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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葬风坡之战(1)


 由于四条路线各有不同,沐血的这支队伍,不象其他几支打劫富豪大家,武林霸族的队伍那样容易得财。他杀的都是马匪,所得到的最大财物就是武器和马匹。


 方虎和雷火他们的队伍,武器马匹得的不多,钱财那是无数。佑字营练兵,首先练出的不是骁勇善战的士兵,而是一帮有组织有纪律却烧杀抢掠什么都敢干的悍匪。


 用浅水清的话来说:“练强盗总比练军人要来得容易一些。”


 这话说得太对了。


 士兵们有了奔头,卖命也越发勇敢,上头的命令执行起来,也总是不遗余力。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校官尉官们才更敢用严格的军法督促众兵。


 给你块糖,再加一鞭子,驭使士兵的不二法则。佑字营的战斗力在这种情况下急线上升。


 眼下,方虎他们等三支队伍,正在各路急速挺进,不过谁也没沐血的队伍跑得快,跑得远。沐血的部队现在已经全部是骑兵,马匹全靠缴获,战士们鸟枪换炮,步兵升级做了骑兵,骑步两便,心情兴奋异常。就连沐血带着的那二百个少爷兵,现在也人人能骑马打仗,呼喝两下了。


 环境改变人,铁血激扬的环境下,少爷兵们在以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奇快速度在飞速蜕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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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饶草原清凉的风,带来了丝丝的凉意,为战士们心中沸腾的血火热情做了些微的降温。


 又是一场毫无悬念的战斗,以一千多人的兵力追杀数十个马匪,佑字营赢得简直太过轻松。


 沐血高坐在马上,看着眼前倒下的一具具尸体,心中充满感慨。


 浅水清的练兵法,别具一格,却颇具成效。见多了死亡的新兵们,已经在一次次战斗中迅速成长起来。他们或许还不算是真正的沙场老兵,但他们的进步却显而易见的大。他们已经能在战斗中听从号令,不盲目出击,习惯保持队型战斗了。


 最重要的是,新兵里一批基层军官也迅速成长起来。在未来,他们将是佑字营的中坚力量。


 或许,不止是佑字营吧。


 这是沐血第一次有勇气遥想未来。


 他已经太多太多次,不敢去畅想那今后的荣耀。但是现在,这一切似乎都不在是那么遥远。


 所有的罪名与来自高层的愤怒,浅水清一个人抗下。


 成长并且取得荣耀的,却是整个他麾下的士兵。


 他和所有的将军都不一样!


 一名士兵来抱:“沐校,战场已打扫完毕。缴获未受伤马匹三十六匹,其中二十八匹稍加训练既可用为战马,另得到武器四十八件。”


 “把好马留下,换下来的普通些的全部卖给当地商人,让那帮少爷处理此事。武器也是一样。”


 “是。哦对了沐校,我们还在那帮死人堆里找到了一件金羚牛皮甲。”


 “哦?马匪里竟然还有人穿得起金铃牛皮甲?”沐血扬了扬眉头。


 金羚牛皮甲,大概也算得上大陆最好的骑兵用装备了。即使是号称主力中的主力的暴风军团,也只是将军们才有资格穿。大部分的骑兵穿得都是质量稍好一些的普通皮甲。


 佑字营有了钱后,浅水清大把撒钱,为佑字营的每一名士兵都配上最好的装备,可是这种金羚牛皮甲,他还是没办法能做到人手一件。


 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有。


 想不到马匪中,竟然有人穿这东西,这帮家伙可是连皮甲都未必穿得起的。估计穿这甲的人,也就是这帮匪众的首脑了吧?


 “拿来我看看。”沐血说。


 那是一件看上去平淡无奇的皮甲,黑黢黢的颜色,只在边路上才露出点点金光。颜色是后来涂上去。战场之上,拉风就等于找死。


 沐血用手掂了掂,分量极轻。他试着用手中的刺矛狠狠捅了那皮甲几下,却只现出几个淡淡的白点。


 这可让沐血有些震撼了。就算是金羚牛皮甲,也未必有如此的防御程度的。他仔细看去,才发现这皮甲的表面,竟还密密麻麻地缠着细丝线,细密紧凑,浑然与表皮结为了一个整体。沐血试着拉动其中的一根丝线,竟是纹丝不动。


 沐血这才意识到,感情这皮甲竟然远比一般的金羚牛皮甲更加坚固,原因竟在这些奇妙的丝线上。


 “到不知是什么丝能这么坚硬,难得的是分量还这样轻。想来,也非是一般巧手能做出来的,估计是马匪抢来的,却让咱们给捞到了好处。”沐血微微自语。他想了想,问那士兵:


 “穿这甲的人,他是怎么死的?”


 “被一箭射中了后脑,直接钉死的。”


 沐血笑了出来,纵然穿着天下最坚固的皮甲,还是挡不住那脑后的一箭啊:“箭法不错,竟然能射进后脑。。。。。。力气也不小嘛。谁干的?”


 “他叫苏云。”


 苏云,这个名字好象有些熟悉。沐血一时没想起来,随口道:“他现在什么职位?”


 “是个曲长。”


 “有哨官的空缺吗?”


 那士兵有点为难:“沐校,最近几场战事,兄弟们几乎没有死伤。”


 “那就让他等等吧,赏50金。”


 “是,沐校!”


 士兵大声回答。


 佑字营有了钱,赏金也出手阔绰起来。不过沐血依然是那个老规矩:最多只许寄一半回家,剩下的钱必须在下一次上战场前全部用光。


 一来,是沐血的那句老话:战士们可以死,但别死得有遗憾。


 二来,这个规矩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促使大家努力杀敌。要是人人都把赚来的钱藏着掖着,等退伍后攒够了回家做富翁,那浅水清和佑字营也就别混了。


 越是那赏金多的,越是好兵,越是不能让他轻易有钱。


 人有了钱,就总是很容易怕死的。


 “把这个送给浅少,他一定喜欢。”沐血拎着这件皮甲笑着说。


 一名士兵笑道:“那不如沐少你先穿穿,看看合用不。没准下一场你就用得上它呢。”


 沐血给了那士兵脑袋一下:“你小子是咒我中箭呢。”


 那士兵嘿嘿的笑。


 不过沐血还是先把这皮甲给穿了上去。


 下意识里,他突然有了种很矛盾的感觉。。。如此坚固优秀的甲胄,你到底是希望它能派上用处呢?还是希望它永远也只是个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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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啸的长风在草原轻卷,翻卷出草叶的昏黄,也带了秋意凉凉。


 前方,就是葬风坡了。


 沐血骑着高头大马行走在队伍的最前方,身旁做伴的却是林跃。


 最近这段时间里,少爷兵的操练以林跃最为刻苦。曾经的世家子弟特有的白嫩皮肤和年少轻狂,在杀戮的洗练中已经被磨得影踪全无,代之而起的,是一股充满沙伐决断的老练。


 他正在成为一个正在走向成熟的男子汉。


 “林跃,听几个兄弟说。最近这些日子里,我教你的惊神枪已经练得有七分火候了?”沐血问他。


 林跃恭恭敬敬地回答:“这都亏了沐校提点。”


 沐血懒洋洋地挥挥手:“没什么,我只是比较喜欢你的性子坚韧,比较对我的胃口罢了。”


 林跃想了想,欲言又止。


 沐血斜撇了他几眼,说:“有什么话想说就说吧。”


 “是!”林跃抱拳:“我希望沐校能准许我在下一场战斗开始前,让我和兄弟们一起打冲锋。”


 沐血满是戏谑地看了他一眼:“怎么?这么快就想冲锋在前了?我可提醒你,冲在最前面的兵,也是最容易死的兵。冲锋斗士,不需要天大的武功,却需要面临枪林箭雨豪不退缩的莫大勇气。你觉得你现在有这个资格了吗?”


 “我能做到!”


 听着这硬朗至可切金断石的话语在耳边回荡,沐血长长地叹了口气。


 他颇有感慨:天风,从来都不缺勇士,哪怕是世家贵族出身,也有那慷慨赴死之勇。


 他淡淡地说:“看情况吧,如果条件许可,我会让你冲锋的。”


 “多些沐校!”林跃大喜。


 伴随着长空斜阳,佑字营的部队在草原上行进的身影渐渐拉长。。。。。。


 风吹动了草原的寂寥,带来血腥杀戮的气味。


 远方的地平线上,大批的军马显现出他们狰狞的身影,长矛在烈日下反射出刺目的强光,长柄战刀,大斧,巨槊,各种武器汹涌出一片旋光铁浪。


 凄风愁雨般的嚣嚎中,数百个激怒的烈蹄淬踏出风火邪影,在草原中无限伸长蔓延,看似杂乱的骑兵,实则强劲的对手,眼神中是凛冽的杀气狂**涌。


 对手的穿着千骑百怪,有的穿着全套的盔甲,有的却只是破衣烂袄,有的头上顶着牛角狮盔,有的却顶了半片破锅。大部分的骑兵穿着上如败退的溃兵,气势上却如下杀的猛虎,武器戳天而向,激昂出胜利的欢嚣。


 “是马匪!”林跃大叫,声音中透出兴奋的颤抖:“大家做好战斗准备!”


 随着前路出现的马匪们越来越多,一支支部队涌现在草原之上,沐血的心也随之沉了下去。


 这一次的马匪,是他以往见到的马匪的数倍之多。


 “是匪帮联合!。。。。。。”沐血厉声尖嚣。他回首大喊:“小心!防御!全力防御!!!”


 眼前,呼啸出一片浩瀚铁风,佑字营的战士,终于迎来了他们人生中第一次的重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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