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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与刘家的缘分

咚!

王匡在思考余生的时候,门口跨进了个俊俏的美少年。

约莫十岁,唇红齿白,鼻梁高挺,肌肤宛若美瓷,可谓风姿卓越,让人眼前一亮。

很帅!

这样俊俏的容貌分别长在几个人的身上,能让人刮目相看,但长在同一个人的身上,很容易把人迷住。

王匡哼唧了两声。

不知为何,他对这张脸有猛揍一顿的冲动,可能是所谓的妒忌心在作祟。

见少年又换了个站姿,他却口舌干燥,索性半死不活的喊道:“水。”

少年犹豫片刻,终是走了过来,拿起水壶优雅的盛了一小杯,慢慢送到了王匡嘴里,声音清朗紧劲,绝而不茹:“我救了你的命。”

“咳咳,此事我定不敢忘,想必我还有其他恩人。”王匡仰着头,贪婪的吮吸完,自来熟的用眼光示意再来一杯。

“你说的很对,你最应该感激的是我家小妹,当时在襄阳城以北的秃鹰山,你躺在地上奄奄一息,我本来是不打算拉你上车的,是我小妹死缠烂打的央求母亲。母亲同意了,随后路上遇到医工,是他把你从鬼门关拉了回来!”他实话实话。

这也是父亲今春病逝后,少年第一次对一个陌生人说这么多的话,他讲的很仔细。

王匡却傻了眼,那个时候,说不定自己都穿越了,差点成为史上最短命的穿越者!

“谁把我裹成了这般?”王匡用嘴巴示意了下缠绕在身上的麻布。

“那是神医魏无忌。”少年似乎对此人颇为尊敬,有些生气的纠正道。

接着拿着水壶坐在榻上,自饮自斟,没再管床榻上的病人。

魏无忌?

平生只听过张无忌。

大汉朝人才辈出,历史上没有记载,就不证明没有这个奇人,王匡默默记下了这个救命恩人。

最怕空气安静。

少年不喜言辞,有点像直男,王匡对于直男有清醒的认识。

他沙哑着公鸡嗓子:“我,王匡,江夏人。”

“我,刘秀,南阳人。”少年扬了扬眉,便不再多语。

你,刘秀?我还秦始皇呢!

可王匡再打量了一眼,有些怀疑了。

嘶,还别说,他这年纪,还真的有可能!

“你那个妹子叫刘伯姬?”他心跳加快,脱口而出。

刘秀警惕的看了眼病人,联系到小妹的年纪,摇了摇头,冷冷哼道:“你怎么知道?是巧儿告诉你的吧!”

巧儿?

王匡一脸懵逼样。

见那家伙怔怔出神望着屋顶并不理会自己,刘秀翻了翻白眼,撇撇嘴道:“不说算了,你这人太无趣了,巧儿有些……怕你,阿母让我看看,走了!”

夜已深,人不在。

只剩下那个叫巧儿的丫鬟在门口徘徊,最终鼓起勇气端着药汤走了进来。

“小郎君,吃药……”

王匡木然的点了点头,他怕再吓到这个丫鬟。

咽下药,通过先前的观察,他心中早已笃定,不会认错的!

现在是元始三年,历史记载,其父刘钦便在今年去世,此次他兄妹与母亲樊氏路过新都,定是准备前往远在蔡阳的叔父家中。

转念一想到刘秀是未来东汉建立者,覆灭新莽的主力军,号称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大魔导师,王匡顿时心跳如打鼓,如同进了贼窝。

原本打算抽个时间找到刘秀,一刀结果了他,将之希望覆灭在萌芽中。

可现在这刘家人救了他,王匡又岂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

处在这样的纠结中,他在巧儿的服侍下吃了药,直到有了计较后,才昏昏沉沉睡去。

次日,樊夫人礼节性的看了王匡一次,便去忙着家中琐事,房间内只剩下刘氏兄妹。

见总角之龄的刘伯姬不厌其烦地站在床榻前晃来晃去,好奇打量着他,王匡露出了最和煦的笑容,听了昨夜刘秀的话,他对于刘伯姬是真的感谢。

只是这种笑保持的太久,脸蛋不知不觉有些僵硬。

他咳嗽两声,问道:“伯姬是我的救命恩人,有何要求尽管提来!”

似从王匡的眼神里得到鼓励,刘伯姬露出了可爱的小虎牙:“伯姬暂时没想好,能不能先欠着。”

没多做思考,王匡很有风范的同意了。

小孩子的事,也叫事?

刘秀不满的看了眼王匡,心道这家伙太虚伪。

他没好气的点了点妹妹的额头,眼神里满是宠溺:“小妹你遇到骗子了,这家伙遭了劫,现在连衣服都是我们家的?你这样子,小心被拐走了,还要帮人数钱。”

“呜呜,我不要被拐走,难道是兄长不要伯姬了?”一听说被拐走,刘伯姬一双眼起了水雾,搂着兄长的腿死活不敢松开。

小姑娘亡父之后,最依赖的人除了母亲,便是这位兄长。

弱弱的哭泣声传来,本就不善于哄人的刘秀,头更大了,他蹲了下来,擦了擦刘伯姬眼角的泪水,不断重复道:“小妹不哭,是兄长的错……”

看着兄妹俩的真情实露,记忆浮上心头,王匡发现他穿越重伤后那阴郁的心情正在消失。

这个世界上,同样有在乎他的人。

此刻,生活充满了阳光。

关于那对刘伯姬的承诺,当然是真的,他王匡堂堂七尺男儿,还不至于言而无信。

樊家别院的日子平淡无奇,吃饭换药睡觉,除了每日能见到活泼的刘伯姬和伺候他的巧儿外,很少见到其他人,连刘秀也来的少了些,不知道在忙些什么。

如此过了十五六日,王匡的腿脚已经可以慢慢活动,在尝试着能下床后,他委托巧儿找了个木棍,一瘸一拐的到了屋外,准备亲眼感受下这个新世界。

与巧儿熟络后,从小丫鬟的口中打听到,他目前养伤的地方,乃是新都县樊家别院。新都县隶属南阳郡治下,与老家江夏郡新市不过三四天的路程。

饥荒年代,粮食才是生存的根本,说起来,西汉自元帝开始社会动荡不安,灾害频发,饿殍遍野,随后大新之灭亡,可以说天灾独占其五。

今岁的旱情略有缓解,但每个人都被饿怕了,这不,樊家庭院有限的空地上都种上了大黍。

刘秀正在施肥。

王匡饶有兴趣的走了过去,一阵臭味传来,他见少年端着的瓷碗里是鸡粪,微微错愕。

任何人都很难将这么一个美少年与鸡屎联系起来。

见刘秀神色认真,他灵光一闪,若能把他调教成一个专注农事的农学博士,心之所向,也许就不会有以后的宛城起兵……

这种想法,虽说有些幼稚,未尝不能一试。

花圃边,刘秀对王匡的小心思全然不知,见人走过来,他眉毛动了动,便专心对付着花坛里的作物。

王匡轻咳一声,指着作物,准备开启忽悠模式,自顾自道:“你有没有想过,有朝一日,我们的田里种着亩产六石的稻子,种着亩产四石的麦子,还有比手臂粗的芦菔……”

大汉朝就算最好的农田,此时水稻亩产量不过三石多一点,麦不过两石。

见刘秀停下手中动作,好整以暇,转头看他,王匡暗道有戏。

“你不相信我没关系,这是一个叫做孟德尔的游方道士告诉我的,它的原理正如两匹好马生出的孩子,大概率也是好马一样。而作物的交配是通过花粉这个媒介,试想一下,如果我们用同样的方法,挑选出饱满的种子,然后不断的选种杂交互补,可以得到优良的种子,可抗病抗倒伏,自然可以增加产量……

再把它们推广到全天下,也不知道能养活多少人,我们总要试试,对吗?”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刘秀从刚开始的诧异,到后面的沉默,也许因为这种杂交原理的可行性,也许是王匡说到的大汉粮食问题,他难得没有反驳。

神色一肃,他停顿了很久,斟酌道:“明日便要离去,我先你把说方法记下,今年准备实施,可谁能证明它一定对的?”

“若结果是错的,我赔你一百缗,若证明我说的正确,以后来了长安,可继续我们先前的农学杂交之说,除此外,那个道士还告诉了其余的,都装在这里……我可以免费教你。”王匡露出了一嘴白牙,用闲着的一只手,指了指脑袋。

“你会这么好心?”刘秀狐疑道。

“因为在农学方面,你比我有天赋。”王匡面色坦然,脸不红心不跳,默叹自己也有当舔狗的一天。

两位少年对望了几秒。

刘秀最后点了点头,这个理由勉强接受,其实无论验证的结果正确与否,反正两边不吃亏,他眸光微动:“若我去长安,怎地寻你领钱?”

这还是浓浓的不信任……

王匡的脸有点黑。

“长安城内,随便找个人问我的住处,一问一个准。”

“谁会认识你?”刘秀漂亮的眉毛第三次皱了起来。

他懂了,

这家伙说不定一直是故意的,诓了小妹,又来诓他。

先前因为杂交之说的好感也瞬间烟消云散,他手里的黑瓷碗缓缓举起,蓄势待发。

发现刘秀的神色不对劲,王匡默默杵着棍子自觉地后跳几步,与之保持了足够的安全距离,努力让自己脸上保持着一种淡然。

“你应该清楚,凭借你我的才智,名扬长安,甚至……名扬天下都是早晚的事……唉,别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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