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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蒙古驯马法



  起源基地上方的平地上,人来人往,嫩绿的草地被压弯了身体,特斯拉驾驶着他那辆拖拉机框哧框哧的一车又一车的拉着玄武岩,倾倒在地面上。



  粗壮的树木一根又一根的被搬出了森林,堆积在地面上,还有一些玩家则拿着铲子与锄头在努力的挖着各种坑洞,有的是用来做城墙地基的,有的则是用来做茅坑以及沼气池的,在地面上堆起了一个又一个的土堆。



  门捷列夫也在尝试做第二个高炉,另一个高炉则由姜野在那里鼓火,滚滚黑烟冲天而起,隔着几公里都能看的清清楚楚,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



  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容,好似有着用不完的力气跟耗不尽的热情一样,活像个工业版的桃花源。



  新玩家的热情显然超乎了那些科学家们的想象。



  “我本来以为,即使这个世界被他们认成是游戏,但让他们去做这些体力劳动,也应该会有些不太情愿。”爱因斯坦说,“没想到会如此热情,好像完全沉浸其中了。”



  “是因为从未做过的新鲜感吧。”普朗克说。



  “劳动的本就应该是愉快的,是富有成就感的事情,是一种创造价值,且自我满足的手段。”临城说。



  顿了顿,他继续道。



  “但随着工业革命开启后,人类社会越来越发达,人口的增长,各种工种的数量快速增长,在某种名为“内卷”这种恶性竞争的大环境的加持下,人类所能创造的价值越发有限,个人的价值也就越发廉价。



  而且,当你的绝大多数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都被“老板”所获取后,那仅存的自我满足感也同样消失殆尽。



  从那之后开始,劳动变成了维持生存的手段,人们日复一日的做着同样的工作,失去了劳动的喜悦,活成了机器人。



  人们会对于游戏中的劳动如此热情,感到喜悦,并不单单是“新鲜感”,而是在游戏中,他们能够获得劳动者因有的尊严,能够获得劳动真正的喜悦。



  看着一颗又一颗自己砍的树木堆积成山,而后,又变成一栋又一栋漂亮的房屋的满足感,扛着一头又一头的猎物回到营地时,获得的人们的赞赏与惊叹。



  这里的绝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即使有着一技之长,也不过是养家糊口的手段,不受人待见,但在这里,自己所拥有的技巧与能力,将会被予以肯定,委以重任,并且收获崇拜与吹捧,那是一种“被需要”的满足感。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站着的这片土地上曾经存在过的红色国家会在短时间内发展成那样一个庞然大物,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在践行着自己的信仰,创造着自己的价值。



  这种愉悦感,是任何物质都无法给予的。



  再加上疲劳感削弱,第二天起来现实中依旧生龙活虎,更加助涨了玩家们的热情。”



  “自我满足,创造价值吗。”爱因斯坦低声轻喃,他点了点头,“这跟我们做研究没什么两样,所谓的科学研究,其实也是一种自我满足的“劳动”。”



  “那我大概,能够理解这群人的热情了。”普朗克笑道。



  “说起来,达芬奇先生去那里了?”爱因斯坦看了看四周,好奇的问道。



  “他应该在那边山头画这个营地的缩略规划图。”普朗克指着远方的山头说。



  临城看了过去,在那山头上,确实能看见一个戴着贝雷帽的达芬奇正站在一幅画前画着什么,不过不是在画这个营地。



  在他正对着的平原上,有趣的一幕正在上演。



  “李哥、黑狗、戒色,用力!别让它跑了!”



  呼伦激动的喊着,四个人分别拉着一根绳头,跟那匹嘿狗一直追去的黑马角力,绳子是基地中获得的麻绳,做成了一个套圈,套圈放在了地上,一头由一个强壮的人拉着。



  一些人将马往套圈的方向赶,只要马的一只脚踏入套圈内,抓住绳子的人用力一拽,就能把马套住。



  蒙古人套生马还有一种方法,就是使用套马杆,就是用一根白桦木制成的结实的木杆,木杆的一头绑上皮绳。



  善骑者骑着骏马,手持套马杆追逐野马,并且将绳子套在马头上。



  古代战争与长途游牧的需要,古代蒙古人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把马匹调教成可以役使的交通工具和战争机器,他们有着最高效简洁的蒙古驯马法。



  “在拉了在拉了,你不知道这头马的力气有多大!”嘿狗一边用力拉着,一遍抱怨道。



  “消耗它的力气!”呼伦说。



  他的眼眸死死盯着那匹马,摸着绳子就走了过去,然后死死的抓住他的鬃毛,让它动弹不得,在这匹马的挣扎下。



  他抓着鬃毛将那绳圈松开,而与此同时,他伸出了脚,钩住了那匹黑马的马脚,像是摔跤一般,用一种巧劲令它摔倒在了地上,尘土飞扬。



  黑马反应速度很快,以最快的速度就从地上爬了起来,而呼伦也趁着它从地上爬起来的空隙,直接坐上了马背。



  黑马愤怒的嘶吼着,前后蹬腿想要将马背这人甩下去,但呼伦是什么人?从三岁开始就在马背上睡觉了!他在马背上比他家的床都稳!



  他一只手抓着马的鬃毛,双腿夹紧马腹,稳如泰山,而另一只手则拍打着马的屁股,一边拍打着还一遍喊着。



  “架!架!”



  马是一种比较神经质的动物,胆小,易受惊吓,“架”是分贝最强的“爆破音”之一,能刺激马兴奋。



  是的,呼伦依旧在刺激着这头马,让它的反应越发激烈,而最终的目的,则是消耗它的体力。



  它嘶吼着,向着远方的平原狂奔而去,这匹马依旧未曾被驯服,它奔跑的方向是不可控的。



  但在外人看来,呼伦像是已经驯服了这匹马,纵马在这平原上狂奔,狂风吹拂着他的发丝飞舞,好不快意!



  “牛逼!!!”



  嘿狗跟李哥异常兴奋,在一侧加油呐喊着。



  黑马见自己甩不掉背后的人,它便将前腿腾空,大声嘶鸣着,四周的野马也跟着悲鸣,令周围看着的人不由得捏了一把冷汗,觉得下一秒,呼伦就会从马背上掉下来。



  但是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呼伦死死抓着黑马的鬃毛,前身贴着马鬃,丝毫不动,最终,那匹马失去了力气,似乎是认命了一般,速度逐渐慢了下来,变化了步伐。前后蹄一顺交错前行,随后停下了脚步,轻轻喘息着。



  而呼伦则从马背上跳了下来,温和的用手顺着它的鬃毛,安抚着它。



  嘿狗与李哥、戒色等人也从不远处小跑了过来。



  “牛逼!跟拍电影一样,太帅了!”嘿狗在一侧兴奋的跳脚喊道。



  呼伦笑了笑。



  “这就算驯服了吗?”李哥好奇的问道。



  “还不算,野马的性子烈的很,现在只是跑累了,懒的跑罢了,驯服是一回事,驯马又是一回事。



  这其中的学问多的很,不同用处的马有不同的训法,现在先给它戴上笼头、马绊、马嚼子,让它习惯习惯。”



  呼伦摸着那匹马,眼中闪烁着微光。



  “这还是匹天生的走马,好东西。”



  “啥是走马?”嘿狗好奇的问道。



  “一种独特的步伐,一般是需要马匹经过后天训练,也是让马走对侧步,类似于人的竞走,懂这种步伐的马,崎岖山地如履平地。



  用这种步伐走的马,特别经得起长途跋涉,可以长期保持一定速度,是蒙古帝国三次西征得胜的原因之一,每个蒙古骑兵都配上三四匹战马,用走马的速度日夜行军,这个速度可以一个月不变。



  用它来育种,以后一定可以生出具有走马天赋的马。”



  目前陆地上的所有动物的基因基本上都来自于人类储存的基因库,所以,这些野马虽然是野马,但它们身上流淌的基因源头,就可能来自人类训练过的“走马”。



  “一般情况下,具有走马天赋的马,只有父辈会走马才有可能,野生的天生会这种步伐,一百只里面都不好找到一只。”呼伦说。



  “游戏麻。”嘿狗笑道。



  “你不说我都快忘了这是游戏了。”呼伦道,他摸着面前的黑马,感慨道,“虽然马不会说话,但它们的智力其实不低,想要在动物身上营造出那种灵动感,是要比人难的多的多的,但这匹马,就跟真的马一样。”



  他看向李哥,“马绊、笼头还有马嚼子呢?”



  “那是啥!?”李哥一脸迷茫。



  呼伦脸上的笑容一滞。



  “什么都没有你让我来训个锤子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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