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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血海



  丁凯谦也觉得挺有意思的,原来人妖表演真的是妖在表演啊!难怪那么柔弱、柔软、柔情!



  中国人造字挺有意思的,比如说妖,从女从芺,芺,异草也,什么是异草,就是希奇少见的草,再详细点解释就是美妙的、美丽的、能够吸引人的,也就是说丑的或者说变装都成不了美丽的那些,人们一般称之为怪,意思是心惊,又土。



  他们合称妖怪,但显而易见的,相较而言人还是更喜欢妖而不喜欢怪,所以你看话本小说里有娶狐妖、蛇妖的,有娶熊怪的么?虽然他们是一类生物,但是谁叫你不能变得美丽一点呢?因此被分开也是应有之意。



  暹罗故地盛产人妖,已成风潮,甚至他们自己都承认了,努力做出一副世界大同的景象,很是吸引了不少人前去猎奇。



  丁凯谦是被雷宇拉去的,这片地儿随时佛门重地,但受原始信仰影响也四处都是鬼怪的传说;而以佛道两家这几千年打出来的香火情,兄弟情,倒也没谁来找麻烦,甚至还有还俗的和尚引路呢。



  说来也不奇怪,毕竟在佛门眼中,不过是个皮囊,大乘佛法尤其重心,坚信心无垢,身就无垢,也不知道算不算自欺欺人。



  有一向宗的案例在,说实话,丁凯谦觉得有点不敢置信,不过想到一向宗那些人的尿性,看看暹罗这千多年的痕迹,不得不说,人和人还是不同的。



  当然,以上只是丁凯谦的瞎猜,毕竟他对佛门没有深究,他对自己的家门都没有研究好呢,哪有心情去研究别人。



  再说研究教义区别,哪有研究人妖来得好,对吧。



  说实话,酒吧,尤其是人妖酒吧的气氛相当不适合丁凯谦,毕竟灵感加强的后果就是香臭都清晰可闻,封闭灵感又会丧失抓鬼的机会,相当的选择困难。



  金丹一成,可延寿保青春壮能力的广告词,那是相当的吸引人的,导致了他的每一分横财都落入了奸商手中,日子过得拮据啊,都没多少闲心去欣赏风景了!



  “哇喔,你眼光可真好?那美人儿可是相当的劲爆!”原产地为泰国,拗口的名字丁凯谦只记得了一个甘字的花和尚一脸猥琐的对雷宇说道。



  “是吗?你们有兴趣,要不今晚我请?”丁凯谦一脸笑意的凑过去说道,就不知道当发现你眼中婀娜多姿、厚薄适宜、长腿嫩肤的美女是条波利犬会咋样,难怪长发飘逸。



  毫无疑问,雷宇就比他明智些,至少会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他,“有什么问题?”



  “呵呵!”递过去一个眼镜。



  “哇靠!这是什么?照妖镜!”



  “哇!”突然接过一看的甘吐了出来。



  “没事吧,不过是丑了点,也没丑到那个地步吧,说实话,仔细瞧瞧跟某些人也差不了太多啊!”丁凯谦一脸诧异地说道,无非是大点,这狗既然有人养,好歹还在审美接受在底线之内好吧!



  “没事没事儿,可能他只是喝多了,我们先走吧!”望了正走来的服务人员,丁凯谦果断决定叫他俩离开了,毕竟给人家搞了一地邋遢,要是叫自己收拾那就渗人了。



  至于拿妖怪,这种存在在世界上其实并不少见,所谓斩妖除魔什么的,就跟人在野外遇到野狗一样,就看你有没有需要了。这等小妖,总体价值不大,只要不伤人命,除了正义感爆棚的中二少年,一般情况下无视就好,当然如果他价值大另说,比如修成了妖丹。



  没错,修士就是这么现实,之所以提出斩妖除魔的口号,说穿了就是因为妖魔利润比较大,给自己一个正义的口号而已;当然一个巴掌拍不响,妖魔往往自诩比人强,很多家伙无视甚至视人类为食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总体来讲泰国之行还是蛮不错的,虽然他们由于心理阴影,再也没去见识过那传说中形形色色的酒吧,而是奔走于各种风景之间,一旦放下对收入的渴求,丁凯谦还是过得挺愉快的。



  当他看到那位罗萨·马森团长的时候就更愉快了。



  当他,愉快绝对不来自于马森团长的狼狈——衣衫不整到人鱼线都亮出来了,就差最后那一层就成功加入天体营了,嗯,这么说也不准确,因为他的衣服裤子都还在,只是太过新潮了,网状都已经是夸张的说法了,那就是丝线式的了。



  愉快自然是源自于团长先生还活着,也源自于大家辛辛苦苦的穿过茫茫山林,一来就看见熟人的惊喜。



  “啧啧,看不出这位团长的身材还不错嘛,挺有料的!”雷宇带着幸灾乐祸的啧啧称赞到。



  旁边那位据说是他师妹的壮女士默默退了一步,丁凯谦不由一阵诧异,想了想也默默地退了半步。



  “团长先生这是在干什么?开派对么?这环境似乎有点,惊悚啊,没想到团长大人有这爱好啊!”同行的一个道士用拉丁语说笑道,“我们是不是打扰到你们了!”



  眼前的场景是有些诡异,一方面是衣衫褴褛的骑士团,背景却是一片仿佛满是红藻的血红色海滩,当然,忽视水里不断冒气沉浮的人头以及地上倒下的干尸以及不知道什么尸的话。



  伸手一扬,马森团长阻止了手下的反驳,毫无疑问,自己输了,输了就得让,骑士团可不是传说中那么悍不畏死,只知道莽,否则早就完了。



  “我们输了,这里就交给你们吧,我们没能守住主的羔羊,要立即回去向主认罪!”这话一半是对着那群华夏人的,一半是对着他的团员说的,他们已经筋疲力尽、伤痕累累了,好不容易才撤出来,他没有一丝一毫回去的想法。



  说完,他爽快的组织并带领剩下的几位骑士迅速退出了那片土地,没有丝毫迟疑!



  反倒是华夏众人一阵愕然,这跟剧本不对啊!这还是那个牛气哄哄的神教吗?



  要知道,血海诞生的缘由是因为屠杀,屠杀这种事情在战乱不休的缅甸确实不少见,但是屠杀造成了敌我双方两败俱亡的却不多见。



  神教之所以这么重视,原因就在于这场屠杀是神教的二道互杀,虽说人家一家三兄弟相爱相杀千把年了,也不缺这几个,但是现在毕竟是文明时代,信息时代,再也不像以前那么好忽悠了,信仰也不那么虔诚了,大家对命也看得更重了,最最最最关键是,竟然杀出了一片血海来,怨气冲天,生灵凋零,就快盖不住了,由于事涉神教机密,自然不愿意华夏修士们参一脚。



  只是事发缅甸,此乃佛家的势力范围,虽然如今的佛门散得堪比道门,早就各立山头,但是佛门之间也算是相爱相杀,关键时刻还是能够守望相助,加上与道门不清不楚,所以盖自然是盖不住,他们只能尽早动手。



  结果,才终于明白为啥这群和尚道士们不紧不慢几个月来才来,这就是一坑啊,要不是那位天使大人拼死一爆,估摸了圣职部的三大骑士团就折去其一了。



  最大的战力都去掉了,自然不要过于坚持才是明智的。



  “哇塞,真是大手笔啊,如今这个世界也还有此等大能,能够干出这么大的场面!”一个如同破锣响起的声音叫嚣道。



  转眼一看,他的年纪并不大,大约仅仅二十来岁,但是谁都不敢轻视他,因为他的物种不同,不是人类,至少现在不是人类。



  东方的僵尸与西方传说中的丧失是不同的,僵尸,最重要的是僵,不仅是关节僵硬,而是全身都僵硬如铁,所以自然不会有什么蛆虫什么的进出,它们还没那么大的本事儿。



  丁凯谦一直很疑惑很多电影都把僵尸描述得跟人似的,比如靠眼睛看,靠鼻子闻等等,也不想想,全身都跟千年腊肉似的了,没有神经传递,他怎么能闻出味道,看见东西?



  当然,现在丁凯谦知道他的疑问源自见识浅薄,僵尸确实能够听到、看到、闻到,一切都是灵气的缘故,甚至在灵气的局部活化下,他们能够像常人一样坐立行走,甚至雄伟起来,毕竟无非是靠灵力支撑罢了,至于有没有作用另说,但是用来装人还是可以的。



  当然,生殖隔离总是存在的,毕竟腊肉只有进实验室才有那么一丝机会克隆出来新生命来,这点可不是活化能做到的。



  石能就是这样一个僵尸,经历很简单,早夭,天赋不错,被微服私访的某位鬼将发现,带回崂山,然后就是修炼啊、锻体啊、枯坐啊什么的没人生意义的事儿干了几百年,幸好他死过了一回,也不觉得无聊到想死,总之最后他成了一具铜尸,而且是少有的有灵智的铜尸,不枉他师傅一路上辛辛苦苦的护着他灵魂不散。



  血海这种一看就知道跟死关系很大的东西,自然要一个专家,而他就是专门请来的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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