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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水秀姑娘

兰水秀作为兴隆镇上唯一的女大夫,准确的说也是唯一的大夫,我们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所以只能去兰水秀所经营的小医馆中找些办法,这间小小的医馆位于兴隆镇的边缘一角,之所以称它为小医馆,因为无论是从外表还是内在的结构,都看不出有什么大气的感觉。这是一件用圆木搭建而成的古时的一间二层小木阁楼,二楼正对门的木框上挂着一块年代感很强的白漆木板,之所以说它年代感很强,是因为能看得出这块门匾被腐蚀得很厉害,板面上涂的白漆也掉落得差不多,上面端庄雄厚的书写着几个大字,“医心阁”。

“黄子涛,这小医馆看起来还挺正规啊。”金牙站在门外仔细的端详着这座小阁楼,有的没的说着。

“嘿嘿,那是,当年苏老爷子活着的时候,这可是整个江西省非常有名气的医馆呢!只可惜苏老爷子不知为什么自杀了,后来年纪轻轻的女娃子接管了这间医馆,虽然这水秀姑娘的手艺不输于她爹,可是在医药这方面,年纪越大越是资本,像水秀这样的年轻姑娘,一般是没人搭理的。”黄子涛感叹了几句,从他所说的话里看得出这水秀姑娘也是一个手艺很高的医生了。

我们几个叩开了医馆的栅栏门,然后匆匆迈了进去,里面和外边一样冷清,除了几张板凳桌子便没有了别的东西,我们四下看了看周围,也没有发现别的踪迹,难道这水秀姑娘并不在家,可这医馆的大门为什么又开着呢?

“水秀!来病人了!”黄子涛对着空荡荡的医馆吼了一嗓子,这医馆的后边连着一个布帘小门,显然后边就是医馆的后院。

“哎!这就来!”从后院传来一阵清新的女声,布帘门被一只纤细的手撩了起来,从里面走出来一个扎着马尾的水灵灵的姑娘,显然这就是兰水秀了,水秀穿着一身碎青花的水袖小褂,素色裤子下一双褐色的水靴,水靴上沾着些草叶和泥土,显然是刚从外面采药回来。

“子涛哥,你咋来了?”水秀眨巴着明亮的大眼睛,脸上的皮肤很是光滑,像是一块抛了光的美玉一样,尤其是笑起来的样子,美的令人窒息。

“水秀,你快给瞧瞧这个人,还有的救不?”黄子涛忙拉过愣在一边的大手,大手把背上的花郎给放了下来,让花郎直直的躺在一张木板床上,此时的花郎浑身上下就像是涂了一层白粉,看不到一点血色,除了能看到胸口上轻微的起伏之外,也没有别的能证明他还活着的迹象了。

水秀赶忙过去查看花郎的伤势,她蹲在地上用手指试了试花郎的气息,林疯子不知道看出了些什么,就上前也蹲在了水秀的身旁,“我说大姑娘,你到底会不会看病啊,这人明显还活着啊,难道这还需要确定么?”。

我本来想上前制止林疯子这无礼的冒昧,毕竟水秀姑娘才是大夫,大夫做事自然有自己的把握和尺度,林疯子和我们一样都是门外汉,所以我觉得他的确是没有资格去评论些什么的。

水秀姑娘被林疯子这么一说,像是受到了责备一样脸上露出了一脸的委屈,水秀姑娘给人的感觉本来就是一个独有江南水乡灵性的一个姑娘,整个人就像是用水做的一样,清澈透明,被林疯子说的不好意思起来,但从水秀眉头紧锁的样子也不难看出,花郎受的伤医治起来估计非常棘手。

“林疯子,你他娘的少说几句,水秀姑娘难道还不比你强?”我上前拉起来蹲在地上的林疯子,林疯子嘿嘿笑着赔着罪“对不起了大姑娘,我这门外汉说的话你就当放屁一样就行!”,水秀一听笑着点了点头,不得不说水秀的笑具有着很强的魅力,嘴角那一抹笑能让人忘记自己所经历的所有的磨难,是慈悲的,是清纯的。

我担心林疯子还会继续乱来,就把他们给撵了出去,屋子里只留下来我和水秀姑娘还有昏迷不醒的花郎。

“水秀姑娘,您看看这人还能救不?”我是很担心花郎的安危的,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已经凉了半截,我不想听到否定的答案,但是我心里其实已经接受了最不幸的回答。

水秀姑娘此时已经麻利的把花郎身上穿着的那件黑色中山装给脱了下来,脱下中山装后,我看到了花郎身上那一道道血淋淋的伤痕,有的甚至皮肉外翻,露出里面的肉组织,我以前是很少见这种场面的,所以我差点忍不住吐了出来,我这个人虽然敢大半夜独自前往墓地倒斗摸金,可这种血淋淋的场景却很少见到过。以前杀猪宰羊的场面我都心悸三分,更何况眼前是一个活生生的充满血肉的人。

而水秀姑娘却似乎对这种场景司空见惯,熟视无睹一样,她套上一双医用消毒手套,然后用手丈量着花郎身上那一道道口子,胸前和后背还有腿上大约有十二三道长长的伤口,水秀姑娘的脑门上也不禁渗出了一层薄薄的白毛汗,不知道是天气热的原因还是伤势严重的原因。当手指触及到花郎身上的伤口时,花郎却没有一点反应,按常理来说,一般人都会疼的哇哇大叫,而花郎此时已经昏迷不醒,估计也已经感受不到这些痛楚了。

“水秀姑娘,怎么样?还能救么?”我刚才问的那一句水秀姑娘并没有回答我,而是检查了一遍花郎的伤势,在她丈量完所有的伤口后我忍不住又问了她一句。

“应该还可以救过来。”水秀姑娘说完这话忙起身回到后院,不一会儿拿着一盏酒精灯和和一个布包出来了,水秀姑娘点燃了酒精灯,从布包里取出来一根长针,放在酒精灯的燃苗上烤了烤,然后对着灯光穿进去一条长长的鱼线,看样子水秀姑娘打算给花郎缝针了。

折腾了一下午,忙到这个时候,天已经快黑了,屋里的光线也变得很差,还好我拿着金牙带来的防水手电,这手电的光之前提过,用来照明是绝对没有问题的,我给水秀姑娘打着手电,水秀姑娘一手拿着针线,一手捏着一块棉花团,在灯光下用手按着那一道道伤口,然后用针线一点点的缝合起来。

这种缝合手术按照常理来说是要打麻醉药的,要不然非得把人给疼死,以前我在四方山医院里就见过一次这样的场景,有一个医生在给一个伤口撕裂的病人做缝合手术的时候,粗心忘记了打麻药,结果这几针下去,那病人疼得从手术台上跳起来就跑了,嗷嗷的在医院走廊里来回逃窜,拦都拦不住。不过从花郎目前的情况来看,显然是没有这个必要的,花郎已经不省人事,更感觉不到痛感,所以打不打麻药并没有什么影响,而且最好还是不要给重伤昏迷的人打麻药,如果一针打下去,说不定就醒不过来了。

水秀姑娘小心翼翼的捻着长针,在强烈的灯光下一针一线的缝合着花郎身上的伤口,不敢出一点差错,我此时内心是焦灼的,就像是有一群蚂蚁趴在我的心头上啃食着我。

也不知过了过久,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门外的林疯子那群人也从屋外进来了,一个个到挺识相,默不作声的蹲在一旁看着水秀姑娘的一举一动。随着最后一道伤口被成功缝合,我悬着半天的心才落了下来,水秀姑娘也像是卸下来重担一样,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水秀姑娘,这就行了么?”我看着躺在床上的花郎,好像还是和刚才一样,除了微弱的气息之外也看不出其他的什么状况。

水秀姑娘叹了口气摇摇头,擦去了额头上的那一抹汗水,“当然不可能了,刚才缝合伤口只是为了让他的伤口尽早愈合,这人现在失血过多,估计要进行输血才能够救他一命了。”从水秀姑娘的语气中我能感觉到她的疲惫,毕竟这整整的一下午她就没有歇息过半刻,而且不仅是体力上的劳动,高度的精神紧张更是让人抓狂。

“那、那该怎么输血?”我连忙追问道,毕竟从刚才她说的话中来看,输血可能是救治花郎的唯一方法了。

“我这间小医馆里并没有血库这种设备,而且这么多年主要还是以中医治疗为主,所以...”水秀姑娘说到这里便垂下了头没有往下说下去,我知道花郎可能是没救了,这里已经是兴隆镇仅有的医馆,如果连这里都没有办法,那么花郎只有难逃一死了。

听到水秀这么说,我也低下了头,林疯子他们也呆在一旁默默地不言语,大家此时的心情都是悲痛难过的。

“不过,输血这个方法我是知道的,主要还是没有血源!”水秀姑娘像是突然发现了什么一样,兴奋的说了一声。

“哎!我以为是啥,不就是血么?我大手身上有的是!”大手用力的拍了拍自己的胸口,看样子大手也是迫切的想救治花郎,毕竟在古墓里如果没有花郎的相助,此时我们已经成了孤魂野鬼了。

水秀姑娘叹了口气摇摇头,“这输血可并有说起来那么简单,首先两个人的血型必须是匹配的,要不然输进去血液就会凝固到一块,相反不但不能够救人,还会害死人的。”

“啥?这么严重?”金牙听水秀姑娘这么一说,也叫了起来,其实我是知道这输血的流程的,血型的相匹配是非常重要的,强行对不匹配的血型进行输血,只会加剧病情,引起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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