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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止干戈巧遇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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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真是那样反倒好了!你还年轻,见识不多,小小的吸血鬼,不必大惊小怪!听说你打算拿百济牵制高句丽?顺便建几座庙宇吧!山神、土地什么的,既能当个耳目,也算给地府开疆拓土了。”


 傅斯年疑惑道:“领导,你怎么满不在乎的样子啊?吸血鬼呀!留着这种生物多危险啊!今天咬一个,明天咬一个,没多久整个半岛不全是那玩意了?”


 徐主事哈哈大笑:“你以为吃包子呢?左一个右一个的……严格意义上来说,血族对于发展新成员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一旦他们发展了新成员,就必须对该成员的行为负责。”


 “发展新成员的这一过程,就称为‘初拥’。而且初拥这事特别耗费精气神,一个血族往往几年内只能发展两三个下线。”


 傅斯年挠挠头:“我也没见过血族啊,到底战力咋样?”


 徐主事在视频里直撇嘴:“你知道为啥咱们这没有血族吗?海内西经曾有记载:西岭有鬼焉,形同人,目赤而生獠牙,昼伏夜出好食人血,食之延年益寿。”


 “关键就在那最后一句,食之延年益寿!至于说怕大蒜,也是一句话就概括了——吃肉不吃蒜,香味少一半……”


 傅斯年惊呆了,瞠目结舌地道:“那怕十字架,该不会其实怕的是烧烤架吧?”


 徐主事摇摇头:“那就不知道了,反正我是没赶上那时候。不但是我没见过,好像封神之战往后成神的,好像也都没见过这玩意,吃绝种了!”


 好家伙!


 傅斯年都不敢想,上古时期还兴吃智慧生物的吗?现在连猴都不太敢吃的呀!


 “领导,那现在发现了,这玩意具体该怎么对付呢?”这说了半天,徐主事只贬低了血族的地位,一点正事都没提。


 “也没啥特殊的方法啊!血族又不会什么法术,就是蝙蝠成精呗!无非是速度快点,身体素质比普通人强点,恢复能力强而已。你都不用法术,肉搏就能打过。”


 傅斯年听后这才放心,追问:“那分散成一群小蝙蝠逃跑也挺头疼的,有没有什么立竿见影的办法?”


 “那当然是怕阳光怕火焰呗!道家基础八大咒你总该会吧?金光咒,对付那玩意最好使!”


 “艾玛,那我还得复习复习,挺长时间没用过了。”


 ……


 挂断视频,傅斯年心里算是有底了,看来老外就会故弄玄虚,把血族传的那么邪乎。


 还以为多厉害呢,都被吃绝种了,这还怕它干啥?


 之后他一直在复习金光咒,不大一会儿就运用纯熟了。


 次日天明,傅斯年放心大胆地带人进入树林,在阿信的指点下,很快找到了她母亲的坟茔。


 这里不单是她母亲一个人的遗骸,还有许多她族人的,多是因为高句丽入侵丧命。


 阿信郑重地指挥百济国派来的民夫,把每一具骸骨都重新立碑入穴,毕竟当年埋葬的太草率了。


 这下有点耽误时间,整整用了一天时间。


 看来今天只能在林中露营了。


 到了晚上,阿信累了一天早早睡去,傅斯年却在黑暗中睁开了眼。


 白天他就有感觉,有什么东西在窥视他们。


 虽然有值夜的哨兵,但万一真是血族,普通人是来不及预警的。


 通报口令后,巡夜的哨探认出来是傅斯年,见他要离开营地,忙劝阻道:“殿下,深夜还是不要乱走了吧?这么深的老林子,谁知道有什么野兽!”……

 


 通报口令后,巡夜的哨探认出来是傅斯年,见他要离开营地,忙劝阻道:“殿下,深夜还是不要乱走了吧?这么深的老林子,谁知道有什么野兽!”


 傅斯年轻笑:“正要去寻头野兽回来烧烤!”


 亲卫一想就释然了,这山林里又能危险到哪去?


 顶多就是有头老虎呗?


 凉王殿下好像一口气打两只不费劲……


 傅斯年拍了拍他,踏出营门。


 玉盘当空,略微罩着一层薄雾,树林中偶尔传来夜枭的叫声。


 傅斯年绕着营地转了一圈,当远离营火的亮光范围时,后颈感到了一丝异样——那是敏锐的第六感,在提醒他被注视了。


 “来了,这种程度不像是野兽的注视引发的!”傅斯年心中暗道。


 在稍远处的树干上,确实站着两个血族,正在注视着傅斯年。


 一个小声道:“主人,这好像是中原来的大人物,要不要……”


 “嘘,不要轻举妄动!我觉得这人有点危险!”答话的这个血族如果被阿信公主看到,必定会认识,正是当初她在林中偶然见过的那个血族。


 “主人,您不是说,我们的任务就是尽量发展族人吗?要是能给他初拥,以这人的身份,不是能更好的完成任务吗?”说话这个,其实本来也是人类,只不过被初拥过,也成了血族。


 “张伯伦,你还太稚嫩,没有古老贵族的敏锐直觉!相信我,这个人类绝对不好惹!”名字是后改的。


 这个新晋血族本姓张,所以就被起了个音译接近的名字。


 然而他们不找傅斯年,傅斯年却是专门来找他们的。


 通过直觉,傅斯年几乎已经锁定了方向,忽然张弓搭箭,一口气连射了四支箭。


 “何方宵小?鬼鬼祟祟,出来受死!”


 声刚发,箭已至,而且非常有准头。


 两个血族一惊,早已听见破风声,赶紧提前闪避。


 老血族还好些,年轻的那个反应要慢半拍,一支箭穿过了他的手臂。


 他忍痛拔除箭头,血肉就慢慢开始愈合。


 他心中不忿:居然让个凡人给伤到了!


 随即道:“主人,这家伙的感官还挺敏锐!既然发现了,干脆就拿下他吧?”


 “好,你去吧!诞生这么久,你也该尝尝人类的血液了。吸干以后,我会成为他的长亲的,毕竟你还不具备初拥的能力。”


 高阶的血族其实就想让这愣头青去探探路。


 毕竟从一开始,这老血族就始终觉得有些不安,总觉得傅斯年身上有股令他惧怕的气息。


 愣头青张伯伦可不管那么多,他本是个普通人,变成血族以后,觉得自己一下变成了鬼神般的存在,总想找个地方试试。


 何况刚才他还被傅斯年射中一箭,正想找补回来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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