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软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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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满鳞片的武志军就凭着腰力,直挺挺的冒出泥坛口半个身体。他的双手软软的垂着,像两条毛巾。但是,他的右手中指却不由自主的颤抖着。
十年前的春末夏初,武志军像去年一样,从蒙古购买了大约十二只死羊,剥皮后悄悄运回紫铜——这是他做肉夹馍的原材料。当时的肉类还比较稀缺,而武志军的肉夹馍里放的肉通常都比较多,这也是他的生意较好的原因。
他买了两条高档些的烟,然后带着死羊肉来到了肉联厂。
紫铜公司没有垮台之前,它是一家成立较早的大型国有企业。类似于这种企业,通常都是大而全——它们不相信社会,自己办学,自己办加工厂,自己办铁路运输……总之你能想到的,当时条件允许做的,这些大型国企都会自己弄一套。还不说大型国企了,就是一些经济效益不怎么好的小型国企,讲究的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所以,在紫铜公司名下,是有一家肉联厂的。肉联厂有冷库,当个冷库管理员当然只能靠死工资吃饭了,不过人家也不反对赚点外快。武志军送了两条烟,那管理员也就同意他把肉冻在冷库里,随用随取。
从肉联厂出来,武志军觉得自己真是太有生意头脑了,发财是早晚的事情。同样的价钱,自己的肉放得比较多,别人当然会喜欢吃他的肉夹馍啊。这生意能不越做越大吗?
他推着自行车向葫芦巷走去,一边走一边笑。
有四五个小青年围了上来。
武志军胆子小,看那四五个小青年都不三不四的,晓得自己遇到事儿了,缩了脖子就要往回走。
其中一个最瘦小的小青年——年龄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但是他却冲在最前面,什么也没有说,直接跳起来就是一脚,还没踹中武志军呢,自己就失去平衡倒在地上“哎哟哎哟”的叫起来。
“长能耐了啊?敢打我兄弟。”另一个牛高马大的青年当胸揪住武志军。
“我、我没打他。他自己摔的。”武志军确实没有动手。
那青年一个耳光打了过来,“你当我瞎啊!到底打没打?”
其他几个人也上前动起了手。武志军体能连普通人都不如,怎么是这四五个人的对手?被打得连连惨叫。
围观者非常多,但是,有人嘻笑,有人说风凉话,却没有一个人上前帮他。
只一会儿功夫,武志军就被打得满脸是血的跪在地上。
“我再问你一句,你到底打没打我兄弟?”那个牛高马大的青年蹲在武志军的面前,大声问。
“打了,打了。”武志军害怕捱打,只能顺着对方的话来说。但是他的右手中指却跳个不停,他想杀了这几个人。
“为了生活,我可以忍!”武志军在心里暗暗告诫自己,“我跟他们不同,我必须要非常努力非常小心,才能活下去,我不能跟他们斗气。”
“去跟你小爷爷认个错儿。”牛高马大的青年命令说。
武志军老实的跪行到那小屁孩的面前,“小爷爷,我错了。您大人有大量,饶过我这一回吧!”
“啊哈哈哈!”那些坏青年鼓掌大笑,觉得武志军说得好。其他围观的人有人鄙视,有人嘲笑,有人觉得没什么戏看了慢慢离去。
人群之后有一个红衣女子,长着鹅蛋脸,容貌极其美丽,她也无语的摇了摇头,觉得这个武聋子白姓武了,连点脾气都没有,还姓什么武啊。
武志军看到了那个红衣女子,也读懂了她脸上的轻视,他呆呆的看着那个女子。
此时,武志军想到的是自己的母亲,那个留洋的博士。如果她没有抛弃自己,那么自己的身份跟这个女子是平等的,也许自己也会在这座城市长大,说不定跟这些小混混还是好朋友,至少也不会被他们当成外地人这么羞辱啊?
“妈,你为什么抛弃我?”武志军迷糊的脑袋里这么想着,嘴里也喃喃的念出了声。
“哎!小郭,他管你姐叫妈呢!教训他!”那个牛高马大的青年笑着说。
小郭就是那个十四五岁的小青年——事实都算不上青年,就一少年。他抓住武志军的头发,没头没脑的打了起来。
不懂打架的人一定以为,这些小孩子力气不大,打架肯定不厉害。事实上完全相反,越是会打架的,下手越有轻重,知道避开重要的部位,不会把人打到非常危险的程度——当然喝醉酒的例外。越是不会打架的,下手越没轻重。
武志军也不敢还手,被个十四五岁的小毛孩打得鼻青脸肿。
“我只是想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我得罪过谁吗?不要再打了,不要再打了。”武志军真的流泪了。
那个小郭也打累了,指着他的鼻子骂:“做生意有做生意的规矩,老子打你,是教你规矩!”
武志军捂着流血的鼻子问:“什么规矩,您说,我一定遵守。”他以为就是钱的事儿,说真的,他也没少被敲诈钱。
那小郭完全是个没脑子的货,大声宣布说:“我的规矩就是,以后遇到我得叫我爷爷,遇到我姐得叫奶奶!”完全不想这爷爷奶奶本是夫妻关系,跟他这姐弟关系也不搭啊!
四周人也有听出不对的,偷偷发笑。
小郭的姐姐也听出不对了,“老弟!跟我回家,别在这儿丢人现眼了。”跑进圈子里,硬生生的拖走了小郭。
武志军垂头丧气的跪在地上,还听到那个红衣女子鼓励说:“我弟弟长大了……这个武聋子真讨厌,他狗屎一样的人,居然敢贼眉贼眼的看我。哼!”
小郭说:“以后我多打他两次……”
姐弟两有说有笑的走了。
武志军趴在地上的右手,中指跳动得非常厉害。事实上,他怀里揣着一把刀,那是他专门买来防身的。他无数次的想掏出那把刀,冲过去一刀捅死那个小屁孩,告诉他那个姐姐说:“我也是个男人!”但是他又无数次的忍住了。
因为他的梦想是挣大钱,是成功,是让所有人都看得起自己。他不能为了这些小事,让自己变成一个杀人犯。
八八年五月二十六日他杀死红衣女子郭某之前,他被小郭带着人殴打了四五次,每一次都极尽羞辱之能事,甚至有一次还把尿撒到了他的头上。
那一天清晨,他坐在自己烤肉夹馍的小房子——同时也是他的卧室里想了很久。生意还能做下去吗?真的,那些混混根本就不会管你是死是活,他们只是想羞辱人,获得一种优越感。
自己真的要离开这座城市吗?不,绝不,他相信自己的母亲苏铁梅还在这个城市里,他必须找到母亲。
他掏出一把小小的刀子,在磨石上磨了很久。
然后,他像往常一样,烤了一炉肉夹馍,放到自行车后架上,推着自行车出了门。
那是一个大风天,大西北的风沙非常大,本来像这样的天气,他会因为生意不怎么好而休息一天。但是今天,就是一个肉夹馍也卖不出去,他也必须出门。
因为他要杀人。他要证明自己是男人,有脾气的男人。
郭某家确实是那种比较富裕的家庭,拥有着几套房子。郭某——也就是小郭的姐姐因为已经成年,自己住着一个院子。
武志军推着自行车,像往常一样走街蹿巷,很快来到郭某的院子外。
小郭只有十四五岁,所以他跟姐姐比较亲,极有可能在这个院子里。
院子开头,武志军把自行车靠在墙上,溜进了院子。
在里屋的门外偷听了会儿,却听到郭某愉快唱歌的声音。
武志军闭着眼睛默默摇头,一会儿想起小郭欺负自己的画面,一会儿想到那个狠心抛弃自己的母亲。当他睁开眼时,他的眼里已经满是杀气。
他猛地开门走了进去。
“武聋子?”郭某回头不屑的说:“你来干什么?快点滚出去,不然我叫我弟弟收拾你!”
“你这个贱货!为什么抛弃我!”武志军怒吼一声,拔刀扑向郭某。
“救命啊!”郭某终于有些害怕了,一边大叫,一边跳起来跟武志军搏斗。
武志军只是疯狂的用刀刺着,他没有感觉到一丝的害怕。哪怕是死,他也要杀掉面前这个可恶的女人之后再死。
一个心怀死志的人是什么也不怕的。
郭某倒在血泊中,她的眼里现在没有了生气,有的只是恐惧。到死她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像武聋子这么没用的人,竟然也这么可怕?
武志军看着郭某的尸体,发出满足的叹息声,他优雅的甩掉刀锋上的血。那一刻,他甚至盼着有人来,因为他想多杀几个人。
但是,没有人来。
他从容不迫的在郭某的身上擦干净刀子上的血迹,然后倒了热水洗干净手。
那一天,他一个肉夹馍都没有卖出去,但是他整天都在微笑。杀人之后的感觉太轻松了,太舒服了。
任秋玲已经扔掉了手枪,把手电别到腰后,拉开自由搏击的架势准备教训武志军了。
但是武志军就跟条等待小鸟的树蛇一样,直直的伸着头,支在斜上方的坛口处一动不动。
但是,他突然间露出了微笑。那是一种心满意足的微笑,挂在他满是鳞片的脸上,显得那么邪恶,那么的诡异。
“骨骨骨!”坛子里又响起那种虫子在地下蠕动时才会发出的声音。
武志军又从坛子口伸出了一大截身体。如果按正常人体比例,他现在伸出在外的,应该包含了腰部以下直到脚尖的部位。但是武志军齐腰以下,就已经没有了双脚,取而代之的,是类似于蛇体的东西。
这段蛇体上方依然长满了鱼鳞,但是下方蛇腹的部位长着的则是那种大块大块的长方形的蛇鳞,跟蝮蛇肚子上的鳞片是一样的。
“骨骨骨!”武志军微笑着,更多的蛇躯从坛口处冒了出来,像一条真正的蛇那样,弯曲成“s”形,一副蓄势待发的样子。
任秋玲努力保持着镇定,但是她的双膝在微微颤抖。现在连她也没有信心,没有枪到底能不能够对付武志军。她不得不承认,武志军确实今非昔比了。
武志军将任秋玲的变化尽收眼底,从内心的最深处感觉到痛快。
因为自幼受到虐待,他可以敏锐的感受到别人最轻微的情绪变化。当然,他的自尊心也比别人的强很多。他非常渴望得到尊重,因为那是他生活中一直都不曾有过的东西。
他推着自行车在火车站叫卖,人群之外,有个红衣女子非常醒目。他多看了两眼,那个女子就嘲讽的笑笑走了。
那个女人,其实只是嘴角微微上扬罢了,但是武志军却感觉自己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他熟悉那种表情,那种眼神,那就是他已经见惯了的——轻视。
“这个女人,必须死。”他握紧了藏在怀里的刀。
多少女人,可能到死都不会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死。
“其实,我跟你身份是差不多的,如果我妈没有离开我的话,我现在最少也是个正式工,可能混得比你还要好呢!也许你请我看你一眼,我还不耐烦看呢。你说说你,有什么可骄傲的?”他曾经在杀人后,对着已经没有一点生命迹象的尸体这么说。
那具女尸瞪着空洞的眼睛,默默的躺在他的脚上。
他擦干净了刀上的血迹,大摇大摆的走出了房间。
“所有死在我刀下的女人,都罪有应得,因为她们都不知道我是个多么值得尊重的人。她们敢轻视我,我就让她们死。她们太蠢了,根本就不值得同情。”武志军想。
但是有一个受害者是无辜的,那就是九八点七三零大案的死者。
他注意到那个女孩,是因为女孩长着鹅蛋脸,跟他妈妈的相貌很像。那是一个乖巧可爱的小女孩,很喜欢吃自己做的肉夹馍。每次见到自己,她都会亲热的叫“武叔叔!”而不是像其他小孩那样,管自己叫“武聋子!”
但是武志军看得太多了,他知道这个小女孩长大了,依然会变成那些讨厌的红衣女子,一样的会对自己不屑一顾。她那么美丽,这是肯定会发生的事情。
不管怎么说,杀死小女孩之后自己也不好过,郁闷了很久。好在,自己遇到了董凤仙。
“骨骨骨!”那种虫子蠕动的声音再次响起,更多的蛇体从坛口冒了出来。
单是露在坛子外的蛇体加上人体,长度就已经超过了十米。
任秋玲的眼睛看看武志军,然后悄悄的瞄向了那把被扔在祭台上的枪,她在心里计算着,采用什么样的动作,才能最快的把枪捡回手里。
武志军突然扭了扭头,颈骨发出“啪啪”的脆响声——他准备要动手了。
任秋玲抬头看去,只见武志军的的背上,突然伸出两只巨大的黑色翅膀。如果单看外形,它很像是蝙蝠的翅膀,也是薄薄的一层肉膜被骨头架子支撑着,形成的翅膀,表面同样覆盖着一层毛。当然,武志军的翅膀要大得多,翼展大约在六七米宽。
随着武志军翅膀的完全张开,洞里一下子黑了。
任秋玲一个前滚翻,凭着短期记忆抓枪在手,却觉得自己的头发被人轻轻的拔动了一下。这一惊非同小可,她一个侧滚,直接撞到洞壁上,一手举枪,一手去摸腰间的手电。
她再次把手电与枪合在一起,深吸口气,然后突然对着前方打亮手电。
“丝!”她大吸一口气,准备在手电照到武志军的同时就开枪。
手电的光有些发黄,但是足够亮,任秋玲的前面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泥做的坛子口已经空了。坛子上方的通风口上,一具女尸堵在那儿,彻底的堵死了通风口。
武志军消失了,他果然是个软骨头。
长满鳞片的武志军就凭着腰力,直挺挺的冒出泥坛口半个身体。他的双手软软的垂着,像两条毛巾。但是,他的右手中指却不由自主的颤抖着。
十年前的春末夏初,武志军像去年一样,从蒙古购买了大约十二只死羊,剥皮后悄悄运回紫铜——这是他做肉夹馍的原材料。当时的肉类还比较稀缺,而武志军的肉夹馍里放的肉通常都比较多,这也是他的生意较好的原因。
他买了两条高档些的烟,然后带着死羊肉来到了肉联厂。
紫铜公司没有垮台之前,它是一家成立较早的大型国有企业。类似于这种企业,通常都是大而全——它们不相信社会,自己办学,自己办加工厂,自己办铁路运输……总之你能想到的,当时条件允许做的,这些大型国企都会自己弄一套。还不说大型国企了,就是一些经济效益不怎么好的小型国企,讲究的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所以,在紫铜公司名下,是有一家肉联厂的。肉联厂有冷库,当个冷库管理员当然只能靠死工资吃饭了,不过人家也不反对赚点外快。武志军送了两条烟,那管理员也就同意他把肉冻在冷库里,随用随取。
从肉联厂出来,武志军觉得自己真是太有生意头脑了,发财是早晚的事情。同样的价钱,自己的肉放得比较多,别人当然会喜欢吃他的肉夹馍啊。这生意能不越做越大吗?
他推着自行车向葫芦巷走去,一边走一边笑。
有四五个小青年围了上来。
武志军胆子小,看那四五个小青年都不三不四的,晓得自己遇到事儿了,缩了脖子就要往回走。
其中一个最瘦小的小青年——年龄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但是他却冲在最前面,什么也没有说,直接跳起来就是一脚,还没踹中武志军呢,自己就失去平衡倒在地上“哎哟哎哟”的叫起来。
“长能耐了啊?敢打我兄弟。”另一个牛高马大的青年当胸揪住武志军。
“我、我没打他。他自己摔的。”武志军确实没有动手。
那青年一个耳光打了过来,“你当我瞎啊!到底打没打?”
其他几个人也上前动起了手。武志军体能连普通人都不如,怎么是这四五个人的对手?被打得连连惨叫。
围观者非常多,但是,有人嘻笑,有人说风凉话,却没有一个人上前帮他。
只一会儿功夫,武志军就被打得满脸是血的跪在地上。
“我再问你一句,你到底打没打我兄弟?”那个牛高马大的青年蹲在武志军的面前,大声问。
“打了,打了。”武志军害怕捱打,只能顺着对方的话来说。但是他的右手中指却跳个不停,他想杀了这几个人。
“为了生活,我可以忍!”武志军在心里暗暗告诫自己,“我跟他们不同,我必须要非常努力非常小心,才能活下去,我不能跟他们斗气。”
“去跟你小爷爷认个错儿。”牛高马大的青年命令说。
武志军老实的跪行到那小屁孩的面前,“小爷爷,我错了。您大人有大量,饶过我这一回吧!”
“啊哈哈哈!”那些坏青年鼓掌大笑,觉得武志军说得好。其他围观的人有人鄙视,有人嘲笑,有人觉得没什么戏看了慢慢离去。
人群之后有一个红衣女子,长着鹅蛋脸,容貌极其美丽,她也无语的摇了摇头,觉得这个武聋子白姓武了,连点脾气都没有,还姓什么武啊。
武志军看到了那个红衣女子,也读懂了她脸上的轻视,他呆呆的看着那个女子。
此时,武志军想到的是自己的母亲,那个留洋的博士。如果她没有抛弃自己,那么自己的身份跟这个女子是平等的,也许自己也会在这座城市长大,说不定跟这些小混混还是好朋友,至少也不会被他们当成外地人这么羞辱啊?
“妈,你为什么抛弃我?”武志军迷糊的脑袋里这么想着,嘴里也喃喃的念出了声。
“哎!小郭,他管你姐叫妈呢!教训他!”那个牛高马大的青年笑着说。
小郭就是那个十四五岁的小青年——事实都算不上青年,就一少年。他抓住武志军的头发,没头没脑的打了起来。
不懂打架的人一定以为,这些小孩子力气不大,打架肯定不厉害。事实上完全相反,越是会打架的,下手越有轻重,知道避开重要的部位,不会把人打到非常危险的程度——当然喝醉酒的例外。越是不会打架的,下手越没轻重。
武志军也不敢还手,被个十四五岁的小毛孩打得鼻青脸肿。
“我只是想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我得罪过谁吗?不要再打了,不要再打了。”武志军真的流泪了。
那个小郭也打累了,指着他的鼻子骂:“做生意有做生意的规矩,老子打你,是教你规矩!”
武志军捂着流血的鼻子问:“什么规矩,您说,我一定遵守。”他以为就是钱的事儿,说真的,他也没少被敲诈钱。
那小郭完全是个没脑子的货,大声宣布说:“我的规矩就是,以后遇到我得叫我爷爷,遇到我姐得叫奶奶!”完全不想这爷爷奶奶本是夫妻关系,跟他这姐弟关系也不搭啊!
四周人也有听出不对的,偷偷发笑。
小郭的姐姐也听出不对了,“老弟!跟我回家,别在这儿丢人现眼了。”跑进圈子里,硬生生的拖走了小郭。
武志军垂头丧气的跪在地上,还听到那个红衣女子鼓励说:“我弟弟长大了……这个武聋子真讨厌,他狗屎一样的人,居然敢贼眉贼眼的看我。哼!”
小郭说:“以后我多打他两次……”
姐弟两有说有笑的走了。
武志军趴在地上的右手,中指跳动得非常厉害。事实上,他怀里揣着一把刀,那是他专门买来防身的。他无数次的想掏出那把刀,冲过去一刀捅死那个小屁孩,告诉他那个姐姐说:“我也是个男人!”但是他又无数次的忍住了。
因为他的梦想是挣大钱,是成功,是让所有人都看得起自己。他不能为了这些小事,让自己变成一个杀人犯。
八八年五月二十六日他杀死红衣女子郭某之前,他被小郭带着人殴打了四五次,每一次都极尽羞辱之能事,甚至有一次还把尿撒到了他的头上。
那一天清晨,他坐在自己烤肉夹馍的小房子——同时也是他的卧室里想了很久。生意还能做下去吗?真的,那些混混根本就不会管你是死是活,他们只是想羞辱人,获得一种优越感。
自己真的要离开这座城市吗?不,绝不,他相信自己的母亲苏铁梅还在这个城市里,他必须找到母亲。
他掏出一把小小的刀子,在磨石上磨了很久。
然后,他像往常一样,烤了一炉肉夹馍,放到自行车后架上,推着自行车出了门。
那是一个大风天,大西北的风沙非常大,本来像这样的天气,他会因为生意不怎么好而休息一天。但是今天,就是一个肉夹馍也卖不出去,他也必须出门。
因为他要杀人。他要证明自己是男人,有脾气的男人。
郭某家确实是那种比较富裕的家庭,拥有着几套房子。郭某——也就是小郭的姐姐因为已经成年,自己住着一个院子。
武志军推着自行车,像往常一样走街蹿巷,很快来到郭某的院子外。
小郭只有十四五岁,所以他跟姐姐比较亲,极有可能在这个院子里。
院子开头,武志军把自行车靠在墙上,溜进了院子。
在里屋的门外偷听了会儿,却听到郭某愉快唱歌的声音。
武志军闭着眼睛默默摇头,一会儿想起小郭欺负自己的画面,一会儿想到那个狠心抛弃自己的母亲。当他睁开眼时,他的眼里已经满是杀气。
他猛地开门走了进去。
“武聋子?”郭某回头不屑的说:“你来干什么?快点滚出去,不然我叫我弟弟收拾你!”
“你这个贱货!为什么抛弃我!”武志军怒吼一声,拔刀扑向郭某。
“救命啊!”郭某终于有些害怕了,一边大叫,一边跳起来跟武志军搏斗。
武志军只是疯狂的用刀刺着,他没有感觉到一丝的害怕。哪怕是死,他也要杀掉面前这个可恶的女人之后再死。
一个心怀死志的人是什么也不怕的。
郭某倒在血泊中,她的眼里现在没有了生气,有的只是恐惧。到死她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像武聋子这么没用的人,竟然也这么可怕?
武志军看着郭某的尸体,发出满足的叹息声,他优雅的甩掉刀锋上的血。那一刻,他甚至盼着有人来,因为他想多杀几个人。
但是,没有人来。
他从容不迫的在郭某的身上擦干净刀子上的血迹,然后倒了热水洗干净手。
那一天,他一个肉夹馍都没有卖出去,但是他整天都在微笑。杀人之后的感觉太轻松了,太舒服了。
任秋玲已经扔掉了手枪,把手电别到腰后,拉开自由搏击的架势准备教训武志军了。
但是武志军就跟条等待小鸟的树蛇一样,直直的伸着头,支在斜上方的坛口处一动不动。
但是,他突然间露出了微笑。那是一种心满意足的微笑,挂在他满是鳞片的脸上,显得那么邪恶,那么的诡异。
“骨骨骨!”坛子里又响起那种虫子在地下蠕动时才会发出的声音。
武志军又从坛子口伸出了一大截身体。如果按正常人体比例,他现在伸出在外的,应该包含了腰部以下直到脚尖的部位。但是武志军齐腰以下,就已经没有了双脚,取而代之的,是类似于蛇体的东西。
这段蛇体上方依然长满了鱼鳞,但是下方蛇腹的部位长着的则是那种大块大块的长方形的蛇鳞,跟蝮蛇肚子上的鳞片是一样的。
“骨骨骨!”武志军微笑着,更多的蛇躯从坛口处冒了出来,像一条真正的蛇那样,弯曲成“s”形,一副蓄势待发的样子。
任秋玲努力保持着镇定,但是她的双膝在微微颤抖。现在连她也没有信心,没有枪到底能不能够对付武志军。她不得不承认,武志军确实今非昔比了。
武志军将任秋玲的变化尽收眼底,从内心的最深处感觉到痛快。
因为自幼受到虐待,他可以敏锐的感受到别人最轻微的情绪变化。当然,他的自尊心也比别人的强很多。他非常渴望得到尊重,因为那是他生活中一直都不曾有过的东西。
他推着自行车在火车站叫卖,人群之外,有个红衣女子非常醒目。他多看了两眼,那个女子就嘲讽的笑笑走了。
那个女人,其实只是嘴角微微上扬罢了,但是武志军却感觉自己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他熟悉那种表情,那种眼神,那就是他已经见惯了的——轻视。
“这个女人,必须死。”他握紧了藏在怀里的刀。
多少女人,可能到死都不会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死。
“其实,我跟你身份是差不多的,如果我妈没有离开我的话,我现在最少也是个正式工,可能混得比你还要好呢!也许你请我看你一眼,我还不耐烦看呢。你说说你,有什么可骄傲的?”他曾经在杀人后,对着已经没有一点生命迹象的尸体这么说。
那具女尸瞪着空洞的眼睛,默默的躺在他的脚上。
他擦干净了刀上的血迹,大摇大摆的走出了房间。
“所有死在我刀下的女人,都罪有应得,因为她们都不知道我是个多么值得尊重的人。她们敢轻视我,我就让她们死。她们太蠢了,根本就不值得同情。”武志军想。
但是有一个受害者是无辜的,那就是九八点七三零大案的死者。
他注意到那个女孩,是因为女孩长着鹅蛋脸,跟他妈妈的相貌很像。那是一个乖巧可爱的小女孩,很喜欢吃自己做的肉夹馍。每次见到自己,她都会亲热的叫“武叔叔!”而不是像其他小孩那样,管自己叫“武聋子!”
但是武志军看得太多了,他知道这个小女孩长大了,依然会变成那些讨厌的红衣女子,一样的会对自己不屑一顾。她那么美丽,这是肯定会发生的事情。
不管怎么说,杀死小女孩之后自己也不好过,郁闷了很久。好在,自己遇到了董凤仙。
“骨骨骨!”那种虫子蠕动的声音再次响起,更多的蛇体从坛口冒了出来。
单是露在坛子外的蛇体加上人体,长度就已经超过了十米。
任秋玲的眼睛看看武志军,然后悄悄的瞄向了那把被扔在祭台上的枪,她在心里计算着,采用什么样的动作,才能最快的把枪捡回手里。
武志军突然扭了扭头,颈骨发出“啪啪”的脆响声——他准备要动手了。
任秋玲抬头看去,只见武志军的的背上,突然伸出两只巨大的黑色翅膀。如果单看外形,它很像是蝙蝠的翅膀,也是薄薄的一层肉膜被骨头架子支撑着,形成的翅膀,表面同样覆盖着一层毛。当然,武志军的翅膀要大得多,翼展大约在六七米宽。
随着武志军翅膀的完全张开,洞里一下子黑了。
任秋玲一个前滚翻,凭着短期记忆抓枪在手,却觉得自己的头发被人轻轻的拔动了一下。这一惊非同小可,她一个侧滚,直接撞到洞壁上,一手举枪,一手去摸腰间的手电。
她再次把手电与枪合在一起,深吸口气,然后突然对着前方打亮手电。
“丝!”她大吸一口气,准备在手电照到武志军的同时就开枪。
手电的光有些发黄,但是足够亮,任秋玲的前面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泥做的坛子口已经空了。坛子上方的通风口上,一具女尸堵在那儿,彻底的堵死了通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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