玩啥冲锋?”沈仲元叫住正准备回冲的禁军,劈头盖脑就是一顿怒骂,作为一个武者,他已经不记得自己上次流泪是什么时候,流泪是武者的耻辱,不过此刻他却觉得热血沸腾。
看着眼前大家都盯着自己,沈仲元在心中发誓一定要带他们回家,他环顾四周,确实没有可供利用的地形,也只有这种紧急时刻才能体现人才的重要性:“全体下马!都把马杀了,堆成一圈,委屈几位大人躲里面去!你们两队配合组一个圆阵,把大人们围起来!既然老天给咱们这样的安排,那咱们就好好珍惜,争取多杀几个,杀个够本,我沈仲元能够有幸与诸位在此并肩作战,我感到非常荣幸!那就让我们一起奋勇杀敌,同生共死!”
“奋勇杀敌!同生共死!”
“奋勇杀敌!同生共死!”
……
激动澎湃的气氛,不仅激起了士兵们的斗志,就连文官们也深受影响,起码在这一刻,他们忘记了自己士大夫的身份,跟这些平日里瞧也不瞧一眼的丘八融入到了一起。
冷兵器时代打仗不可忽视的一点就是士气,士气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却又影响巨大的因素。所有以少胜多的战例都别想抛开士气的因素,三国张飞能一嗓子吼退敌军,靠的是什么,就是士气。一般的部队伤亡一层士气就没了,精锐一点的能够到两三成,只有那些激发出死志的部队才是最危险的,当然战斗力也是恐怖的。
而此刻沈仲元等人就进入了这种状态,不是因为他们有啥崇高的信仰,完全就是被逼的,但不管咋滴,起码这一刻他们是舍生忘死了,看到奔腾而来的马贼,眼中充满了怒火和斗志。
战斗同样在三百米开外就打响了,首先发难的仍然是两位小队长的神臂弩。两个山贼的倒地似乎吹响了战斗的号角,黑心老鹰的指挥能力显然不是先前那位只知道一味蛮干的壮汉可比拟的,他从对方只射出两支箭,就判断出对面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大概攻击距离。为了免遭覆灭性打击,他立马指挥马队分成两队,两面包抄,分散突击。
这个命令在对抗连弩的时候,无疑是最正确的,虽然改进的连弩在射击距离上稍远与辽国弓箭,但差距并不明显。再加上此时只有四具连弩,却要分守四方,完全达不到饱和攻击的战术目标。
沈仲元他们此刻还面临另外一个严峻的问题,那就是身为殿前司的禁军没有长枪拒敌,无法有效阻止马贼靠近,一旦敌人靠近,完全可以居高临下对防御圈子里面的人进行点杀,这对人数极少的宋军一方是致命的。
黑心老鹰眼睛狠毒,正是看中了这一点,他相信只要自己的手下充分发挥游击骑射的本事,对方的铁桶阵维持不了多久。如果能够抢到对方那传说中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这趟买卖倒也不算亏,实在不行献给自己的主子也是大功一件。到了他这个地位,完全用不着自己冲锋,只要一句话,下面的人自会跑去卖命。
看着快速逼近的马贼,沈仲元不自觉的紧了紧握刀的手,自从参军自后很久没有这种紧张的感觉了,难道是自己变得胆小了?他不仅摇了摇头,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出脑袋,迅速抽出自己心爱的精铁宝刀,大声吼道:“连弩分守四方,各自自由攻击,盾兵注意防守,专心砍马腿,杀……”
“杀,杀,杀……”士兵们高昂的吼声打破了眼前压抑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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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就躲里面,撞又撞不开,砍又砍不烂,时不时得还得被人家抽冷子射下两个。马贼壮汉也不傻,一看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看那些正蹲地上不停捣鼓的宋人,用屁股想都知道,等他们弄好肯定又得吃箭雨。权衡再三,他极不甘心的吆喝了一嗓子,残余的二十几个马贼跟着他飞快地往回跑。
马贼就这点好,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宋军还真就只有看着,除了两个小队长用神臂弩再敲下两个跑得慢的,对人家是毫无办法,只能用一个成语来形容,那就是望尘莫及。
“跑……跑啦?就这么跑啦?”这些禁军第一次跟辽国人交手,看着人家跑了,不少人一时还没回过味来。
“哎!可惜了,没把他们全部留下,杀得正得劲呢,咋就跑了呢?”其中一个小队长望着逃跑的马贼,不甘心地说道。
“得了吧你,以前咱们哪次不是被人家骑兵欺负,你们也就托了圣上的福。都仔细看看,有没有哪位兄弟受伤,抓紧时间打扫战场,把弩箭都收回来,对了那几十匹没死的马不要落下了。”沈仲元毕竟是参加过大会战的人,可比这些人镇定多了,他要不是知道连弩的威力,才不会跟人家死磕呢!
“哎呀!我手上中了一刀,尼玛,刚才都没发现,唉呀妈呀!”一个小兵突然醒悟过来,夸张地大声叫唤着。
“行了,屁大点伤口,自己抹点药就好了,不要在那装怪!”小队长看了一眼小兵手臂上的划伤,没好气地给他屁股上一脚。
过了一会,士兵们打扫战场完毕,回来向沈仲元汇报:“禀报大人,咱此次杀死敌人七十三人,缴获马匹三十匹,其他的都受伤太重了,另外咱们自己就几个士兵不小心被敌人划到了,有随身的药品,问题都不大,不知大人打算怎么办?”
“此地不宜久留,想必那座山上就是马贼的老巢,这次被咱们打得这么惨,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下次人家有准备,咱们就那么容易了,还是赶紧转移,争取早点跟耶律苏哈他们汇合为好!”沈仲元看着马贼消失的方向,冷静地分析道。
“明白了,大人,小的这就去安排,缴获的马匹差不多够用了,咱也骑马撤退,就是不知道那几个大人会不会骑马,他们这一路上都是坐车,也没见他们骑过。”
“特殊时候,特殊对待,不会骑也得骑,实在不行就让士兵们带着,总之抓紧时间转移。”
“是,大人!”
看到危险解除,那些个文官又准备端架子,好在孙复人年轻,跟沈仲元沟通容易,才替他免去了不少麻烦。至于骑马的问题,对于宋朝文官也不是什么难事,毕竟儒家的“六艺”里面就有御,这个御其中一个意思就是骑马驾车,因此大多数还是会骑马。
大家收拾妥当,骑上缴获的战马,歪歪扭扭地朝着木叶山的方向走去。正在木叶山祭拜的耶律苏哈等人,也发现了北面升起的浓烟,一看正是宋朝使团驻扎的位置,惊得他六魂出窍,带着自己手下匆匆忙忙往回赶,一边飞奔还一边祈祷千万不要出事,否则自己这些人就麻烦了。
要是其他时候,宋人死活不打紧,可能死了他们更开心。但这次人家可是财神爷,要是出了问题,谁给辽国钱呢?辽皇拿不到钱,自己这些人的下场不用想都知道。耶律苏哈只是稍微那么一想,大冬天的就冒了一头大汗。
与此同时,马孟山里面的马贼山寨也闹翻了天,曾几何时,雄霸一方的老鹰寨吃过这种亏?百余名弟兄活蹦乱跳的出去,只有二十余个狼狈不堪地跑了回来,黑心老鹰气不打一出来,逮着那满脸胡子的壮汉就是一顿拳打脚踢,待出了口恶气,才向他问明缘由。他一听宋朝使团里面居然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还有超远程弓弩,也不仅皱了皱眉。
这批宋朝使团肯定大有来头,绝对不是那些藏头露尾的家伙说的那么简单,我说他们怎么舍得花那么多钱去对付几个宋人,原来这里面大有文章。哼,居然敢给我挖坑,等拿到钱就送他们一起去见阎王。想归想,事情还得办,干绿林这一行,啥都可以认,就是不能认怂。他这次不再小瞧对手,决定亲自出马,点了三百来弟兄,还把珍藏的战略武器――弓弩,取了出来,人手一副。
孙复等人毕竟不是骑手,只是简单的会骑而已,因此他们的速度并不快。不过等到黑心老鹰代人开始追击的时候,他们也跑出去了二十里地,位置上倒是处在耶律苏哈和黑心老鹰中间,现在就看谁先到了。
“大人,后面又有人追来了,而且人数比上次还多!”后队负责警戒的一个锦衣卫匆忙跑来向沈仲元汇报。
“沈大人,咱们是跑还是打?”跟沈仲元并行前进的孙复也听到了汇报的内容,便转身向沈仲元问道,他只是个文官,对行军打仗不在行,刚才看沈仲元他们没费啥劲就把对方打跑了,也没有对后面所谓的追兵给予足够的重视。
沈仲元还是勒住马,掏出千里眼仔细查看了一番,才回复:“孙大人,此次情况可没有上次那么乐观,他们这次不仅人数多了一倍有余,还都带了弓箭。而且现在这周围也没有地方隐藏您和诸位大人,为今之计,只要加快速度,能跑多远是多远,希望耶律苏哈等人能够及时赶回来吧!”
“这么严重?好吧,打仗你是行家,就听你的,本官这就让大家加速。”
经过一番骚动,宋朝使团的速度终于象征性的提高了一那么点,但跟人家马背上混饭吃的家伙还是没法比,两者之间的距离仍在快速拉近。
“大人,敌人相聚不到五里地了,按照现在的速度,很快就追上咱们了!”一直负责观察的锦衣卫再次给沈仲元发出了警告。
“停”沈仲元举起手臂,大吼一声:“看来跑是跑不过人家了,那就只好在此决一死战!”
“沈大人,你和锦衣卫的弟兄带着各位大人先撤,我们兄弟带人跟他们拼了,如果您安全回去了,多照顾一下咱的家人,咱们感激不尽!还有,记得跟圣上说一声,我们殿前司没有给大宋丢人,没有给圣上丢人!兄弟们,跟我冲啊!”能够被挑选出来执行护送任务的人都不傻,其中一个小队长看到眼前的情形,不得不做出这个选择,对他们来说敢来当兵就得有这个觉悟。
“站住!本官没发话,你们想干嘛!我沈仲元从来都不是一个他生怕死之辈,更不是一个丢下同袍逃命的懦夫。你以为你们去就能挡住人家多长时间,咱们又能跑得掉?枉费圣上大力训练你们,也不长长脑子,你们是步兵,不是骑兵,放弃你们的长处不用,学人家玩啥冲锋?”沈仲元叫住正准备回冲的禁军,劈头盖脑就是一顿怒骂,作为一个武者,他已经不记得自己上次流泪是什么时候,流泪是武者的耻辱,不过此刻他却觉得热血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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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兵器时代打仗不可忽视的一点就是士气,士气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却又影响巨大的因素。所有以少胜多的战例都别想抛开士气的因素,三国张飞能一嗓子吼退敌军,靠的是什么,就是士气。一般的部队伤亡一层士气就没了,精锐一点的能够到两三成,只有那些激发出死志的部队才是最危险的,当然战斗力也是恐怖的。
而此刻沈仲元等人就进入了这种状态,不是因为他们有啥崇高的信仰,完全就是被逼的,但不管咋滴,起码这一刻他们是舍生忘死了,看到奔腾而来的马贼,眼中充满了怒火和斗志。
战斗同样在三百米开外就打响了,首先发难的仍然是两位小队长的神臂弩。两个山贼的倒地似乎吹响了战斗的号角,黑心老鹰的指挥能力显然不是先前那位只知道一味蛮干的壮汉可比拟的,他从对方只射出两支箭,就判断出对面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大概攻击距离。为了免遭覆灭性打击,他立马指挥马队分成两队,两面包抄,分散突击。
这个命令在对抗连弩的时候,无疑是最正确的,虽然改进的连弩在射击距离上稍远与辽国弓箭,但差距并不明显。再加上此时只有四具连弩,却要分守四方,完全达不到饱和攻击的战术目标。
沈仲元他们此刻还面临另外一个严峻的问题,那就是身为殿前司的禁军没有长枪拒敌,无法有效阻止马贼靠近,一旦敌人靠近,完全可以居高临下对防御圈子里面的人进行点杀,这对人数极少的宋军一方是致命的。
黑心老鹰眼睛狠毒,正是看中了这一点,他相信只要自己的手下充分发挥游击骑射的本事,对方的铁桶阵维持不了多久。如果能够抢到对方那传说中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这趟买卖倒也不算亏,实在不行献给自己的主子也是大功一件。到了他这个地位,完全用不着自己冲锋,只要一句话,下面的人自会跑去卖命。
看着快速逼近的马贼,沈仲元不自觉的紧了紧握刀的手,自从参军自后很久没有这种紧张的感觉了,难道是自己变得胆小了?他不仅摇了摇头,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出脑袋,迅速抽出自己心爱的精铁宝刀,大声吼道:“连弩分守四方,各自自由攻击,盾兵注意防守,专心砍马腿,杀……”
“杀,杀,杀……”士兵们高昂的吼声打破了眼前压抑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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