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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7章


 郑轩指了指下方的一片巨大的竹林,开口:“下面就是那条著名的三过小径,当然现在应该叫做三过竹林。只要通过那里,你们就能真正地抵挡玮原国。”


 说到这里的时候,郑轩眼底浮现出一股炽热。勿成非自然不可能当作看不见,回答:“放心,不会少你的。”


 说着,勿成非掏出两个沉甸甸的钱袋,说剩下的路我们自己走,然后极其郑重地道谢,那股东域人骨子里的知礼表现得淋漓尽致。郑轩有些吃惊,倒并不是因为对方手中的钱袋,而是勿成非对自己表现出来的敬重与感谢。


 郑轩粗糙的双手来回搓着,一时间不知道这个时候该如何回礼,不知道自己是否需要伸出手握住对方什么的。结果到了最后,他憋出了一句,“我带你们过去吧。”


 勿成非还想说些什么,那个木讷的赵铁蛋突然插嘴,“下山的路会比较凶险,还是带你们一程吧,毕竟送佛送到西。”


 小苏扬起头,疑惑地看向那个高大的男人,她想说些什么之时,勿成非已经向下山的路走去。见此,她只得赶紧跟上去。


 ……


 三过竹林,那段荡气回肠的故事,似乎就在小苏眼前上演,她想着该是如何的英雄能够一人拒千军万马于此。不过随后她肚子的疼痛把她拉回了现实,她隐晦地朝勿成非表达了自己的意思。随后便撒开腿准备离开,浑然没有察觉到某人的目光已经变了……


 剧烈的剑击声突然响彻竹林,惊起林中飞鸟。


 吃惊的还有赵天,来自于虎口的震痛才能让人明白这一击的力量究竟有多大。更让人无法想象的是前一刻还和自己有说有笑的人,这一刻会对自己拔剑相向。


 目光之中决绝,不夹杂丝毫感情,那份从容,简直就像是勿成非在脑海之中重复了无数遍。


 虽然不太能明白发生了什么,但在剑击声响起的那一刻,小苏立马选择跑到勿成非身边,立马拉起了弓,瞄准了郑轩。作为一个老练的军人,显然郑轩的速度只可能比小苏更快,他端起火枪瞬间瞄准了勿成非的脑袋。


 小苏又是紧张又是害怕,她曾亲眼见过这种武器的威力,也知道自己的弓不可能比对方的火药枪更快。从未有过的,小苏才明白自己原来离死亡是如此之近。


 “你究竟在干啥子!”郑轩愤怒地咆哮,旋即把火药枪的枪口转向赵天。赵天愣了一下,显然没有料到事情会这样发展,但他手中的刀依旧没有因此而有所改变。郑轩选择相信了勿成非,即使是勿成非最先拔剑相向。


 “他居然拿选择相信了一个东域人!”赵天有些愤怒,他大声开口:“大哥,你知道我们逃不掉的,就算是逃到东域又能怎么样?但现在,我们有了回去的机会,抓住这个小女孩,献给公子。我们逃跑的事就可以一笔勾销!”


 小苏心里咯噔一声,心里升起一股害怕,她突然开始害怕着自己。


 勿成非一边警惕着赵天,一边扔出了一个钱袋,那个沉甸甸的钱袋扔到了郑轩面前……即使郑轩不了解东域的物价,但是这样厚重的一个钱袋他相信:足以让他,还有其他人在东域活下去,好好地活下去。


 “你以为这样就能收买我的兄弟。”赵天不屑地讥讽。


 勿成非口吻平静地回答:“这不是收买,是承诺。我实现了我的承诺,我已经到了玮原国,即使不是安全抵挡。”


 郑轩端着的火药枪更加逼近了一分,厉声质问:“就算是我们两个能够回去,有权他们呢?你难道要背叛他们两个?”


 赵天回答:“没人会背叛谁!”


 两道人影从竹林之中走了出来,他们手中提着刀刃,从背后靠近了勿成非。一时间,小苏慌了神,不知道这个时候该把弓箭瞄向谁。


 “大哥,对不起。”那个瘦小的高个子说道,那是王七。


 赵天神色轻松,他瞄了一眼勿成非,开口问道:“其实我很好奇你是怎么发现的?”


 “没有发现,只是我不相信你。”勿成非回答。


 “为什么?”


 “我为什么会相信一个会杀死自己‘兄弟’的人?”勿成非反问。


 赵天不怒反笑,双手握住那把略微有缺口的砍刀,壮硕的身体摆出下沉的姿势,宛如一头熊一般展开了自己捕食的姿态。


 易国人在落日谷杀死了“小孩儿”,长枪直接贯穿心肺,就算是华佗再世也救不了他。小孩儿对于这帮老男人来说的确只是个孩子,十七岁的他告别了自己的父母亲,带着乳臭未干的稚气,主动敲开了征兵处的门。


 他需要一笔钱,这就是他参军的理由。


 理由很简单,并非是所谓的“夺国耻,犹未雪!”,含着满腔热血,甘愿为玮原国,为君主抛头颅,撒热血,他仅仅只是需要一笔钱而已。后来,郑轩偶然看见了他一封信,那封信上写着漂亮的小楷。


 一别之后,又是三月


 你留给我的思念已经快消化完


 你留给我的美好已经所剩无几


 啊


 我的郎


 你何时才能回来


 ……


 很显然,这是一封情书,来自于一个深闺小姐手写的情书。郑轩瞥了一眼面前那个看着封情书傻傻笑着的小孩,问:“看得懂?”


 这并非是出自讽刺亦或是什么,他只是好奇一个祖祖辈辈都在挖土种田的小子怎么会和一个能读书的小姐认识的。一脸傻笑的小孩儿这时才发现背后站着他的士兵长,他抓了抓自己的头,涨红的脸写满了懊恼,很快他承认自己字虽然认得不多,但这些字自己都认完。随后,他似乎是为了证明自己所说的正确性,向郑轩解释了这封信的意思。


 “莲子,她说她想我。”小孩儿摊开手解释道。


 郑轩摇了摇头,看见自己被否认,小孩儿的脸更红,他着急地想要解释什么,却听见自己头开口道:“她非常想你。”


 至此,郑轩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个只有十七岁的男孩为什么会主动敲开征兵处的门,他需要一笔钱,一笔足够他娶走那个富家女儿的钱,或者说能够带着那个姑娘一起私奔的钱。这个十七岁的孩子,从来没打过仗的孩子,每一次都冲在最前面,只是为了攒够功勋,然后用这些功勋换成钱。


 易国人杀死小孩儿那天与其他日子没什么不同。


 郑轩他们得到了消息,说是易国人有一个运输物资的车队会通过落日谷。他们在落日谷设下埋伏,剩下的就是等待。所有人都静静等待着,听着风的呼啸声渐渐地融进一片黯淡的静谧之中。


 这片耐人寻味的安静被小孩儿痛苦的叫声所打破。


 一杆长枪准确无误地刺穿他的心肺,这声惨叫声甚至连作为这场埋伏战的信号弹都算不上。在这个战场上,他的死亡毫无轻重。


 郑轩收到了那个女人的来信,得知其实小孩儿已经快要攒够了钱,大概是两个功勋的样子。那个女孩问他是不是快要回来了之类的……最后,郑轩替小孩儿回了一封信,大意就是让对方别担心,自己马上就快要回来,不过还需要一点钱。


 在那之后,郑轩回了几封信,他尝试着模仿着那个他口中小屁孩的口吻,每次都琢磨着不让那个素未蒙面的女孩察觉到有什么变化,但这样的事并未持续多久。


 某一天,郑轩接到了一封信:


 “他会写的字不多,我的郎,其实已经死了吧。”


 在这个时候,郑轩忽然明白小时候母亲给自己念的那首诗的意思。


 “可怜河边无定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从接到某封信开始,那个小孩儿爱的女孩就知道了这个残酷的事实,但她却一直都选择回信……


 “喂!醒醒!头!”夏落将还在小息之中的郑轩摇醒,说我们该行动了。郑轩看上去神色十分疲惫,不过他很快将自己的状态调整回来,就像是准备出鞘的利刃。但夏落看得出,郑轩不过就是一根绷紧了的细线,任何一根落在细线上的羽毛都会让这根细线扯断。


 从入队的第一天开始,夏落就认为郑轩不该作为这个小队的头,在玮原国的这片战场上,郑轩身上具备着,东域人所推崇的“气义”二字会害了他自己,也会害了这个小队。夏落曾公开称郑轩不适合领导这只小队,但是很快就被无情地被其余人否决。


 “难不成一个女人就适合?”有人立马嘲讽道。


 当然,得不到小队的支持,夏落也曾寻求过上级的肯定,她将利弊关系讲述清楚,称郑轩的领导迟早会将这个小队拖累,甚至会让打击陷入更大的麻烦。


 虽然她的上级并没有因为她的女性身份而对驳斥她的观点,但他看到一个农民阶级试图凌驾于贵族阶级的女人,而这在玮原国是绝对不允许的!所以夏落的上级给了她二十杀威棒,把她丢了回去。


 ……


 夏落知道此时的郑轩远没有他表现得这么坚强,郑轩的疲惫不是因为刚才那场围杀,而是因为那个“犯人黄”死了。对于自己所谓同伴的死亡,夏落远没有自己所表现的那么悲伤,甚至可以说她其实很乐意看见这个家伙死去。


 越来越严峻的战争形势,迫使玮原国作出了许多“不合常理”的措施,其中一项便是让这些十恶不赦的罪犯上战场戴罪立功。


 “反正是一帮天杀的混蛋,与其在牢里浪费粮食,还不如死在战场上,好歹光荣些。”夏落不用想,都能知道这是玮原国那帮当官想出来的点子。而夏落她自己是肯定不会把后背交给一个缺乏道德感和国家荣誉感的人渣。


 不过,夏落的头——郑轩却很喜欢这个犯人黄,甚至与对方称兄道弟。


 至于原因,夏落大概猜得**不离十:这个家伙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脸上永远挂着憨态可掬的笑容,简直就像是一只刚刚被人类丢了一根翠竹的熊猫。要不是送来的档案上面陈列出来的罪行磬笔难书,你甚至会怀疑这个家伙是不是脑袋少了一根筋。


 犯人黄每次都是冲锋在最前面,但是每一次他都能生还回来,鲜血在他衣服上干涸,但他嘴角的笑容依旧没有丝毫改变。


 那样的笑容却让夏落觉得,这远比他犯的罪更为可怕。


 是的,夏落猜想得没有错,郑轩自己还是没有从黄二的死亡之中回过神来了,那个被自己称之为兄弟的傻大个死了,就在刚才,易国人引以为豪的长枪刺穿了他的心脏。


 郑轩想起了以前这个傻大个总是给自己重复讲的一个故事:他追忆着蓝天白云下的皑皑雪山,山峰连绵不绝,一眼望去全是纯白的一片。自己在山腰的家有着大大的院子,那个院子里面有着一棵他叫不出名字的树,他家有一窝小狗,总是在院子里追逐着他,摇着欢快的尾巴,发出汪汪的声音,玩累了,就用自己热乎乎,湿漉漉的舌头舔着他的脸,他和自己的狗依偎在自家院子的那棵树下,就这样渡过了自己的童年。


 这就是他英勇战斗的理由,不是为了玮原国,也不是为了什么,仅仅只是他想要让玮原国的孩子也能享受他记忆之中的时光。


 “如果有人愿意为你挡枪?你有什么理由不把他当作自己兄弟?”郑轩曾经这样给夏落解释过。而在刚才的遭遇战之中,那个傻大个又再一次为自己挡了从背后刺来的长枪,而这一次,那个易国士兵的速度更快,精准度也更高,直接刺穿了他的心脏。


 黄二义无反顾地冲了过去,可这一次他不再是刀枪不入的铁人。那个带着头盔的易**人,以精准而又极快的一枪贯穿了他的心脏。黄二无力倒下,眼中院子里的树叶飘落飞舞,耳边响起自己家小狗欢快的叫声……当他的头重重地摔倒在地上时,他觉得头痛极了,仿佛有什么快要裂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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