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异变
这间屋子里,仿佛永远没有白昼。
日光灯毫无营养的光芒,让这里的每一件事物都呈现着贫血的苍白。
明梅也是如此。
白天她在这里睡觉,夜晚她去酒吧或者ktv驻唱,为土蝼寻觅猎物。
最初的梦想是什么来着?
躺在雪白的床单上,她伸出手去抓漂浮在半空中的日光灯的光线。
当然,什么也抓不到,掌心空落落的。心里也是。
人偶一般的生活,仿佛是一面粗粝的砂纸,把她往日的记忆在一点一点磨灭。但有一件事,她永远都不能忘记。
那就是跟随土蝼的初衷——她的夙愿。
“你醒了?”有人打开了卧室的门,不用说也知道是土蝼。此时他换上了人类男子的外貌,高大挺拔的身躯,穿着蓝色短袖衬衫和黑色的休闲裤,英气逼人的脸棱角分明,让人一眼看上去会以为他就是一个健身教练。
事实上,他也正是一个健身教练。
但此时,他手里拿着的不是哑铃,而是一个盘子。盘子托在手心上,盘子里装着一块肉——生的血淋淋的肉。
“昨天那小子味道不错。啊……年轻的血肉真是美妙啊。”土蝼一边说一边走到床边,把盘子放在床头柜上,“饿了吧,你也吃一些。”
“嗯!”明梅显然不是第一次吃人肉了。并没有想象中的那种抗拒情形,她顺从的从盘子里捞起那块还滴着血的肉,就放到嘴边大口撕扯起来。
似乎跟土蝼生活得久了,她的牙齿也变得十分锋利,几下就把肉扯下来一块吞进嘴里打嚼,“你什么时候会救活我的父母?”她边吃边问。
“这个不好说啊。你知道的,用妖力保存他们的肉身不腐烂已经耗费我很大的经历了。”土蝼豁然起身,低垂着脸笑看明梅,日光灯就在他脑后的穹顶明亮着,以至于他的脸隐藏在阴影中,看不清是什么表情。
明梅并没有抬头,仍旧狼吞虎咽地吞吃那块人肉,“你答应过我的。”
“放心,我会完成你的心愿的。”土蝼解开衣衫的纽扣,“你最近难道没有发现,这个世道不一般了?比如前些天那个小子……”他把蓝色短袖衬衫脱下来,随手甩在雪白的床单上,露出健硕的肌肉。
“那个小子……”明梅迟疑了一下,暂时没有再去噬咬那块已经被她啃得差不多的人肉,但片刻之后,她又把最后这块肉塞进了嘴里。
咀嚼,鲜红的血就从她的嘴角流淌下来,宛若一条不可归的路。
“利用这次异变,或许可以找到重启灵魂的方法。再配合我的妖力……”土蝼已经脱下了黑色裤子,丢在床边,一把按住明梅的双肩,将她推倒在床上,“总之,今天还是让我快活一下吧。”
明梅毫无反抗,眼睛空洞地盯着天花板上的日光灯。
光明是灿烂的,也是残忍的。
让她清醒地感受到土蝼有力的大手,撕扯下她的衣衫,粗糙的手在她丰满的胸前游走,一根粗壮而尖锐的器,忽然灌进了她的身体,顶着她一下一下地运动起来。
她没有流泪,心中也毫无羞耻可言。
被一直虫子的丑陋的器深入身体,留下虫妖的种子,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呢?
这都不重要了吧。从跟随土蝼的那一天起,她就放下了所有的人类的羞耻。
而往往在这个时候,痛苦的记忆却鲜明起来。
应该是一年前吧,她的富二代男友跟他提出了分手。
她几乎承受不了那种痛苦。不仅仅是情感的失去。
她原本也是家境富裕的女孩。但大四那年,父亲生意失败,公司破产,家里债台高筑。偏偏那个一直说爱她的皮皮虾,仍旧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非但不去找工作,还异想天开地想当什么网络作家。
且不说他能不能成功。就算是他能成功,但她也等不到那一天了。在此之前,父母就会被追债的流氓杀死吧?她也会面临很悲惨的命运吧。
人啊,情感啊,看起来很坚固,但往往根本无法与命运抗衡。
那时她在一间公司做文职,老总的儿子是人力资源部的总监,跟他年龄相仿,经常在下班之后请她吃饭。
看着总监大人轻描淡写地就点一桌子上千元的菜,吃了一半就丢下也丝毫不觉得可惜,她心中就充满了不甘。
为什么呀,为什么人和人就是这样不平等呢?从前爸爸也是这样春风得意吧。但现在为了一块钱就可以跟妈妈吵翻天。可眼前这个二世子呢,虽然生了一副好皮囊,但工作能力差劲得难以描述,可还不是因为有个好爸爸,就不需要像其他人一样奋斗就可以得到这样的位置?钱对他来说,好像根本就是白纸一样。
可钱,真是个好东西呢。能救命呢。
所以,面对接下来富二代总监的追求,明梅并没有保持太多的矜持,便狠心跟皮皮虾分手,投入了富二代总监的怀抱。
确立关系之后不久,富二代总监就原形毕露了。不仅背着他跟外面的女人有染,更是喝醉酒一言不合就对她拳脚相加。
但毕竟他帮助父亲还清了债款。而且还许诺会帮助父亲东山再起。
明梅那时虽然万念俱灰,却也含住了难以下咽的羞耻,继续跟富二代总监交往着。
那时在对方眼里,她应该就是一个为了钱而出卖身体的贱人吧。
明梅已经记不起当时对方看自己的眼神了。但当对方提出跟她分手时,她还是觉得难以承受。她早就对他没有感情了,可还有钱啊。父母仍旧一贫如洗,如果没有钱,父亲就没有办法东山再起,只能是一个毫无用处的酒鬼。而她……她的生活也将陷入贫困吧。
不,她不想再过那种生活了!
可是她的命运并不掌握在她的手里啊。她不过是那个富二代总监的一个玩偶,现在腻了,丢了,玩偶又有什么办法呢?
万念俱灰的她,那一晚在歌红酒绿买醉,借酒浇愁就真的醉了酒,意识模糊时被两个男人搀扶着走出了酒吧。
深夜真的很冷,冷到让她的酒劲也清醒了几分。
那时已经过了午夜,酒吧附近的巷子里一片漆黑。她听到其中一个扶着她的男人,对另一个男人说,“今晚让我先来吧。”
“明明是我先发现的,让我先来。”
这两个人不怀好意。她的酒劲一下子就醒过来了,挣扎着想要逃跑,但还没跑出去几步就被那两个男人捉住了。
“小妞想跑?要不就在这里办事吧。”
“也行!”
那两个人瞬间达成一致,紧接着她就感觉到两只粗大的手在拉扯她的裤子,掀起了她的衣衫。
“救命啊!救命啊!”她惊恐地大叫。
那两个人却更加兴奋了,“现在整个城里都没什么人了,你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
“没有人,不代表没有其他的啊。”忽然,一个粗重的声音传到耳边,那两个男人惊了一跳,抬头望去。
刹那间,明敏眼睁睁看到,一道白光闪过,那两个人男人的脑袋飞上了半空,血如铺天盖地的雨,倾盆落下。
“你恨他们么?会不会恨到想吃掉他们?”先前那个粗重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明梅转过脸来,看到了一张苍白得犹如骷髅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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