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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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里炒着肉,因为火烧的旺,不时溅出芝麻粒大的油珠出来,林初手上被溅了几颗油珠,烫得她惊呼一声。
“烫到了?”燕明戈连忙拉着她后退两步,要看她的手。
锅里飘出一股糊味儿,林初顿时顾不得被烫伤的手背,拿了旁边的帕子用冷水浸湿了拧干,这才用帕子裹着捞起了掉进锅里的铲子。
林初翻炒着锅里焦糊的肉,心中肉疼不已,瞧着杵在旁边的罪魁祸首,她没好气的道,“劳烦相公洗个碟子给我。”
燕明戈盯着她的手背眉头皱起,“手不痛了?”
“一点小油珠,也就当时溅到痛得厉害,现在不疼了。”林初往锅里放着调料。
燕明戈洗了一个碟子递过去,林初接过后又催促他去把火烧小一点。
燕明戈盯着小妻子的后脑勺,有些纳闷她如今使唤自己倒是越来越得心应手了,不过他还是带着一脸的高贵冷艳走向了灶炉。
好在翻炒得及时,只有锅底的肉丝焦糊了,林初用筷子把糊掉的肉丝全挑了出来,这才用盖子盖上保温。
趁着有燕明戈这个免费劳动力在,她使唤着燕明戈烧火,又做了几道小菜。
炒菜的大锅旁边开了一个小灶,专门用来放煲汤的砂锅的。
砂锅里是林初一早就煮上的实胎八珍鸡汤,实胎八珍鸡具有固胎补气血、养心安神,保胎的功效,熬汤的时候林初还加了党参,茯苓,甘草,熟地,当归,白芍,白术,川杜仲这些药材,汤汁美味浓郁,营养丰富。最重要的是流产或是在怀孕期间有先兆流产症状,喝这个汤,有很好的预防效果。
之前在断魂石林,卫柔身下见红,林初还以为她是月事来了,现在想来,怕是当时就动了胎气。虽然卫柔说自己身体没事,但今天见了慕行风,她这情绪大起大落的,林初担心对胎儿有什么影响,这养胎安神的补汤喝着也是有备无患。
林初掀开砂锅的盖子,浓郁的香味儿一下子窜入鼻尖,她用勺子搅搅,汤汁熬得又白又浓,鸡肉也是轻轻一碰就从骨头上散开。
林初十分满意,找了个大碗准备盛起来。
燕明戈循着味儿过来,难得夸奖一句,“这是什么汤?”
他说着就给自己找了个小碗,盛了一勺尝尝鲜,咂咂嘴道,“好喝。”
林初道,“这是给师姐养胎补身子的汤。”
燕明戈默默放下了碗,“哦。”
席间,卫柔表现得跟个没事人似的,夸林初这汤煲得好喝,还多吃了半碗饭,完全看不出她上午还坐在雪地里无声落泪。
林初觉得这姑娘假装坚强的样子实在是让人心疼,不过能说的她都说了,现在只能等卫柔自己慢慢走出来。
饭后卫柔几拖着林初去画工图,瞧着这姑娘兴致勃勃的劲儿,林初觉得找点事情做,让她忙起来也挺好的,就跟卫柔一起钻进了房间里。
特意告假半天回来看媳妇儿的燕明戈瞅着那扇紧闭的大门,心底颇不是滋味儿。
韩君烨拖着他的小书箱敲开了房门,因为林初觉得这孩子也不小了,在世家差不多得进学堂了,就差人寻了《三字经》、《百家姓》这些入门的书,她虽然不会写繁体字,但是凭着以前背的那些,半猜半蒙还是知道那些字念什么,有空的时候就教韩君烨念书。
可能是男主光环在吧,林初觉得韩君烨比起一般小孩聪慧太多,基本上她教一遍,韩君烨就会自己读了。只是这几天韩君烨倒是经常有不会的字拿来问她,卫柔现在有了身孕,许是母性的缘故,她对小孩子格外的喜欢,林初没空的时候,她就教韩君烨念书。
眼下韩君烨拖着一个小书箱过来,林初和卫柔自然不会把这个双眼里写满求知欲的小不点拒之门外。
荆禾如今腿伤也有了起色,虽然走路还是得靠着拐杖,不过照看一下韩君烨还是绰绰有余。
林初和卫柔在桌前研究那些武器的模型图,韩君烨给自己搬了个小凳子坐在卫柔旁边,手里捧着一本三字经,朝着门外的燕明戈看了一眼。
燕明戈觉得一定是自己的错觉,不然他怎么会在那小鬼脸上看到了嘚瑟?
风平浪尽过了几日,其实也不能算是风平浪静,六皇子突然送来几大箱的珍奇玩意儿,名贵布匹,珠玉首饰琳琅满目,让林初有种自己一下子成了贵太太的错觉。
她摸摸这个,又掂掂那个,满眼的新奇,看得燕明戈好笑又有些心酸,他的傻棒槌啊,以前当丫鬟的日子一定过得很苦,跟了自己也没享过几天清福。她喜欢这些,他以后就一箱一箱的寻来给她就是了。
如果林初知道燕明戈心中的想法,一定会说这是个美丽的误会。
作为一个朝九晚五的上班狗,日子常年过得紧巴巴,猛然见到这么多珠宝,她是新奇大于喜悦的。珠钗发饰什么的,以前只在古装剧里见过,现在亲眼见到,还上手摸了一把,那质感,那做工,真的得赞扬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
“这镯子好看。”林初拿起一个箱子里的一个白玉镯,白玉的色泽细腻而温润,一看就价值不菲。
燕明戈笑道,“你倒是有眼光,上好的羊脂玉做出的玉镯,自然不差。”
林初笑得眉眼弯弯,“把这个玉镯拿给师姐戴,我听说玉养人的。”
燕明戈看着手中书卷,答了句,“随你”。
反正他日后会为她寻来更好的,他的妻,理应戴他送的镯子。
林初拉着卫柔又挑选了些喜欢的首饰,余下她琢磨着,还是找机会换成真金白银比较好。
作为一个穷逼,林初始终觉得手里握着真金白银才踏实。
之前贩盐赚了不少银子,林初琢磨着在姚城这边开几个铺子,到时候若是生意还行,就办个学堂。
姚城虽然繁荣,但是因为常年战乱,这里根本没有学堂,富贵一些的人家还能请夫子教着认几个字,贫苦一些的人家,温饱都成问题,谈何读书。
现在蛮子已经大败,只待清缴残兵,收复羌城,到时候若是朝廷那边不出什么乱子,大昭铁骑杀进草原,直捣蛮子王庭都是有可能的。边关安定下来,就得百废俱兴了。
就在林初琢磨着要做什么生意的时候,姚城主将安定远的夫人突然送来了请帖,说是让她去府上一叙。
有了六皇子的先例,林初猜测安夫人应该也是想跟他们拉近关系。
燕明戈如今已升为都尉,等羌城收复,他们就得回羌城那边。林初还没有一套适合都尉夫人这个身份的衣服,好在六皇子送来的有不少名贵绸缎,卫柔和荆禾看着都不像是会做女红的,但是偏偏他们都女红了得,这让林初倍感挫败。
二人赶着给她做了一套新衣。
到了赴宴那一日,林初穿着一身新裁的衣衫去了安府。
到了安府,府上大门没开,只开了左侧的角门,瞧见这一幕,林初皱了皱眉,这可不像是大户人家的待客之道。
宋拓架着马车进去,林初下了车,迎接她的是个五十左右的老妇,老妇一身石青色的衣衫洗的有些褪色,手上戴着的那个银镯子暗灰,看样子成色不好,镯子的花纹上还能看到污垢,显然这是个粗使婆子。
稍微讲究些的人家,都不会让一个粗使婆子来迎接贵客。
婆子冲林初福了福身子,姿态说不上恭敬,甚至有些轻慢,“燕夫人稍等,有丫鬟进去通报了。”
今日雪停了,但是寒风凌冽,大冬天把客人晾在门口?联想到进来时安府开的角门,林初眸色冷了冷,这安夫人倒是有意思,送拜帖的是她,现在是想落脸子么?
在寒风里等了约莫一盏茶的时间,才见一个穿着藕色比甲的丫鬟从垂花门处走出来,“劳烦燕夫人等这么久,夫人正在花厅那边,奴婢这就引您过去。”
丫鬟手臂上带着一对缠丝银镯子,看成色就比老妇的好上许多,也是难为她,这大冷的天,衣袖比别人短了一截,就为了露出手上那对镯子。
林初能感觉到丫鬟落到自己身上那毫不掩饰的打量目光,从她的面貌到穿戴,目光里有鄙夷也有艳羡。
“将军府的后院倒是大。”林初突然道。
丫鬟以为她没见过这般气派的地方,语气里带上几分得意,“那是自然,咱们这府邸,占地十亩呢!”
十亩地,差不多也就一个足球场那么大,足球场周长不过三百五十米。
一盏茶的时间相当于现代的十四分钟,都够绕着足球场走三两圈了。
林初眉宇之间染上冷色,“看来你这腿脚不好,寻个医术高超些的大夫,锯了接条狗腿兴许能走得快些。”
如果到现在林初都还没看出安夫人这是想刻意刁难她,那她就是傻子了。
底下的人没有主子授意,哪敢这么对待来客。
丫鬟听了林初的话,果然愤怒不已,不知是想起了什么,露出一脸鄙夷,尖利道,“爬床的贱婢能有什么教养,也不知使了什么手段迷住了燕都尉,先前燕都尉还没封官,你不还企图勾引我们家表少爷吗?狐媚下贱胚子……啊……”
林初反手一耳光就打了出去,丫鬟被她打得踉跄好几步,捂住脸一脸的难以置信,“你敢打我?”
林初面色平静得冷漠,“这一耳光,是我替你家夫人打的。她不会管教奴才,就由我这个客人代劳了。”
老妇见此情形,打算上前帮忙,林初一个冰刀般的眼神扫了过去,老妇当即定在原地,讪讪不敢上前。
丫鬟一脸恨意的朝着林初冲过来,“小贱蹄子,我跟你拼了!”
林初闪躲不及被她抓伤了脸,她怒极直接揪住了丫鬟的头发,左右开弓就是“啪啪”两耳光。
林初打得自己手疼,丫鬟一张脸也肿得跟猪头似的。
林初冷冷道,“这两耳光,是我为自己出气打的,你要是想知道什么叫下贱,不妨回去照照镜子。”
那丫鬟还不死心尖利的指甲抓进林初揪着她头发的手背。
林初才不顾忌这点痛,揪着丫鬟的头发就把她重重往旁边的墙上砸去。
林初是下了死力气的,丫鬟惨叫一声,脑袋瞬间跟开瓢了似的,血染的墙上到处都是,那名老妇被吓得哇哇大叫,跌了个屁股墩儿。
“这是在做什么?”台阶上,一身锦衣的妇人在一众丫鬟婆子的簇拥下走来。
看得出她是个美人,便是现在上了年纪,一张脸显然也是精心保养的,有着半老徐娘的风情。
林初的视线先落到了贵妇人旁边的年轻女子身上,兰芝,没想到羌城之变后,她竟然还活着。
“燕夫人,你这是……”贵妇人的话音拉回了林初的思绪。
林初看着眼前这似乎再和善不过的妇人,嘴角勾起冷笑,“安夫人的待客之道,实在是让我大开眼界。”
作者有话要说:一盏茶为10分钟或者14.4分钟,语出《僧祇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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