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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第66章


 按照原计划,督军陆宗霆将在一周后返回上海。


 自从接到了叶楚的消息之后, 陆宗霆同陆淮商议, 使调虎离山之计, 并借机抓住那群伏击的人。


 在这场周密的计划中,抓获的那些人都已经准备好了毒.药, 在任务失败后就咬毒自尽。


 陆宗霆和陆淮心中已经有了算计,他们早就知道那群人的背后是谁。


 现在的这次行动不过是为了给那人一个警醒。


 ……


 这几日, 叶楚一直在关注那件事的进展,她晓得陆淮的能力, 在他的计划之下,向来不会出现失误的情况。


 周末的时候, 叶楚在家里翻着《申报》, 上头有一条醒目的新闻。


 “陆督军在沪宁铁路遭遇伏击, 分毫未伤,现已将所有歹徒全部抓获。”


 这篇报道写得很具体, 就是为了威慑那些想要继续动手的人。不要说那些想对陆督军下手的人了, 就连上海滩的人都极不安分。


 看了今日的申报后,叶楚的心情格外地好。她将报纸收了起来, 换了身衣服就出门了。


 今天,叶楚和丁月璇约好了,要陪她去订做新的旗袍。


 因为丁月璇现在已经是大都会的歌女了,大都会的歌女待遇好, 丁月璇得到了一笔预支的钱。


 丁月璇从先前那个地方里搬了出来, 换了一间更为雅致的公寓, 但她仍旧节约得很。


 这笔钱用来做演出的准备,大都会专门教仪态的老师已经给丁月璇上了好几节课。


 虽说丁月璇天生嗓音条件好,又从小在唱评弹的家中长大,但她对一些表演时的技巧,还是需要雕琢。


 这段时间,丁月璇依照着老师的教授,天天在家练嗓。


 大都会有了新歌女这件事并不稀奇,但是丁月璇现在还不需要像其他人那样经常演出。


 为的就是在首演当日,一炮打响。


 叶楚和丁月璇是在史密斯路见面。那条路上有一家很有名气的成衣店,丁月璇要做一件新旗袍,将会在首演上穿。


 两人见面后,携手往成衣店走。


 前面有两个男子在走,他们穿着长袍马褂,戴着宽边沿帽,讲话声音有些大。


 “你听说了吗?大都会好像来了一个新的歌女呢。”


 他们的声音传了过来,叶楚和丁月璇对视了一眼。


 “她漂亮吗?唱歌好听吗?这几日我没去歌舞厅,你同我讲讲看。”


 “我去过几回大都会,但是没看到她。据说连参谋官家的小公子去了,都没能见着一面呢。”


 “这个歌女不出来表演的吗?”


 “这回神神秘秘的,听说只有在首演的时候才会看到她。”


 “她叫什么?”


 “夜来香。”


 “……”


 夜来香就是大都会最近新来的那个歌女的艺名。


 所有人都不知道夜来香的长相和来历,大都会歌舞厅对此一直保密,没有人敢走漏半点风声。


 大都会只放出了一些消息来,这个夜来香的声音极为动听,好似天籁。不过,要是想听夜来香唱歌,只能在她首演当天过来看。


 这消息在上海滩的歌舞厅中顿时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有的人觉得大都会特地挖掘了一个唱歌极好的新人,正是为了抢仙乐宫的风头。


 你看,前些日子,仙乐宫不是刚挖走了大都会最有名的歌女蝴蝶吗?大都会定要找回场子来,所以才想了这种办法出来。


 而有的人觉得,这只是大都会弄的一场噱头。


 那个歌女指不定唱歌一般,红起来比较困难,于是大都会通过这种方式,让大家能抢先记住夜来香这个名字。


 尽管谁都不知道哪个消息是真的,也不晓得夜来香唱得是好是坏,他们仍是想着首演当天去大都会歌舞厅,看一眼那个夜来香。


 叶楚知道丁月璇的性子,她很淡然,只想着唱歌,总不喜欢和人争。叶楚认为,大都会虽公平,但底下的人却不一定好。


 比如之前那个歌女阿琼,丁月璇只是过了一场面试,就先被她挑衅了一番。在上海滩,这样好胜心强又捧高踩低的人数不胜数。


 叶楚告诉丁月璇:“你歌唱得好,若是红了,准会惹些麻烦。”


 丁月璇点了点头。她自然明白那些道理,她要在上海唱歌,在这样纸醉金迷的一个地方待着,定要处处小心。


 叶楚:“以后像阿琼这样的人还有很多,你又要和她们共事,既然占了理,在气势上一定不能输。”


 丁月璇:“好。”


 叶楚又同丁月璇交待了一些注意的事情。


 丁月璇虽嘴上没有说什么,却在心里默默记了下来。她晓得,阿楚的话,总归不会错的。


 聊着聊着,叶楚和丁月璇进了成衣店,里面挂着许多不同的布料。有一位顾客已经在量尺寸了,店主正在忙,她们就先自己看了起来。


 叶楚看来看去,她给丁月璇挑选的是一块桑蚕丝布料。白色为底,上头有浅红色印花。


 叶楚看了一下丁月璇,她的眼睛清澈,气质安静,确实像极了一朵夜间开放的丁香花,不争不抢,却又有着自己的光芒。


 叶楚越看这块布料,越觉得适合丁月璇。丁月璇是一个有梦想的姑娘,她喜欢唱歌,性子又比较单纯。


 上海滩的那些歌女喜欢穿艳丽的旗袍,看上去夺人眼目。可对丁月璇来讲,她不能穿艳丽的旗袍,那会掩盖她本来的气质。


 丁月璇是一块璞玉,经过雕琢后,就会更为精巧美丽,这样有些素净又不过分艳丽的旗袍恰巧适合她。


 叶楚拿起了那块布来:“我看这块料子就很适合你。”


 丁月璇在旁安静听着,叶楚继续讲:“夜来香这首歌较为安静,如果用鲜艳的颜色,反倒不好。”


 叶楚这样一讲,丁月璇也越看越合心意。这块布料材质不错,花色也好看,确实符合夜来香这首歌的感觉。


 于是,她们两人立即敲定,就用这块布料来做旗袍。这时,先前的那位顾客已经走了,老板朝她们走过来。


 量好了尺寸后,老板再讲了做好旗袍的时间,让丁月璇到时候过来取。


 她们很快就离开了成衣店。


 丁月璇还要回去练嗓子,叶楚也准备回家了。两个人各自都有事情要做,她们很快就分开了,约好下一次首演的时候再见面。


 叶楚清楚得很,丁月璇形象佳,嗓子动人,又定了一身极其适合她的旗袍……一切都已经做了万全准备。


 在那场首演上,她一定会艳惊四座。


 叶楚在等电车的时候,遇见了一个人。


 “小丫头,是你啊。”


 这声音耳熟得紧,叶楚扭头一看,发现陆世贤正站在那里笑着看她。


 叶楚对他露出一个笑容:“爷爷,你好。”


 这小丫头的性子,陆世贤很欣赏,这声爷爷令他更高兴了。


 陆世贤问:“你叫什么名字?上回还没问过你。”


 叶楚认真地回答:“叶楚。”


 陆世贤:“若是你不介意,我就叫你阿楚可好?”


 叶楚笑着点头:“好呀。”


 上辈子,她住在督军府的时候,陆世贤也是这样叫他的。


 叶楚记得陆督军在遇刺中成功脱险,这件事在申报上刚刚刊登,她想看看陆世贤的看法。


 经过报刊亭的时候,叶楚特地去买了一份报纸。


 叶楚故作不经意道:“陆督军遇刺,真是艰险,不知道他现在怎样。”


 陆世贤的表情很淡然:“年轻人就是应该多摔打几次,才晓得生命的尊贵。”


 陆世贤讲起话来,大道理一套一套的。他的意思就是,身居高位的时候,谁没有经历过几次刺杀呢。


 陆世贤早年在北平做官的时候,当然也是经历过许多危险的。后来退了下来,安安静静在上海养老。


 上海见过他的人不多,他的日子过得安逸。


 叶楚:“爷爷,你懂得真多。”她知道,他是一个喜欢听夸赞的老人家。


 “不多不多,就是活得久了点。”陆世贤笑着,“小姑娘,我们这样投缘,我给你介绍个人可好?”


 叶楚:“嗯?”


 陆世贤:“是这样的,我啊,有一个孙子……”


 陆世贤觉得叶楚特别投他的心意,如果能和陆淮见上一面,指不定就相互看上眼了。


 叶楚顿时就明白了陆世贤的意思,她自然不会令他如愿。


 她忙打断了他:“我还在念书。”


 陆世贤停了下来,换了一个话题:“这样啊,你现在多大了?”


 叶楚:“十六。”


 陆世贤虽然没有继续开口,心中却开始想。


 这个年纪不错,和他那个孙子特别搭。


 若是有机会让他们见一面就好了。


 ……


 陆督军遇刺的事情已经顺利解决了,陆淮这几日就没有先前那样紧张了。


 之前那样忙,现在一停下来,他才开始记起一些事来。


 这些天,乔六都没有任何行动,不知道是因为发现了陆淮的人在跟踪叶楚,还是已经对叶楚没了疑心。


 不过,陆淮现在并不想把那群保护叶楚的人收回来,他当然有自己的打算。


 从认识到现在,叶楚的许多行为一直和旁人不同。她令他猜不透,陆淮总觉得,叶楚仿佛会招惹一些麻烦。


 若是她遭遇了危险,她能够安全逃离吗?


 陆淮不想去思考这个问题。


 因为他给的答案是,他不会让她遇到任何危险。


 今天,陆淮派去保护叶楚的人照例来汇报,把叶楚这几日的行程简单讲了一遍。


 “昨日,叶楚姑娘在茶社被一个男子告白。”


 “叶楚姑娘没有吃亏,还让那个男子下不来台,最后,九爷找人把他抓巡捕房去了。”


 陆淮抬眉,这确实是沈九会做出来的事。


 “今天,叶楚姑娘同一个人去了成衣店。”


 “那个姑娘是大都会的歌女,似乎和叶楚姑娘关系不错。”


 “……”


 这件事之前沈九告诉过陆淮,他并不意外。


 自从属下跟踪叶楚后,他头一回知道,三少在不办公务的时候,竟会认真听这些小事。


 而这些简单的小事都同叶二小姐有关系。


 属下:“她们在成衣店里待了一个小时,后来叶楚姑娘在街上遇到了……”


 他继续说:“您的祖父。”


 陆淮眉头一皱:“是吗?”


 属下:“是,他看上去很喜欢叶楚姑娘,和她讲了很久的话。”


 但陆淮的耳中并没有听进去这些,他说:“我问的不是这个。”


 这一天,叶楚和朋友在成衣店内待了不过一个小时,可上次却独自一人在百货公司待了很久。


 陆淮有一点生疑。


 不知怎的,陆淮竟询问那人,叶楚待在百货公司那天的时间。


 属下仔细回想:“那天,叶楚姑娘在下午一点离开了叶公馆,到永安百货的时候已经是一点半了。”


 陆淮淡淡地说:“继续。”


 属下:“我们在外面等了很久,叶楚姑娘再次出来的时候,是下午三点半。”


 陆淮默默听着:“嗯,我知道了。”


 很快,陆淮又补了一句:“盯好乔六,让他离她远点。”


 “是,三少。”


 待到属下走了,陆淮坐在书房中,近几日他的头疼有些重了,他伸出手来,按着眉心。


 那一天正好是周六,陆淮待在和平饭店里。在下午2点多,他拿到了那个好心人送过来的纸条。


 女管家给陆淮泡了一杯咖啡,用了叶楚送的那罐咖啡豆。


 初冬已经到了,天气愈发冷了。咖啡杯搁在桌上,里面升起白色的烟气。


 ……


 陆淮想着想着,脑子里突然有了一个奇怪的念头。


 从和平饭店到永安百货,来回一次,需要多少时间?


 若是在这段时间里,再做一点小手脚,比如打晕个人,塞张纸条什么的……


 两个小时,也差不多了吧。


 陆淮的眼前又浮起了那一张脸,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把那个匿名的人和叶楚联系在一起。


 陆淮记得很清楚,那一次在新城饭店里,他偶遇了叶楚,她正在用钥匙开他的房间。


 而那晚送叶楚回房间后,没过多久,他就接到了那个好心人打来的电话。


 如果那天夜里,叶楚并不是真的走错房间,而是在掩饰她的某些行为呢。


 她没有成功把纸条送进他的房间,所以才打了电话过来。这样想想,确实也很合理。


 但是,单凭这两次巧合,当然不能证明叶楚就是那个好心人。线索不够多,解释也略显牵强。


 更何况,叶楚是一个女学生,她家中有富商有高官,却没有道上混的人。


 她又是从何得知新城饭店那个房间的号码,以及和平饭店的事情?


 但是陆淮清楚,叶楚一定有她自己的秘密。


 陆淮低头喝了一口黑咖啡,他的目光静静地落在了桌上的那张纸条上。上头的三个字,有着和他相同的笔锋走势。


 他忽的笑了。


 无论她有什么样的秘密,他一点也不心急。


 那个小骗子自己会露出狐狸尾巴。


 然后被他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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