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口锅
迷雾林里来了新的猛兽――这是山下的猎户带来的消息。
“是狼,一只独狼。”老猎人轻巧地拨弄了一下捡回来后就被挂在墙边的死鹿,露出鹿颈上两个血洞来,鹿身上最为肥美的肉已经被撕咬去了――一个老练的猎手总是能轻易地从细节中判断出很多东西来。
他随手就着一旁的青石磕了磕那老旧的烟杆子,咳嗽两声,十分严厉地叮嘱自己的后辈:“不能再往山林深处走了,别去招惹那只狼。”
年轻人就爱刺激,天不怕地不怕的,所以他们都不算是成熟的猎手。他们都想着,狼么,有什么可怕的,何况还是一只落单的狼。
“记住我说的!若生于族群,那一定是头狼王。”老猎人被岁月刻下风霜的脸上显露出前所未有的凝重,他低声叹气,“活久了的兽是有灵性的。”
没什么人信这个,隔天入林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往深一点的地方探探,上回可是白捡了大半只鹿。这一回又多走了些时候,却来得晚了,只见到一具被吃得凌乱的野牛尸体。
上回还是鹿,这次却已经是这么大块头的野牛了――终于有人觉着后怕了,莫非独狼已经有了狼群?
要让老猎人来说,最坏的可能就是那狼没有狼群,却仍能捕食那样凶悍的猎物,那才是最可怕的。
后来便不必谁再多说了,进山的猎人都谨慎极了,轻易不敢多走一步。因为在一回进山时,他们听见了老虎濒死的咆哮,还有隐含兴奋的一声狼嚎――能弄死老虎的狼,那是一般的狼么?或许,那头狼真的开了灵智,成精了!
又几日,盘踞西山头的巨蟒也被杀了,蟒身上的爪痕处带着灼烧的痕迹,更是为这个猜测平添了几分可信度。
迷雾林里有妖怪,还是一只狼妖!没过几天,迷雾林外的小镇里,已经随处可见有人谈论这个了。而更有见识的一些人就会纠正其他人的说法――不能说妖怪,是妖修。
妖修和人类修士其实没什么两样的,都是寻求天道,都是修行飞升,一个宗门里有人修又有妖修实在再常见不过。
之前人与妖之间并不是没有敌对过,可魔是他们共同的敌人,有了共同的敌人和必须联手应对的危机,要成为朋友其实不难。时间久了,修真界竟就这样太平起来。
话虽如此,但二者毕竟不同族类,人修看妖修多少隔了层纱,而无缘仙道的凡人更是连妖修并不包括那些有一点天赋却未开灵智未化形的妖兽都不知道。
然而这也就是一群闲人聚在一起插诨打科罢了,这样一个小小的镇子里,能有多见多识广的人呢?老猎人算是很有见识的人啦,但他也不曾见过真正的妖修,更分不清妖修和妖兽的区别。
事实上,山里的那头狼确实不能算妖兽。那是一头幼狼,比大只的猎犬都还要小一点。幼狼的毛色雪白,皮毛洁白光滑得几乎泛着蓝光,在对月长啸了几声之后,雪色皮毛瞬间褪去,而原地只剩下一个半身赤着的小孩站在那里。
这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小孩,一个普通的小孩当然是无法独自生活在迷雾林这个处处藏着危险的地方的,可在兽神大陆,像是这个年纪的孩子,已经可以尝试着自己去狩猎一些温和的草食动物了,炎祈更是兽神大陆最特殊的一个。
“兽神在上,这是个什么鬼地方!”炎祈在变回人身之后,耸肩挺腰地舒展了一下筋骨,三两下跳上一棵枝干虬曲,藤蔓缠绕的古树,仰面躺了下来。
东山的虎,西山的蟒,都是炎祈所猎,而他现在抱怨的,就是这地方看着还与族中狩猎区有点儿相似,都是古树参天,灌木丛生,但里头的猎物差得未免太多了些,不仅吃起来味道不好,还不经揍。没有可以磨砺自己的对手,他什么时候才能适应现在这副身体?
力量,这是炎祈最为重视的东西,因为又突然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恍然间就转换了天地,他锻炼多年得来的力量,可就是唯一的依仗了。闭目感受了一下身体内蛮力的运转,炎祈不必看也知道自己脸上的兽纹应当越发鲜艳了――即便身体的时间被回溯了,也不会抹除力量修行的经验,要修行到以前的程度,一点也不难。
日头渐渐偏西,这古林便也显得十分阴森起来,专心打磨蛮力,拓展经脉的炎祈又变出了兽型,在林间迅速穿行,不多时就发现了一群在河边饮水的野牛。
一头野牛抵得上三四个雪狼的体型了,可猎人与猎物的身份却不会变,幼狼也还是狼,何况炎祈本就是部落里的狼王。领头的那头野牛被雪狼整个儿撞飞出十余米,身上密实的肌理被利爪撕开了,咽喉处已经被狼牙咬断。
瞬息之间,这一场捕猎已经结束了,炎祈真是没办法对这样没有挑战性的单方面屠杀提起兴趣来,他甚至懒得变作人型生火烤肉,直接嫌弃地吃了几口带血的牛肉,又伏在牛身上喝了几口血,便作罢了,剩下的东西炎祈并不稀罕,都留待其他的捕猎者拣便宜。
反正炎祈是不愿意花费时间收拾什么熏肉腌肉的,早日恢复实力要紧,作为一个兽人战士,他可不是冲着当个种田文主角去的。
换做几十年前,炎祈是没法子想象自己能适应这么糙的生活方式,而兽世的几十年改变了他。六十余年,已经是炎祈在现代社会生活时间的二三倍有余了。
得益于大□□的灌鸭式教育,还有各种靠谱不靠谱的祈当然知道怎么在野外生火,怎么煮盐晒盐,但是炎祈的部落旁边可没有海也没有盐湖,盐是种稀缺资源,于是炎祈也习惯了捕杀野兽时饮些兽血补充盐份。
血都喝得,作为一只狼吃点生肉怎么了?
回想一下在兽世时领着族中战士围猎古兽的情景,炎祈眉头紧锁――不能这么下去了。
捕猎凶猛的古兽不仅是为了要磨砺战斗技巧,还是因为小兽人成长以及蛮力修炼需要古兽肉里的能量,而这里弱鸡的小东西并不能提供给他需要的能量――炎祈再活过多少岁,身体也还只是个孩子,营养不足这是要长成矮砸的节奏啊。
曾经身高一米八气场二米八的人生赢家炎祈终于忍不住又叹了口气。
这里不是远古蛮荒的兽神大陆,危险度却也一点不低。最近炎祈有意地往迷雾林边缘去了,也听见了那群猎人说的猜测,更知道这是一个有着修真者的世界,他能拳碎山石,人家却是有移山倒海之能的。
与其在安逸之地蹉跎,倒不如拼上一拼。
妖修?妖修就妖修吧。
不入修行之途,就始终身为蝼蚁。
炎祈握了握拳,听见指骨被捏得咔哒作响,他有变强的觉悟,或许应该说任何一个兽人都有变强的觉悟,因为在强者为尊,适者生存的原始社会里,没有力量,就只能等死――这是大自然的残忍,也是大自然的慈悲,只有这样才能让尽可能多的人活下去。
应当庆幸自己来自兽世,接受过兽神赐福的,至少他现在不会像以前一样天真,还拥有了一定的自保能力。那么,穿越兽世所带来的后遗症什么的,就不提了吧。
他再也不是爱科学讲文明不迷信的二十一世纪好青年了,自己都能变成狼了,还讲什么科学?至于迷信,修真者可不就是奔着成仙去的,而且……炎祈撇撇嘴,他信仰兽神,这才有了体内生生不息运转的蛮力,跨越了世界,兽神依旧庇佑着自己的子民。
三观什么的,碎了就碎了;节操什么的,掉了就掉了。
炎祈盯着前几日决定择日出林时就特意留下来的几块虎皮,狠狠地扒了一下头发――得亏了他皮毛顺滑,一头银白中长发这么糟蹋也还是服帖得很。伸手在鞣制过的虎皮上比划两下,到底是指甲突然变尖,把虎皮裁剪开了,“真是要命,我可不擅长做衣服啊。”
看吧,在兽人大陆大家不都是在腰间围块兽皮就行了么,炎祈也慢慢觉得有个兽皮裙就足够了,有一身肌肉不秀出来,那还算什么汉子?他都没有激凸过够有节操了!
盘坐在巨石上,炎祈皱着眉拈起打磨过的骨针,咬着牙胡乱扎了下去,两片裁剪过的虎皮被严丝合缝地缝合在了一起。这时候,炎祈才发现他连着袖口也给缝了。
懒得再弄一回,炎祈撑着下巴稍作考虑,随即漫不经心地划掉了两只长袖,两头开口的麻袋似的,又把用来做线的虎筋勒紧了打个结,便成了件背心往身上套。
色彩斑斓的虎皮背心,配上一条银白色的狼皮裙,也真是丑得可以了,哪怕炎祈尚且稚嫩的脸已经长得很好看了,身材也结实修长,勾勒出流畅的肌肉曲线,也被这装扮衬得伤眼睛。
这么多年了,他还没忘记无钱寸步难行的道理,趁着月光,猎了两头公鹿,准备明儿个扛了去找个市集卖了。
“兽神在上,请庇佑您的子民。”
“是狼,一只独狼。”老猎人轻巧地拨弄了一下捡回来后就被挂在墙边的死鹿,露出鹿颈上两个血洞来,鹿身上最为肥美的肉已经被撕咬去了――一个老练的猎手总是能轻易地从细节中判断出很多东西来。
他随手就着一旁的青石磕了磕那老旧的烟杆子,咳嗽两声,十分严厉地叮嘱自己的后辈:“不能再往山林深处走了,别去招惹那只狼。”
年轻人就爱刺激,天不怕地不怕的,所以他们都不算是成熟的猎手。他们都想着,狼么,有什么可怕的,何况还是一只落单的狼。
“记住我说的!若生于族群,那一定是头狼王。”老猎人被岁月刻下风霜的脸上显露出前所未有的凝重,他低声叹气,“活久了的兽是有灵性的。”
没什么人信这个,隔天入林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往深一点的地方探探,上回可是白捡了大半只鹿。这一回又多走了些时候,却来得晚了,只见到一具被吃得凌乱的野牛尸体。
上回还是鹿,这次却已经是这么大块头的野牛了――终于有人觉着后怕了,莫非独狼已经有了狼群?
要让老猎人来说,最坏的可能就是那狼没有狼群,却仍能捕食那样凶悍的猎物,那才是最可怕的。
后来便不必谁再多说了,进山的猎人都谨慎极了,轻易不敢多走一步。因为在一回进山时,他们听见了老虎濒死的咆哮,还有隐含兴奋的一声狼嚎――能弄死老虎的狼,那是一般的狼么?或许,那头狼真的开了灵智,成精了!
又几日,盘踞西山头的巨蟒也被杀了,蟒身上的爪痕处带着灼烧的痕迹,更是为这个猜测平添了几分可信度。
迷雾林里有妖怪,还是一只狼妖!没过几天,迷雾林外的小镇里,已经随处可见有人谈论这个了。而更有见识的一些人就会纠正其他人的说法――不能说妖怪,是妖修。
妖修和人类修士其实没什么两样的,都是寻求天道,都是修行飞升,一个宗门里有人修又有妖修实在再常见不过。
之前人与妖之间并不是没有敌对过,可魔是他们共同的敌人,有了共同的敌人和必须联手应对的危机,要成为朋友其实不难。时间久了,修真界竟就这样太平起来。
话虽如此,但二者毕竟不同族类,人修看妖修多少隔了层纱,而无缘仙道的凡人更是连妖修并不包括那些有一点天赋却未开灵智未化形的妖兽都不知道。
然而这也就是一群闲人聚在一起插诨打科罢了,这样一个小小的镇子里,能有多见多识广的人呢?老猎人算是很有见识的人啦,但他也不曾见过真正的妖修,更分不清妖修和妖兽的区别。
事实上,山里的那头狼确实不能算妖兽。那是一头幼狼,比大只的猎犬都还要小一点。幼狼的毛色雪白,皮毛洁白光滑得几乎泛着蓝光,在对月长啸了几声之后,雪色皮毛瞬间褪去,而原地只剩下一个半身赤着的小孩站在那里。
这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小孩,一个普通的小孩当然是无法独自生活在迷雾林这个处处藏着危险的地方的,可在兽神大陆,像是这个年纪的孩子,已经可以尝试着自己去狩猎一些温和的草食动物了,炎祈更是兽神大陆最特殊的一个。
“兽神在上,这是个什么鬼地方!”炎祈在变回人身之后,耸肩挺腰地舒展了一下筋骨,三两下跳上一棵枝干虬曲,藤蔓缠绕的古树,仰面躺了下来。
东山的虎,西山的蟒,都是炎祈所猎,而他现在抱怨的,就是这地方看着还与族中狩猎区有点儿相似,都是古树参天,灌木丛生,但里头的猎物差得未免太多了些,不仅吃起来味道不好,还不经揍。没有可以磨砺自己的对手,他什么时候才能适应现在这副身体?
力量,这是炎祈最为重视的东西,因为又突然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恍然间就转换了天地,他锻炼多年得来的力量,可就是唯一的依仗了。闭目感受了一下身体内蛮力的运转,炎祈不必看也知道自己脸上的兽纹应当越发鲜艳了――即便身体的时间被回溯了,也不会抹除力量修行的经验,要修行到以前的程度,一点也不难。
日头渐渐偏西,这古林便也显得十分阴森起来,专心打磨蛮力,拓展经脉的炎祈又变出了兽型,在林间迅速穿行,不多时就发现了一群在河边饮水的野牛。
一头野牛抵得上三四个雪狼的体型了,可猎人与猎物的身份却不会变,幼狼也还是狼,何况炎祈本就是部落里的狼王。领头的那头野牛被雪狼整个儿撞飞出十余米,身上密实的肌理被利爪撕开了,咽喉处已经被狼牙咬断。
瞬息之间,这一场捕猎已经结束了,炎祈真是没办法对这样没有挑战性的单方面屠杀提起兴趣来,他甚至懒得变作人型生火烤肉,直接嫌弃地吃了几口带血的牛肉,又伏在牛身上喝了几口血,便作罢了,剩下的东西炎祈并不稀罕,都留待其他的捕猎者拣便宜。
反正炎祈是不愿意花费时间收拾什么熏肉腌肉的,早日恢复实力要紧,作为一个兽人战士,他可不是冲着当个种田文主角去的。
换做几十年前,炎祈是没法子想象自己能适应这么糙的生活方式,而兽世的几十年改变了他。六十余年,已经是炎祈在现代社会生活时间的二三倍有余了。
得益于大□□的灌鸭式教育,还有各种靠谱不靠谱的祈当然知道怎么在野外生火,怎么煮盐晒盐,但是炎祈的部落旁边可没有海也没有盐湖,盐是种稀缺资源,于是炎祈也习惯了捕杀野兽时饮些兽血补充盐份。
血都喝得,作为一只狼吃点生肉怎么了?
回想一下在兽世时领着族中战士围猎古兽的情景,炎祈眉头紧锁――不能这么下去了。
捕猎凶猛的古兽不仅是为了要磨砺战斗技巧,还是因为小兽人成长以及蛮力修炼需要古兽肉里的能量,而这里弱鸡的小东西并不能提供给他需要的能量――炎祈再活过多少岁,身体也还只是个孩子,营养不足这是要长成矮砸的节奏啊。
曾经身高一米八气场二米八的人生赢家炎祈终于忍不住又叹了口气。
这里不是远古蛮荒的兽神大陆,危险度却也一点不低。最近炎祈有意地往迷雾林边缘去了,也听见了那群猎人说的猜测,更知道这是一个有着修真者的世界,他能拳碎山石,人家却是有移山倒海之能的。
与其在安逸之地蹉跎,倒不如拼上一拼。
妖修?妖修就妖修吧。
不入修行之途,就始终身为蝼蚁。
炎祈握了握拳,听见指骨被捏得咔哒作响,他有变强的觉悟,或许应该说任何一个兽人都有变强的觉悟,因为在强者为尊,适者生存的原始社会里,没有力量,就只能等死――这是大自然的残忍,也是大自然的慈悲,只有这样才能让尽可能多的人活下去。
应当庆幸自己来自兽世,接受过兽神赐福的,至少他现在不会像以前一样天真,还拥有了一定的自保能力。那么,穿越兽世所带来的后遗症什么的,就不提了吧。
他再也不是爱科学讲文明不迷信的二十一世纪好青年了,自己都能变成狼了,还讲什么科学?至于迷信,修真者可不就是奔着成仙去的,而且……炎祈撇撇嘴,他信仰兽神,这才有了体内生生不息运转的蛮力,跨越了世界,兽神依旧庇佑着自己的子民。
三观什么的,碎了就碎了;节操什么的,掉了就掉了。
炎祈盯着前几日决定择日出林时就特意留下来的几块虎皮,狠狠地扒了一下头发――得亏了他皮毛顺滑,一头银白中长发这么糟蹋也还是服帖得很。伸手在鞣制过的虎皮上比划两下,到底是指甲突然变尖,把虎皮裁剪开了,“真是要命,我可不擅长做衣服啊。”
看吧,在兽人大陆大家不都是在腰间围块兽皮就行了么,炎祈也慢慢觉得有个兽皮裙就足够了,有一身肌肉不秀出来,那还算什么汉子?他都没有激凸过够有节操了!
盘坐在巨石上,炎祈皱着眉拈起打磨过的骨针,咬着牙胡乱扎了下去,两片裁剪过的虎皮被严丝合缝地缝合在了一起。这时候,炎祈才发现他连着袖口也给缝了。
懒得再弄一回,炎祈撑着下巴稍作考虑,随即漫不经心地划掉了两只长袖,两头开口的麻袋似的,又把用来做线的虎筋勒紧了打个结,便成了件背心往身上套。
色彩斑斓的虎皮背心,配上一条银白色的狼皮裙,也真是丑得可以了,哪怕炎祈尚且稚嫩的脸已经长得很好看了,身材也结实修长,勾勒出流畅的肌肉曲线,也被这装扮衬得伤眼睛。
这么多年了,他还没忘记无钱寸步难行的道理,趁着月光,猎了两头公鹿,准备明儿个扛了去找个市集卖了。
“兽神在上,请庇佑您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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