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张、村里的大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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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生命
小时候的那块画在手上的表,没有走动过,却带走了我们最好的时光。——《陌生人》莎士比亚
太阳逐渐西斜,橘红色的夕阳点燃了天边的云,也映红了秦慕仙的双眼。
他已经在这里站了一天了,秦玉梅几次来看他,他始终保持着这个样子,秦玉梅也不上前去安慰他,这是他自己的救赎,得靠他自己醒来才行。
“秦慕仙”,她喊着他的名字。
“嗯?”
“工作好累啊,明天周六还得加班,太烦了。”
“明天我没课我过去陪你吧。”
“不要,你自己也歇歇吧,别来回跑了。”
“可是,我——想见你啊。”
“哈哈,我不想见你诶”,她狡黠的笑着。
秦慕仙看着手机屏幕,没有视频,只是语音通话,不过他能想象的到她此刻的表情。
“那你受累点来找我?”他反问。
“不要,我还想回老家一趟呢,我妈跟我说了好几次让我回去了。”
“那好吧。”然后就是两个人的沉默,他们打电话的次数比较少,不像别的热恋中的情侣那样,煲电话粥能把手机给煲到爆炸。
他们虽然每天都会发信息,但总是不能及时回复,聊天都是断断续续的。也没有人提出让另一方来自己所在的城市,就是各自安好。
她给了他惊喜,她出差到了省城,然后找到了他的校区。他看着她站在树荫里笑,他也笑的像个孩子。
什么是遇见对的人呢?一见你,就笑的人;一见,你就笑的人。
“傻站着干什么呢?还不快来!”她招手。
“哦,来了。”秦慕仙迈开步子迎向她。
可他刚迈开步子,就感觉地形不平,似乎是一个向上的斜坡,他的身形瞬间一个趔趄(lie\qie),定睛一看,眼前是一座坟。
她走了,他的过错。
秦慕仙想过种种关于她的情形,想到她可能逝去,但绝不是这样离去。
他颓丧地瘫坐下来,除了对不起他不知还能说些什么。
“喂,你不是对我说过要保持个好的心态,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嘛?这样颓废可不像你啊。”
秦慕仙出现了幻觉,那个扎麻花辫穿碎花裙的姑娘似乎站在他面前让他振作起来,他伸出手想抓住她,可她却逐渐淡去。
“我们还没看过海,等明年我们去看海吧?”这是她睡在他旁边时跟他说的话。
“好,我们去看海。”秦慕仙答应她。
……
“玉梅,回去吧。”
秦玉梅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哥哥,他苍老了许多,身上的蓬勃朝气也不见了,乌黑的头发变得灰白,那双眼睛太过沧桑了。不过他能想开也好,活着的人更要替死者好好生活。
驱车返回秦玉梅的住所,路上秦慕仙和自己的妹妹说了他的打算,他要回那个小渔村。不过他会时常回来看看的,有了这次探乡,他就能记住这个坐标了,可以通过那个世界来进行中转了。
故乡已经没了,秦慕仙不能守着过往不放手,他还没弄懂自己活着的意义呢。
“哥,你现在就要回去吗?”
“你不是让孩子们周天回来聚聚吗?我也认认他们吧,虽然我现在刚回来,但孩子们以后有什么事情可以来找我。”
“好,不过孩子们可能到不齐,有的在学校回不来。”
“没关系,以后有的是机会。”
到了学校的家属院,陆春秋和其他人看到秦慕仙的样子太吃惊了,两天过去他就像变了一个人,如果不是先前见过,他们绝对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个人就是那个带仙气的秦慕仙。可他们也能理解,人生一场大梦,世事几度悲凉啊。
“小祖……”陆春秋想说些什么,但被她妈妈拉住了,女人的心思总是细腻的,而她也听自己婆婆提到过那些事情。
秦慕仙拿了两把椅子和自己的妹妹坐在庭院里,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慢观天边云卷云舒,他需要把自己放空,那些他没来得及参与的过往太沉重了。
傍晚,陆家子孙陆续到场。陆天行夫妇除了陆春秋这个女儿之外,还有一个儿子——陆瑾冬,今年21岁,在省外上的大学,没想到他今天能赶回来。……
傍晚,陆家子孙陆续到场。陆天行夫妇除了陆春秋这个女儿之外,还有一个儿子——陆瑾冬,今年21岁,在省外上的大学,没想到他今天能赶回来。
“奶奶,你没想到我今天能回来吧?”这个孩子拉着秦玉梅的手笑嘻嘻地说道,秦玉梅是真的开心,脸上的皱纹都挤在了一起。
他也打量了一下秦慕仙,他确定自己不认识秦慕仙,但这个陌生人怎么和奶奶坐在这里聊天,看他的年龄应该不大啊,是奶奶曾经的学生吗?
秦玉梅向他介绍秦慕仙,就像前面商量好的那样,说秦慕仙是自己的远方亲戚,今天正好过来跟大家认识一下。
老二秦天宇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今年23,已经结婚,并且马上要有孩子了,小儿子今年18岁,在读高三,学业紧张今天没法回来。
秦玉梅的女儿秦鹿也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不过一个读大学一个读初中,今天都没法过来。
秦玉梅向自己的哥哥介绍的时候,秦慕仙才知道原来她的家族已经这么大了。他是感到高兴的,家里人丁兴旺,这不单单是他爹的愿望也是他的愿望。
秦天宇的儿媳妇也挺着大肚子过来了,秦慕仙特意和她多聊了几句。已经7个月了,她是个很独立的女性,一直不让自己的婆婆去照顾自己,所以秦玉梅的二儿媳妇才能陪着她回老家。
她的丈夫秦葶颢在一家大型企业上班,凭着自己的才华年纪轻轻就混上了个副主管,对她也是百般呵护。其实她现在在家族里就是个宝,只是因为她的性格,才没有出现很多人围着她转的情形。
一大家子热热闹闹的,开饭前秦玉梅很正式地向家人介绍了秦慕仙,而秦慕仙却提了个过分的要求。他已经知道秦玉梅这个孙媳妇怀的可能是龙凤胎,他对秦玉梅说孩子的名字能不能让他来取,然后又向秦葶颢和他媳妇征求意见。
秦葶颢当然不乐意的,但看看自己的奶奶、大伯他们都一致地没出声,他就感觉有些问题了,而他父亲更是对他摇了摇头,大姐陆春秋也没反对,要知道她以前可是帮孩子想好了名字。
看了一圈,他不知道怎样拒绝,家人的反应太反常了,而秦慕仙还在期待的看着他,他准备出声说不用麻烦了,但旁边的媳妇拉了拉他却开口答应了:“好啊,能让你帮我们的孩子取名,是我们的幸运。”
还是有些生疏的。谢瑛比自己的老公大了两岁,不过两人结婚的早,今年她也才二十五岁,但她可是很会察言观色的,自己老公还想拒绝,没看到老太太她们都是默认态度吗,自己拒绝不但没用还拂了家人的面子。
不是秦慕仙心血来潮要抢别人父母的权利,实在是他看着这么一大家子,他也想参与进来;他是喜欢孩子的,他想在这个家留下自己的痕迹,他想成为这个家族的一份子。
看孙媳妇答应,秦慕仙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其他人不明觉厉,但作为妹妹的秦玉梅怎么能不理解哥哥的感受。她安抚众人,索性秦慕仙也没疯太久。
小时候哭着哭着就笑了,长大了笑着笑着就哭了,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吧。
晚饭之后秦慕仙就要离开了,妹妹秦玉梅知道了哥哥可以随时返回之后也不再挽留,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能有时间相聚已是最大的幸运了。
是陆春秋送的秦慕仙,小姑娘明天也要上班了,正好顺路把秦慕仙送到机场。走之前已经跟家里人约定好了,在准妈妈进产房之前秦慕仙还会回来的,他要亲眼见证生命的诞生,他还要把名字送给他们。
“小祖,你没事吧?”车上,陆春秋担忧地问道,实在是秦慕仙的样子太不让人放心了。虽然身上少了仙气,增添了一份烟火气,整个人看上去也更有人味了,但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因为悲伤过度造成的。
“不用担心,我没事的,有事你奶奶也不会放我离开了”,秦慕仙看着前座的姑娘,只能看到半边的脸隐藏在黑暗中,一条麻花辫从耳后搭在了胸前。
秦慕仙叹了口气,声音低沉,“春秋,以后别扎麻花辫了。”
陆春秋不解,“为什么啊?”……
陆春秋不解,“为什么啊?”
是因为看到麻花辫会想起那个姑娘啊。
“因为不好看”,秦慕仙很霸道地说道,“以后换个发型吧。”
这是陆春秋第一次感受秦慕仙霸道的要求,给孩子起名字还好说,家里人不但她给弟妹说过这事,奶奶也说过,也都说过自己起的名字,所以秦慕仙说给孩子起名字的时候她并没有感觉这个要求过分。
但现在在自己的发型问题上,陆春秋确确实实感觉到了他的强势,虽然秦慕仙声音不高,语气不重,但陆春秋能感觉到其中的不容置疑。奶奶曾经就是这样被他严格要求的吗?怪不得。
不过陆春秋也不生气,麻花辫扎起来也挺麻烦的,还伤头发,现在秦慕仙说不让她扎她就不扎呗。
“你年龄大,你说什么都对。”陆春秋投降道。
其实陆春秋不知道这句话又击中了秦慕仙的回忆,因为以前那个姑娘也曾经对他这样说。
没有不可治愈的伤痛,没有不能结束的沉沦,所有失去的,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约翰·肖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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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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