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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声名鹊起



  谢尚看赵越的表情,惊诧有之,但吃惊之后,则一副理应如此的模样。



  他之前看赵越的姿态优美,仪表不凡,便知晓赵越是有才学之人,现在见了,果然如此!



  只是暗自夸赞自己有识人之明,这提前结交,果然明智!



  那些丝毫没有听过赵越名声的,心中也知晓了这个出身天水赵氏、荡寇将军赵荀之子赵越是一个有诗才、好书法的神童。



  至于祖道重与司马绰,心中惊诧甚多。



  而苏孝到了这个时候,哪里不知道自己出丑了。



  但他性情多疑,看着一脸自得的赵越,再看视线完全被赵越手书藤纸吸引的庾亮,一时间都有些怀疑庾亮是不是赵越的托了。



  当然...



  在场的人有许多都是这样想的。



  因为这种事情还真是经常发生。



  所谓的游宴文会,就是世家子弟刷声望用的,前辈给晚辈刷刷名声,传做佳话,这再正常不过了。



  不过稍有理智的人脑子一转便将这个想法抛在脑后了。



  一般愿意为他人做嫁衣的,都是族人,干脆是子侄、徒弟之类,或者说关系莫逆之人。



  但天水赵氏与庾家可没什么关系,再者说,庾家现在什么权势?庾亮现在什么地位,这个赵越之前声名不显,庾亮为什么要为这个小人物做嫁衣?



  道理很简单,众人脑子转一圈之后,心中也就明白了。



  这个赵越,这真有才学的。



  诗赋先是得到兖州八伯之诞伯阮孚的认可,现在赵越书写的藤纸更是让庾亮入迷。



  莫非这赵越的书法,有什么能称道之处吗?



  君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这书便是书法。



  汉末蔡邕飞白体扬名天下,曹魏之时,钟繇的诗会让天下人趋之若鹜,琅琊王氏更是凭借王羲之的书法,彻底坐上天下第一家的宝座。



  可见这书法在这个时代的重要性了。



  许久之后,
 庾亮深吸一口气,
 这才抬起头来。



  “这字,
 我怎从未见过?”



  赵越规规矩矩的对着庾亮行了一礼,说道:“小子师学钟繇、蔡邕书法,用笔尚外拓,
 十数年如一日,有飞鸟鶱腾之势,
 久之乃成此书。”



  赵越多年的宅男生活,
 在众人眼中就是空白的。



  否则苏孝祖道重他们也不会认为赵越没有才学。



  在这个时代,
 有才学的人都是早早显摆的,为的就是将来的定品。



  谁知这赵越扮猪吃老虎,
 让苏孝很是出了丑。



  而对赵越来说,在众人眼中,他之前的经历既然是空白的,
 那就开编!



  至于你问我现在十四岁,
 为什么练字十多年了,
 别问,
 问就是我是神童。



  人家曹冲五岁能称象,甘罗十二岁官拜上卿,
 我从小开始练字,这是不是很合理?



  当然,赵盛怪异的眼神,
 被赵越直接忽略了。



  “原是如此,赵家郎君早慧,
 有大毅力,世所罕见!”



  阮孚听到庾亮与赵越的对话,
 加之赵越的诗赋却是上佳,勾起了客居他乡的萧瑟之感,
 不免让他对赵越的书法也生起了些许兴趣。



  “元规,可否与我一观?”



  庾亮点了点头,颇为不舍的将手中藤纸交由身侧小厮。



  “这字!”



  阮孚拿起藤纸看了起来,表情与庾亮开始时那般夸张。



  “这字起势有钟书风范,比之前人足可称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从中隐约可窥见大家风范!”



  大家风范!?



  众人的好奇心都被勾起来了!



  这大家风范,可以说是超高的评价了。



  “伯父,也让小侄一观。”



  庾彬年纪与赵越仿佛,听到赵越被如此夸赞,当即要看赵越有什么过人之处,自己也好学习起来,日后好在别人面前显摆。



  “拿去罢。”



  阮孚暗自咋舌,手却是沾着酒水,在食塌上临摹起赵越的书法起来。



  他今日原本是为宋袆而来的,不想居然有意外之喜!



  庾彬接过藤纸,仔细看起来,这笔法秀逸,墨彩艳发,奇丽超绝,动心骇目,便他对书法没有多少研究,便也明白这字绝对是好字,这书法,也非常不俗!



  “庾家郎君,且与我一观。”



  “刘兄何必着急,且容我先观之。”



  “陶兄且住!我离庾家郎君最近,应当我先观之。”



  “我最为年长,
 应当我先观之。”



  ....



  流觞曲水处,众人居然争相观摩赵越的字体,每个拿到赵越手书的,细细观之,
 无不称赞不绝,
 溢美之词是毫不吝啬。



  庾翼看完赵越的书法之后,感叹道:“赵家郎君之字,有时藏蕴含蓄,有时锋芒毕露。尤其是章法,从头至尾,笔意顾盼,朝向偃仰,疏朗通透,形断意连,气韵生动,风神潇洒,赵郎舞勺之年,尚未束发便有此笔法,让人自愧不如啊!”



  便是苏孝、祖道重、司马绰等人也是偷偷看了赵越的书法,祖道重与司马绰已经是认定了赵越的才学,心中颇为懊悔。



  之前他们是从未听说过赵越的名声,以为他是个草包,故不给脸色,谁知竟有才学。



  大意了!



  而苏孝还在嘴硬。



  “不就是会写几个字而已,有甚了不起,可会骑射?可会战场搏杀?”



  但这话越说越小声,越说越没有底气。



  他看到场间众人的眼神,那些人的眼神,看他就像是在看跳梁小丑一般,让他心中愤怒,却不知该往何处发泄。



  阮孚自然没有在意这场间人的众生相,只是在一边感慨。



  “江山代有才人出啊,我如今都成老朽了!”



  庾亮则是兴奋为多。



  这新亭诗会发生的事情,肯定是会被人传扬出去的,而且看着赵越的书法,已然有大家风范了!



  今日之事,定然会被称为美谈。



  而他庾亮,便是有识人之明,毕竟是他最先发现赵越这块美玉的。



  他现在是越看赵越越满意。



  天水赵氏乃是方镇之家,天水赵氏赵荀赵胤二人,手握数万精兵,是一方强援。



  这小子诗赋上佳,书法更是有大家风范,其他的才学,定然不差的。



  做我女婿,实在是太合适了!



  “咳咳。”



  待众人都看过一遍之后,庾亮咳嗽一声,说道:“今日士林寻得美玉,乃是天下幸事,诸位,当为此痛饮一樽。”



  “自当痛饮。”



  众人站起身来,纷纷举樽朝向赵越。



  “小子何德何能,能有此高评?比之二位长者,小子才学只能称之为皮毛。”



  “赵郎过谦了,如此才学,若称皮毛?那置我等与何地?”陶弘见到赵越有真才学,态度也与之前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错,少年人自当气盛,不气盛那叫少年人吗?”刘肇亦是对着赵越敬酒。



  “既是如此,那在下便与诸君共饮。”



  “共饮!”



  场间众人纷纷掩袖饮酒,而苏孝则是脸色青紫。



  “哼!”



  他冷哼一声,居然径直离席,领着身后奴仆朝山下走去了。



  众人目瞪口呆,庾亮的脸色也阴沉下去了。



  这种不打招呼便离席,是不将主人放在眼里?



  祖道重连忙起身,告歉道:“苏兄身体不适,方才中途退席。”



  话是这般说,但在场的人又哪一个不知道苏孝是为何离席的?



  苏孝狂悖自大,行事粗鲁不堪,且喜好武风,不事文学,本不被人所喜,换在赵越为出名前,或许还会有人为苏孝说几句好话。



  但现在苏孝与赵越矛盾是摆在明面上的,一个是诗书双绝的大才子,另外一个是粗鄙武夫。



  这个选择题,傻子都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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