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 修仙当谨小慎微 > 第二十四章 顺藤摸瓜

第二十四章 顺藤摸瓜


 “第一个问题,你的姓名?”百里慈问。


 “春伯。”他紧忙答道。


 果然就是案宗里记着的那个护院,百里慈又问:


 “你家主人是怎么死的?”


 “被妖物杀死。”他不假思索的回道。


 “什么妖物?”


 “我不知道。”


 愚民向来把一些不理解之事归于神异,这样问是问不出来结果的。


 百里慈转变思路:“这座院子里养着的是谁?”


 春伯吞吐了一会儿,似乎在做着抉择,可很快就屈从于冰冷的剑:


 “养着的是主人的儿妇触芈……”


 “他们两个是什么关系?”


 “主人是她的公夫,她是主人的儿妇。”


 “我问她俩是什么关系!”


 “情人……关系。”


 原来如此,竟还有这等惊天丑闻,怪不得卷宗不记这件事。


 “触芈呢,死了吗?”


 “没死……那天妖物将她打晕,扮成她来的,她什么也不知道。”


 “你亲眼看见她来的?”


 “我亲眼看见的。”


 “她原先不在院子里?”


 “那天她出去买东西。”


 “其实此时她已经被掉包了?”


 “对,第二天早上她才回来的。”


 “触芈现在在哪?”


 “被小主人请去主宅了。”


 “行。”


 百里慈倒持丑剑,用剑柄击打在春伯的颅顶,让他当场昏去。


 这人贪生怕死的很,也算老实。


 春伯的话证实了百里慈的猜测。


 情妇却有其人,而且养在外宅的原因也不是惧内,而是他们之间的事违背了伦理,遭人唾弃。


 这其中还有两个疑点:


 一,如果说妖物扮成了触芈从大门进来,那这从墙上下来的妖气怎么解释?


 二,如果说妖物扮成了触芈,那么它为什么没杀死触芈,而只是将她打晕?她是不是知道些什么?


 百里慈开启法眼,在正房前的窗沿上发现了妖气停留的痕迹。


 站在窗户往里看去,能看见正房东面的一切,采光很好。


 案发的那晚,妖物从这里人不知鬼不觉的翻进去,杀完人之后又从容不迫的翻出去。


 回首往大门看去,根本没有妖气的踪迹,这说明妖物根本不是从正门进来的。


 但也有可能是妖物用了特殊的手段隐匿去了这个痕迹。


 不对,那为什么从墙上翻上去的时候有妖气?


 百里慈皱着眉头,春伯没有理由说谎。


 如果他说假话,或者看见的是假象,那么真的触芈不会第二天回来。


 妖物没有理由这样去做。


 只有一个可能,在案发的当晚有人扮成了触芈。


 如果是这样,就复杂了。


 其实这一点很好被发现,可为什么案宗里没有记载?百里慈突然想到了另外一个解释——他们不愿意记载,在有意维护这家族的名声。


 百里慈进入正房,发现触引死在了屋子的正中央,地上有点暗红的血迹。


 哪怕死了人,这屋子里也还弥留着熏香的气味儿。


 四处看了看,妖气果然浓烈,除此之外,却没有其他的线索留存,宛若一张白纸。


 假如那晚扮作触芈的人要逃跑,该从哪里?


 后窗——百里慈一眼就发现了。


 他打开后窗,发现正房的后面是一片幽静的竹林。从窗上跳了下去,百里慈看着地上的鞋印皱住了眉头。他再次回到房间,用法力包裹住自己的双脚往下跳,这次居然还有鞋印,而且比第一次的鞋印还要重……


 如果没有特殊的办法,法力不会将重力变消失,只会增强这种力量。


 而这地上根本没有鞋印,这说明了什么?


 人可能没从这里跑,或者这个人有着特殊的技巧或者其他的力量。


 百里慈听闻贵族可以通过献祭获得神明的赏赐,从而获得特殊的力量……或许是这个原因……但也有可能有人将凶手的鞋印销毁了。


 竹林没有多深,大约五六米的宽度,被风一吹,发出“哗哗”的响声。


 百里慈跳到竹上,竹子不堪承受微微晃动,清风吹拂,颇感惬意。


 难以想象,不久之前的夜晚,这里发生了一件杀人事件。


 刚才百里慈想到了另外一种很没有道理的可能:


 没人假扮触芈,这只是她自编自演的一场戏。


 触家认为是触芈杀死了触引,或者说有这个可能性。但他们做不到将这个凶手公之于众——这是一个有堕君子之风的丑闻。所以他们选定妖物为杀人凶手,将这个故事引向另一个角度,让人们听他们爱听的故事。


 这也是为什么卷宗不记载更多细节的原因。


 但这个想法如果细细推敲下去,却有许多的破绽。


 或许,触家根本不在意是谁杀死了触引,这个人是阿猫、阿狗都可以。


 就是不能是触芈——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


 百里慈需要更多的证据,去窥探这个案件的全貌。


 猜测像是蔓草,在他的识海中疯狂滋长。


 他不准备再想了,这样没有意义:


 “我需要找到这个触芈,她知道更多的东西。”


 百里慈突然想起另一件事。


 卷宗里说这间院子有两个护院,可如今却只有一个。


 那个名为春叔的人呢?


 ——


 找这个女人没有任何捷径。


 既然她在触氏主宅,便去那里找她。


 不管是用抢、用偷、用骗……只要能得到这个女人就行。


 百里慈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他马不停蹄的来到触氏主宅,发现这座宅子守备森严,没有悄悄进去的可能性。


 擅闯他人私宅者谓之贼,杀无赦。


 贼,不是鸡鸣狗盗,而是杀人。


 大贼不死,天下难安——说得就是那些动辄杀天下人的枭雄。


 百里慈做不了大贼,更做不了小贼,只好换个办法。


 他看触氏主宅正办着丧事,有许多工匠、商人从后门进入宅院,触氏家臣在门口审核来者的身份——对于熟客,家臣自然是和善的态度,只看了一眼就放了进去,对于不认识的人,他则要求来者出示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顺便收些低廉的过路费。


 正所谓阎王好见,小鬼难缠。想要从众多同行中脱颖而出不是看商品的好坏,而是看给的多少——给的少,没背景,纵使货再好也迈不进院门。


 如何判断身份背景,这位家臣自然有着一套。正所谓行商坐贾,商就是流动着贩卖商品的人,贾就是开一个店肆有固定地址卖东西的人。而商贾又分为官方和私方,官方的社会地位要比私方的地位要高的很多,在城市之中,贾又要比商地位尊贵。总归也就一句话——看人下菜碟。


 所以大多数的私商都对他毕恭毕敬,好像是小子服侍老子一般将钱财送到他的手里。大多数官商就不需要则个,只将身份牌子一亮就大摇大摆的跨入院门。


 百里慈看了一会儿,琢磨出了这其中弯弯道道,瞥了旁边那个看似穷酸的行商一眼,露出了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的得意笑容。  

(https://www.xbxxs.com/novel/5M84GK556cD.html)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www.xbxxs.com。笔下文学手机版阅读网址:https://m.xbx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