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七三章 大荒硅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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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种子,走过悠久的历史,出现在月宫深处。
这枚种子,怎么看,都绝对不简单。
昆仑道宫记载,月宫又叫月桂山,此地出现桂花树种子,其中也不知有没有必然联系。
华夏民间也有吴刚伐桂的传说。
而且,也有天下第一美酒,桂花酒就是吴刚所酿的传说。
这些传说看似无根无据,空穴来风,但说不定就是对月宫的一个另类描述。
如今看见一枚桂花树种,怎能不让人浮想联翩?
传说中,吴刚伐桂,月中桂树乃是神桂,高达五百丈,而且能自己愈合斧伤。
如若这种子真是神桂之种,其价值自然不可估量。
金身大和尚已经拿了陨铁,对桂花种子没有需求,第一个放弃选择权。
方云看向鬼谷子,低声问道:“先生需要这树种吗?”
鬼谷子摸着自己的肉痣,低声说道:“需要,这树种对我有着特殊的帮助,如若可能,这种子归我可好?”
如若方云实力不够强劲,鬼谷子断然不会如此客气。
论及对战队的贡献,方云这一路来当居首功,如若方云需要这桂花树种,鬼谷子也就只能往后排了。
桂花树可能非常神奇,但目前来说,对方云没有刚需。
这颗种子,真正有需求的,可能是小羽。
方云记得,大德鲁伊的战斗技能就跟自然有关,驯养动物、植物,就是大德鲁伊的招牌能力,如若她能得到桂花树种,极有可能会培养成强悍的战斗伙伴。
不过既然鬼谷子需求这颗树种,那么方云就需要思考一下大局了。
稍稍沉吟,方云低声说道:“我看不如这样,这树种就归先生所有,不过,接下来,尹羽和凰三也应该有一次挑选的权利,让他们也能有所收获,先生和大师以为如何?”
鬼谷子和金身大和尚对望一眼,齐齐点头,表示认可方云的意见。
鬼谷子如愿以偿,收走了桂花树种。
陨铁和桂花树种都放置在锦盒之中,这锦盒其实乃是石质,等两件东西收走,锦盒竟然神奇地化为虚无,或者是融入到了山体之中,再也看不到丝毫痕迹。
迷宫之中,什么状况都可能发生。
锦盒消失并没有引起大家的留意。
方云看向大厅,朗声说道:“金背月蟾的肉和皮,就归我了吧,我修行的功法或许能够将其消化吸收,壮大一些实力。”
凰三来了句:“别说你要吞噬这头金蟾,这肉质可都是石料,蟾皮也坚若金铁,你真要吞,估计得磕牙……”
金背月蟾的战躯有着澎湃的灵能,但正如凰三所说,金蟾乃是硅基生命,相对人类来说,就是一块巨大的顽石,并不是那么好消化的。
方云踏步上前,单手一抓,私下一块蟾肉,低声说道:“能不能吃,有没有效果,试试便知……”
说话声中,手往嘴里一扔,大块蟾肉落入嘴中,吧唧几口,真的如同咀嚼砂砾一般,发出嘎嘣嘎嘣的清脆响声。
不过同时,一股温热的气流,一股从未感受过的奇异灵能也向方云的四肢百骸奔涌而去。
方云驱动大荒战经,意外发生了,大荒战经突然如同刺猬般竖起了刚毛,发现了敌军一般,战意勃发,战血沸腾,战炁气势汹汹地,向那股奇异的气流冲了过去。
这样子,就好似是发现了天敌一般。
一块蟾肉产生的奇异气流十分弱小。
大荒战经驱动,马上取得了实质性战果,这股气流瞬间被灭。
方云感知一下自身,不由露出丝丝苦笑。
大荒战经全力以赴,那股异常气被消灭,结果却是大荒战炁和大荒战血都有了些许损耗,最后,或许是蟾肉的杂质被大荒战血所反感,方云的手背部位,冒出了一粒细细的沙粒。
这沙粒通体金黄,恰似月蟾的金背颜色,紧紧地黏在了方云的皮肤之上。
心中稍稍思考,方云轻轻一震,金沙无声无息被震落在地。奇异的是,方云依稀感知得到,落在地上的金沙,跟自己的神魂有着若有若无的联系,这样子,就好似金沙其实就是自己身躯的一部分。
心中一动,方云轻轻吸了吸,金沙无声无息地,再度飞了回来,落在了方云的手背上,恰似一颗金痣。
这粒金沙,有意思。
方云脸上浮现出淡淡的笑容,看向巨大的金背月蟾,伸手覆盖在其躯体之上,将其收入自己的储物空间,又毫不客气地将金蟾之皮收入囊中,这才大声说道:“走,我们原路返回,小羽,钢棘战狼认得返回的道路不?”
尹羽点头说道:“他记忆力很好的,完全可以继续给我们探路,走了,走了,我们再去另外一条道转转,或许还有不错的收获。”
这条通道的收获虽然不是很多,但最后几件物品还是具有较高的含金量,如若另外一条绝路也能有所收获,或者真的可以杀过去看看。
得到尹羽的指令,钢棘战狼已经腾身飞跃,疾驰而去,前方探路。
队伍紧随其后,快速返回。
这段路所需的时间不少,奔行之中,方云从储物空间之内不停地摄取金背月蟾之肉,狂野吞噬,驱动全身大荒战经疯狂炼化。
整个体内,全身修为全部动了起来。
就连元神武装也积极参战,投入炼化月蟾之肉。
哪怕月蟾是硅基生命,其血肉炼化起来难度很大,但是,也经受不住方云的强悍吞噬,队伍重新返回十字路口的时候,方云已经炼化了小半个金背月蟾。
产生的变化也相当明显,方云的右臂,均匀地覆盖上了一层薄薄的金沙,准确点说,是方云的右手,在原本的碳基皮肤之上,又覆盖上了一层硅基皮肤。
这皮肤十分神奇,跟方云本体皮肤紧密相连,十分敏感,对周围的环境有着极为特殊的感知能力。
月宫的寒冷,月宫的风儿,都能被金色肌肤清晰地感知到,并且俱能适应。
方云简单测试了一下,豁然发现,刚刚生成的金色皮肤等于让自己多了一层特殊的装甲,防御力极强而且还具有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
至少,在阴冷的月宫之中,多了这层金色肌肤,方云感觉自己的行动能力或许更能增强。
这层肌肤因为金背月蟾而来,但是肌肤的细胞本质跟方云原本的肌肤截然不同。
姑且就称之为,“大荒硅皮”。
奇异无比的是,当方云的一只手臂完全覆盖上金色肌肤之后,大荒硅皮的控制力得到强化,方云神识一动,整个硅皮突然消失不见,潜入到了自己本身的肌肤之下,外表再也看不到任何痕迹。
因为方云穿着一身军装,手也缩在袖子之中,这一路行来,还真的没有一个同伴发现方云的异常,不知方云已经炼成了一只手臂的两层肌肤。
大荒硅皮,相当于方云自身多了一层防御甲胄,无论如何,方云的实力都必然会有不少提升,这却是个意外之喜。
更加重要的是,大荒硅皮象征着方云开始具备第二种生命形态,开始自我进化,产生硅基特性,这堪称是方云修行进化的一个崭新方向。
无论大荒硅皮的防御力能达到什么程度,只要有机会,方云都必须将自己全身硅皮化。
因此,再次来到十字路口的时候,方云毫不迟疑地,杀入了另一条绝道。
沿路果然再度出现大量的银背月蟾拦路。
跟前面那条道路不同的是,这条道路之上,方云只要击杀银背月蟾的速度够快,就能赶在它们没有完全化成石头之前,吸收炼化它们的肉质,成为自己大荒硅皮的养分。
因为银背月蟾的灵能远远不如金蟾,所以生成大荒硅皮的速度,相应也慢了许多。
不过,这条道上的银背月蟾数量不少,对方云的帮助还是不小,等遭遇第二头金背月蟾的时候,方云已经炼成了第二只手臂的大荒硅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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