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阳光总在风雨后(四千大章)
王匡很早就发现,大汉的人没有几个是很好忽悠的。除了极少数的“天降大任者”,很少有远大的“理想”,尤其在不涉及自己的切身利益时,大家都喜欢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喜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比如眼前的几位农监。
一起上书言上林宛周边的河道治理,他们或许会签上自己的名字,若是涉及农业根本的改造,甚至于昨日便商量好的改道之事,大部分会选择犹豫,甚至拒绝。
这不,就有一位卓姓农监,见王匡刚刚言罢,便率先说道:“君子,在下有一句话不吐不快,无论这农业改造,还是那个昨日……说的改道,自有朝中诸公处理,我等只要尽自己之力,管理好长陵的农业就好了。”
“我也赞成卓君的说法,昨日回去后,和家中族老说了黄河改道之事,他言此真是痴心妄想,朝廷一不会批准,二则即使批准,大灾刚过,不知饿死了多少人,又如何能有足够的劳役,苏某不才,亦认为族老之言,真乃实话。”刚开始就和王匡不对付的苏君,趁机翻脸不认人。
王匡将目光望向了左手边的边长云。
边长云摸了摸胡须:“边某觉得两位说的不无道理,我等可共同向县令提议,治理上林宛边上的河道,至于若是发生旱灾之祸,还是要仰仗君子所说的器具。”
一群老不要脸!
目光短浅的怂货!
王匡心里暗骂,面上却嘿嘿一笑,不见任何的生气,神情似有感慨道:“诸君放着天大的功劳而不自取,真是遗憾。既如此,我将独自上书言此等事,至于上林宛周边河道治理之事,诸君还是尽快拿出章程来,我自会给县令说道。”
“大善,就以君子之言!”
几人面色一喜,劳累一天下乡,相继告辞后,只留得王匡一人独留在农监的办公地。
差不多还有一个时辰天色将暗,他打算找找杜闲给自己提提意见,另一方面,也是借杜闲之口传递给自己的父亲,看看这位当朝大司马会是个什么态度……
很少有人知道这长陵县杜县令是王莽的亲信,但王匡自南阳之事后,已经猜出了不少。
杜闲处理完公务,正好在吃饭。这次北上长安,他带着自己的家眷一同前来,其中他的妻子傅氏已经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过年后,刚满两岁。
说起来,和邓禹的年纪差不多。
见王匡来了,杜闲便让仆人添了一双碗筷,今日吃的倒也不算清淡,米饭外加两个炒菜。
“这炒菜可是你嫂嫂随厨娘亲自学的,我听说,这炒菜之法,正是从你王家庄子流传开来的?”
杜闲用筷子夹了一口腌菜炒肉,非常舒服的品尝着。
事实证明,大汉就有了泡菜,。不过因为食盐的金贵,很少有人那么铺张浪费的用来腌菜。其实王家庄子富裕后,也有很多泡菜,偶尔也有腌菜炒肉。
但不知为何,吃着别人家的腌菜炒肉,王匡总感觉好吃些。
“不瞒杜兄,小弟这炒菜之法说来也是从新都有感而发的,不知杜兄可还记得新都城门口的那家老林头汤饼,有一日,我见老李头把汤饼弄干后使用,其之味道远比就着汤吃,更有味道。”
屋里几人的耳朵都被吸引了过来,吃饭的速度都明显慢了下来。
接着,只见王匡腼腆的笑了笑:“而后来到长安,我便尝试着做上一做,第一次的时候,是炒饼。接着,我与家里的仆人改良了豆腐,便试着炒豆腐,第一次炒糊了,实在难以下咽,我便尝试加入猪油,搅拌着炒着吃,发现果然可口……”
“哈哈,古有神农尝百草,今有王郎尝豆腐,真为当世之美谈!”杜闲开玩笑道。
有说有笑的吃完饭,两人来到了书房,等王匡把今日所见之事,还有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后,杜闲并没有第一时间回答。
他反问道:“勿怪兄长莽撞,敢问六郎之想法,当真是自己想的吗?”
杜闲其实是担心有别人教唆王匡,这也是为了这位颇有好感的年轻人着想,如今的长安暗流涌动,不可不防。
另说,安汉公是很讨厌有人背叛的,无论亲随,亦或是伯兄儿女,背叛他的下场都不好。
安汉公有大胸怀大气度不错,但对的不是敌人,而是普天下那些不了解他的吃瓜百姓。
作为最熟悉的人,也是最恐惧他的人,因为这六郎向他问策,若是除了问题,和他杜闲也拖不了干系。何况,他杜闲对王匡一向是看重的,此中无不有维护之意。
王匡点了点头,这至于杜闲的忧虑他也能猜出不少。
“如此便好,你尽可放心大胆上书,我先不管那可以引水灌溉的器具,可解决天下温饱的粮食……
单论农业之疾,天灾之患,自孔相开始,一直想要根除,却无办法。而安汉公欲改制创新,亦有此意,你之“农畜结合发展”建议,不失为一记良药,一记为百姓谋福利的良药。
只要事成,天下百姓定会记得你王匡的名字,是你解决了他们的温饱,救了他们的性命。
但想必,也会有无数人的反对。
以后,若六郎想在朝中更进一步,恐怕困难重重!”
把忧患列了出来,选择权交给了王匡自己。
“听杜兄一言,匡受益匪浅。至于昨日所说的游侠之患,匡已有了想法。将其说成祸患,不如反其道观之,何尝不是用来治理长陵乱象的一只手?
世家,游侠,官府,三者的较量在于这一个平衡,若我等能将游侠利用起来,再将这长陵那些捣乱的世家逐个击破,乱象之事自然迎刃而解,这也只是匡的个人看法。”
两人互道想法,皆有受益。
……
次日清晨,王匡又被熟悉的鸡鸣声吵醒,睁开眼,发现床边不远处蹲着一个人,可把他吓了一跳。
“是你。”
此事不是别人,正是冯家大女。
王匡昨天临行前给她说了,可以带着父妹,前去王家庄子安置,却没想到对方寻到了县衙,还神不知鬼不觉的来到了他的房间。
这若是歹人,他说不定早就一命呜呼了。
心中大呼庆幸!
冯氏大女也有些害怕王匡,见人醒了,悄悄后退了一步,最终还是鼓起勇气朝前走去,两只小手握成了拳头,糯糯道:“俾子……俾子伺候主人更衣。”
王匡的思维短路了两三秒,并没有第一时间起来,而是往后缩了缩,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大清早的,被子外面全是冷气,昨天宋山将家具送来,顺道捎了炉子,奈何昨晚回来倒头就睡,还没来得及生炉子。
想来冯氏大女也刚来不久,炉子才刚冒烟,经过自己这么一打扰,转眼又灭了,王匡有些哭笑不得。
“你家父妹呢?”
“俾子先谢过主人的收留之恩。另外,昨晚俾子就给父妹雇了车夫,今晨一早送去了王家庄子。
然后,俾子独自来到了县城,等守卫开了城门,一路打听终于到了县衙,在管事的指点下,终于找到了您的房间。
说起来,路上俾子到也没遇到多少凶险,但我临行前拿了锥子,若真的发生意外,当即会自行了断。
俾子……俾子再给主人磕头。”
冯家大女详细的介绍了经过,王匡像听书一样听他说完。
眨眼间,这冯氏大女说着说着,又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转瞬跪下,在地上给王匡磕了三个响头,怀里的铁锥子顺道掉了下来。
王匡眼皮只跳:“别磕头了,入了我王家庄子,便是庄子里的兄弟姊妹,这里没有高低贵贱,也没有那么多繁琐的礼仪,只要一心一意为庄子后,就一直会是这里的人。它不能保你家财万贯,但能保你一生,衣食无忧。
记得,你不是我的奴婢,也是庄子的主人!”
冯氏大女面色一喜,传言果然未错,王家庄子不仅富庶,里面的主人也是性情温和,也不知道她冯氏是多少年修来的福分,父妹终于不必再挨饿,也不用再挨打了。
当真是苦尽甘来。
“俾子谢主人,但俾子既然已经说了终身为奴为俾,以换取我父妹在庄子的生活,俾子虽为女儿身,但也不像那些负心汉,轻易反悔,还请主人谅解。”
在床头的王匡,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人咋这么倔强。
我像那么腐败的人吗?
还要贴身丫鬟?
看冯氏大女这坚决的态度,但今天这事不答应也得应承下来,她手里可还拿着一个锥子呢!
这要是拒绝过度,把她刺激的,给她自己来一下……
那画面太美。
“好了,那就先依你之言,记得以后叫我‘小郎’,不要叫什么‘主人’,另外,把那锥子收起来,只要我在的地方,没人可以加害你。
现在,先去给我打一盆热水,炉子等会再说。”
“是主人……小郎。”冯氏大女脸上露出了笑,顾不得额头上的痛上加痛,站起来后,便拿着门口的木盆小步跑着去火灶房打水了。
等冯氏大女端着一盆热水回到房间后,王匡已把衣服穿好,洗了两把脸,走出房间吸收了一口外面的冷空气,整个人精神一振。
见冯氏大女忙碌着把水倒了,又准备烧炉子,他制止道:“炉子就不用烧了,我们先去吃饭,然后见个人,便……回家。”
回家这两个字,被王匡咬的很重。
冯氏大女重重点了点头,然后小猫一样跟在王匡身边。
先前没有注意到,他现在才发现,这少女穿的单薄,只是一层浅浅的麻衣,整个人脸色冻得铁青。
宋山昨日送来家具,顺道还拿来了些衣衫,在王匡的一再坚持下,冯氏大女终于是穿上了人生的第一次棉衣,脸上带着纠结和坚定。
棉衣很昂贵,她是知道的,但实际上,比她想象中的还要贵。
一碗热乎乎的汤饼,在初春的早晨是最为适宜的。
冯氏大女努力让自己吃的慢些,但发现小郎比她吃的还要快时,终于加快了速度。
“再来两碗!”
第二碗的时候,冯氏大女的肚子差不多有了五分饱,这差不多是她记事以来,吃的最美最饱的一顿饭。
吃饭的速度不自觉的慢了下来,她眼睛偷偷瞄了眼,发现坐在对面的小郎,速度也慢了下来。
“若是不够,再来一碗。”
冯氏大女知道,这是小郎对自己说的,她摇了摇头,有些不好意思,声音也有些结巴道:“不用,饱了。”
“真吃饱了?”
“真吃饱了。”
“那就慢点吃,要记住吃饭的时候,无论再怎么饿,也要先将饭凉一凉,然后慢着点下肚。”
“俾子记得了。”
第二碗的时候,王匡其实已经不想下咽了,他平时吃饭只吃七分饱,而且很讨厌吃得快,这样会加重胃损伤,导致肥胖,甚至长此以往,容易引起糖尿病和癌症。
但为了照顾这个饥饿的小丫头,他还是破例了一次……
自从宋山来到长陵协助他建立基础的势力后,闵泽这两天一直没有来得及回到县衙。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各种手段多管齐下后,他终于是在长陵的正北放下买下了一座三层高的小楼,这里比第一次打算租下的那个门面房要大多了。
这里原本同样是个酒肆,但因为前任主人由于不知名的原因身亡,便被虎头帮买了下来,一直荒废至今。
虎头帮的身后有长安陈家的影子,在长陵算是中等势力,甚至养的还有些游侠儿,和官府的关系也算不错。
买下了地盘,到不愁做什么。
王家庄子这半年来,慢慢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只要你是庄子里的兄弟姐妹,只要是为庄子谋福利,不去作乱反抗朝廷,想要做什么尽管去做。
既然决定建设小郎说的“情报网络”,那情报最丰富的地方,无非两个,一是妓院,二是酒肆。
说起来还是妓院挣钱些,但小郎说过,王家庄子就算穷死也不碰妓院,再加上妓院里都是些和闵泽一样的可怜人,所以……
闵泽打算继续在这里盖酒楼,昨天一早托了宋山给徐徐说到,晚上老四就把钱拿了过来。
“一百五十缗,清点下。”
早上交接的时候,闵泽带着从宋山那里借来的十个大汉,亲自跑了趟虎头帮的驻地,醉红楼。这里是个妓院,充斥着各种胭脂水粉的味道,说实话,他并不想来。
但既然打定主意做坏人,就要和坏人交往。
“成交,闵老大可要记得先前的约定!”
“那是自然。”
两人击掌,相视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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