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极地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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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怪人,就曾经在两个营地中,被逼迫下水捕鱼。趁着上次天劫降临的混乱,他逃了出来,三年来独自在这片黄金沙漠中流浪,靠抓一些食金蚁虫为生。
沙漠里的食金蚁虫,身含重金属毒素,比绿地森林里的妖兽更浓郁。
但是这个怪人已经不在乎这条烂命了,他宁愿自己慢慢毒化而亡,也不愿意为营地里的恶人毫无价值的送命。
“我所知道的,就这么多了……往那个方向,绿色天空是绿地森林,你们万万不能去!那里的妖兽会把你们当点心吃掉……若是遇上雄性人妖,姑娘,你就更惨了……往那个方向,银色天空是修士营地。年轻人,你去了那里,估计会有哪个喜欢男风的大佬罩着你……可是姑娘……唉,听我一句劝,你还是自尽算了,免得遭那份罪,最后还是活不了……”
怪人给他们指了两个方向,然后送上最后的忠告,便要转身离开。
林落尘道:“朋友且慢,如果有足够的玉骨鱼,你身上的毒素,还可以化解吗?”
怪人一愕,道:“你的意思是……”
林落尘道:“我叫林落尘,我这位同伴叫卿怜花。我们想雇你做我们的向导,佣金是我身上带来的兽肉,每天管够。另外,我们在修士营地站稳脚跟以后,得到的玉骨鱼也会优先分配给你。”
两人刚刚来到这个死地,虽然听了怪人的一些介绍,终究是人生地不熟的。这个怪人心性不坏,若是能把他带在身边,应该能有不小的作用。
怪人深陷的小眼睛一亮,随即又黯淡下来,道:“林老弟对自己的实力必然是很有信心的了。其实在沙漠这三年,我也遇到过一些刚来到这里的修士,个个都是豪情满怀,雇我做向导,结果……我现在还是一个人。”
“你能一个人存活到现在,证明小爷眼光不差,没有看错你。”
林落尘说着,神念在丹田紫府中勾动了一下,把卿怜花从仙界带下来的那枚虚空戒里的东西,移到从林家嫡三少身上缴获的更高等级的虚空戒中,另外放了两千斤烤肉进去,取出来抛给怪人。
“朋友,这些烤肉,是给你的定金。等小爷以后占到了地盘,再给充足的玉骨鱼酬谢你。”
怪人催动神识,首先查看这枚他从未见过的虚空戒,再看清里面的烤肉,只剩下一层黑皮的骷髅脸,竟然绽放出笑意:“仙宝戒指……这么多烤肉……林爷可真是出手大方!没问题,林爷,我叫莫拉,以后跟定你了!”
说着,莫拉对着林落尘跪下,大表忠心。在这个地方,几乎不可能吃到没有毒素的兽肉。一条没有毒素的兽腿就可以收买一条人命了,何况林落尘一次给他这么多?
林落尘摆摆手道:“以后,你叫我尘少就好了。”
莫拉当即改口叫尘少,把卿怜花叫做小姐。
林落尘很清楚,莫拉是看在眼前的利益好处,才把姿态放得这么低。要想得到他的忠心,还得展示出实力才行。
对此,林落尘是有充分自信的。这个世界的人都是飞升修士,在这里又不能修炼,就算是地头蛇,也不可能厉害到哪里,不信他对付不了。
林落尘关切地望向卿怜花道:“你感觉怎样?”
卿怜花经过洗仙池洗毛伐髓、脱胎换骨,可算是真正的仙人了,修为相当于仙界炼体后期修士。她在仙界可以自在从容,但是在低等级的位面,就会受到天地法则的压制和排斥。
刚才跟莫拉说话的时候,林落尘便注意到卿怜花一直蹙着眉头,定然是对这里的天地法则感到不适。
卿怜花道:“有点不舒服……这里的天地法则比我们家乡高出一些,但是远远不及仙界……我……我也得全力抗衡才行……”
现在对莫拉的底细尚不清楚,卿怜花很聪明,没有透露他们是从哪颗修炼星飞升上来的,直接用家乡两个字来代替。
卿怜花的不舒服,反而让林落尘有点欣慰。
若是这里的天地法则远远不及仙界的话,那么时间法则应该不会与玄武星拉开太远,他们在这里耽搁一些时间,最多不过九十七年,玄武星的时间流逝也不会过去太多,还是可以承受得起的。
“走路没有问题吧?”林落尘知道,卿怜花的仙界炼体后期修为,都被这里的天地法则压制住了,她就相当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少女。
卿怜花试着在黄金砂砾上走动了几下,秀眉蹙得更紧,也没有说什么,默默地取出一双绣鞋穿上。显然,黄金砂砾把她娇嫩的赤足硌疼了。
当下,一行三人,莫拉在前面带路,林落尘和卿怜花在后面跟着。
这个世界的光亮,有点像地球上的极光。
天空上无风无云,金色光芒笼罩之地必是陆地,银色光芒笼罩之地便是湖泊河流或海洋,绿色光芒笼罩之地则是妖兽盘踞的绿地森林了。
林落尘告诉卿怜花,他在飞升之时被林家嫡三少阻路,才导致他带着她阴差阳错的来到这个鬼地方。
“你……你把三少爷杀了?”卿怜花难以置信。
林落尘点点头,取出嫡三少的虚空戒给她看。嫡三少的虚空戒等级很高,卿怜花自然一眼能够认出来。
卿怜花咬咬嘴唇,神情颇为复杂。
作为“童养媳”一般的陪床婢女,卿怜花是亲手服侍嫡三少长大的。林家虽然邪恶,目前为止嫡三少却还没做出什么恶行,就算养猫养狗十几年,都会生出感情,何况是嫡三少这么一个活生生的少年……
虽然明知林落尘与嫡三少之间的死结是没法解开的,嫡三少的死还是让卿怜花感觉黯然。
静默片刻之后,她忽然道:“也许,我们返回仙界以后,你可以用嫡三少的身份混入林家。你的血脉样貌,跟嫡三少没有任何区别,再加上我跟在你身边,林家的人肯定不会怀疑什么……”
林落尘觉得,卿怜花的提议似乎不错……
只不过,卿怜花不知道,其实林落尘与嫡三少之间有一个很明显的差别,他身上的林家血脉,比起嫡三少要稀薄太多太多……
毕竟,他这具肉身,只是嫡三少一滴精血克隆出来的。
若是他留下嫡三少的肉身以秘术合体的话,那就没有问题了。
当然,可以编一段合情合理的谎言,把血脉之事蒙混过去。
若是可以混进林家,那么返回仙界以后,就能站在一个很高的起点,直接获得一个仙帝家族的修炼资源,对于林落尘赶时间的成长大有好处。
“这件事……等我们返回仙界,再见机行事吧。”
林落尘与卿怜花交流了一下各自身上所带的东西。
卿怜花下凡归宗,怜花宫的玄帝大佬们,也是送给了她不少孝敬礼物,虽然知道这些东西她是没法带回仙界的,也是她们的一点心意表达。
非常意外的是,宋怜月送给卿怜花的,居然是一池怜花宫的山泉水……
这池山泉水,在一枚十丈方圆的储物戒里占据了三分之一的空间,简直就是一座游泳池啊……宋怜月的心意,大概是希望始祖大人故土难忘、故水长存的意思吧?
林落尘和卿怜花相视一眼,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孟梅与宋怜月,恐怕做梦也不会想到她们的礼物,对于林落尘和卿怜花,比任何的宝物都更实用、更可贵吧?
这个世界,最值钱的就是吃食和水。
卿怜花把宋怜月送的这枚山泉水戒指交给林落尘。
她现在没有一点战力,只有林落尘才能确保这池山泉水了。林落尘也没跟她客气,捡起地上一块黄金,捏成一个金碗,装了一碗水……
——妈蛋……莫名想起地球上的拜金奴,林落尘不由想笑。
在这样一个由黄金水银构成的世界,滋生金属毒素的黄金简直比垃圾都不如,一碗水的价值,对于人类修士比这里的亿万吨黄金更可贵……
——若是让地球上的拜金奴们移民到此处,他们定然满当当带着黄金,不会带一滴水的,到时不知他们会怎样傻眼呢……
“你笑什么?”卿怜花好奇地盯着他道。
“没事……”林落尘咧咧嘴,把在前面带路的莫拉叫过来,将金碗丢给他。
那莫拉看着像一个随时可能断气的活骷髅,身手却是异常敏捷,凌空掠起来接住金碗,不让一滴水洒出来,咕嘟咕嘟一口喝光,意犹未尽地咂吧着嘴唇,深陷的眼眶里居然湿润了。
“尘少不要见笑,小的已经……整整三年没有喝过水了……”
一碗水下肚,他皮包骨干枯的皮肤,竟然透出些许生机出来。
“小爷刚才没骗你,这些水原本是在怜花小姐身上,我并不知道的……”林落尘解释道。
卿怜花侧过身,不去看莫拉,取出一件怜花宫的袍服交给林落尘。
林落尘这才想起,莫拉只用几片枯叶遮住胯部,刚才飞掠起来接水,很不雅观地露出了不文之物……便将这件袍服丢给莫拉,命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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