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第三十六节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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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飞和邢菊从空山返回北阳时,荣飞在解放路停车进了北阳图书大厦。邢菊不甚喜欢读书,留在车里等他。
搬入棉花巷的新居时荣飞曾精心装修了一个书房。定做了一排书架,准备买全自己喜爱的书籍。
他认为自己是一个喜欢书的人。关于读书,无数的哲人做过无数的哲理性阐述,每个人书房中的书都有不同的用途。有装点门面附庸风雅的,有赶时髦追逐潮流的,有为了工作查阅资料的,但很少有专心读书为提高自己修养的。
古人读书为己,今人读书为人。
记忆里自己读书很杂。古今中外各门各科的书籍都有所涉猎。不过让自己沉下心认真看而且看过的却不多,有那么几本,大卫梭罗的《简单生活》,卡夫卡的《城堡》,王小波的《黄金时代》和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读的遍数最多。
一段时间里很不得意,梭罗先生的《简单生活》成了他每晚的必读,其中的深意荣飞一层层领会,真有点思考终极问题人为什么活着的意思。而王小波的《黄金时代》则是完全另类的作品,有点像鲁迅的《阿Q正传》,必须反复阅读方可领会。至于卡夫卡的书,简直就是以精神病人的眼光看世界,几遍读下去,读起来便格外亲切。
长篇也有,比如《静静的顿河》,记得至少看了三遍。很不理解在斯大林时代怎么允许出版这样的作品,而且还获得了大奖------
**年的文学还没有真正的繁荣。书架上最畅销的书是武侠类,金庸,梁羽生,古龙和温瑞安。一度时间,大概是梦境中和邢芳刚成家的日子,住在北重的单身宿舍里,每天晚上陪伴他的都是武侠,温瑞安的书几乎全看遍了-------荣飞伸手取了一册《四大名捕斗天王》,他几乎忘记这本书的情节了,但他肯定看过。翻了几页,将书放回原处,早已失去了再读的兴趣,特别是对历史有了比较系统的了解后。虽然武侠是虚构的世界,但借用了王朝的背景,就应当尊重王朝的历史,这点温瑞安显然做的比较差,宋代实际是古代相当文明和法制的社会,绝无温瑞安笔下那么黑暗。
解放路图书大厦是最早实行开架售书的,这极大地方便了读者,一个小小的改变喻示着观念的改变,荣飞在一排排的书架前浏览着,没有自己心仪的书。想想家里半空的书架,最后买了一套十六册的《鲁迅全集》和一本《如何读懂三张表》的企管书籍。此时的书价真是便宜呀,这么一套名著竟然不到100元人民币。
荣飞跟着售货员从小屋子里抱出刚擦拭干净的书匣,迎面碰上他最不想见的人,张昕优雅地用手绢扇着风,正跟收银台的收银员说着什么。
荣飞看到张昕的时候,张昕也看到了他。荣飞将捧着的书匣放在地上,“你好,很久不见了。”张昕有些呆,半晌方说,“是啊,很久不见了。我还有事,先走了。”她突然转身离去,服务员叫道,“喂,你的书------”她没有回身,消失在书架后面了。
“付款了吗?”
“已经付款了。”收银员拿了书追过去,又转回来,“同志,你认识刚才那位女同志吧,请你将书交给她。”荣飞接过来,是一本俞平伯的《唐宋词选释》。荣飞将自己的买的书付了钱,连同张昕的书一同捧了,离开了图书大厦。
最喜欢院子里的两株丁香树,这让她想起中学教学楼前的那株紫丁香。春天时浓郁的香气充盈在教室里,也深留在她的记忆里。努力学习准备迎接高考的她对学校最深的记忆就是那两株紫丁香。
院子里除却两株丁香,还有何映红种植的大片花草,大半她都叫不上名来,虽然婆母何映红给她不止一次的介绍过。
雨滴终于落下来了,她关上窗子,将窗帘也半拉上了,屋子里暗下来。但她没有开灯,在暗影里站在窗前,倾听着雨水敲打花草树叶的声音,从开着的一半窗帘望着雨水中的鲜花。
雨下大了。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这下子真是要绿肥红瘦了,张昕想。又一句唐诗浮现脑海,“愁阴不散霜飞晚,留得枯荷听雨声。”
这是一栋占地宽敞的平房,位于北阳最繁华的地段,出了巷子往南走上不到200米,就是道教名观纯阳宫。占地足有三亩地的院子经过了整修,漆成深红色的木制回廊将厢房与正屋连在一起,十几个用途不同的房屋外表保持了古典风格但内部实现了现代化改造,承担着不同的功能,为主人提供着不同的需求。
这是恒运集团的拥有者王鸿永的住宅,张昕与王鸿永的独子王志鹏结婚后便与其父母住在一起。在这个院子里,除却王鸿永与他的续弦妻子何映红及他们的上小学五年级的女儿王志敏外,还有王鸿永的侄子,主管恒运房地产的王志雄一家及四个佣人,司机,厨师和杂务,佣人都住在厢房里。
爱情究竟是什么越来越迷惑。张昕离开窗前,顺手打开了灯。雨中的院落和房间更显得静谧温馨。墙上悬挂着她和王志鹏的放大的结婚照,照片上的王志鹏比本人更精神。她记得这张照片的诞生过程,他们在北京玩了一周,该去的地方都去了,八达岭长城,颐和园,故宫,北海,天坛,香山,甚至去了位于南菜园的大观园。因为张昕一直喜欢《红楼梦》,王志鹏特意陪她在大观园逛了一个下午,那天天气不好,下着小雨。然后,她们在王府井照了成套的结婚照。
爱情是什么她真说不清楚。可以不管年龄,家庭,经济条件,只要喜欢。但婚姻不是。张昕已经完全分辨出爱情和婚姻的不同。自己爱丈夫吗?回答是肯定的,不爱就不会嫁给他。但爱与爱又有所不同。她关心王志鹏的身体,关心他的喜怒哀乐,虽然她不管也不知道他每天忙碌的事业,但她关心他。这也是爱。她与他一同生活,共同吃饭,散步,看电视,聊天,共同旅游,购物,探视亲戚和朋友。她与他同床共枕,在极尽缠绵后听着他匀称的鼾声。
谁都无法预测自己的未来。就像自己,无法想象那个在高中除了学习出色的少年竟在成为自己刻骨铭心的爱恋。爱恋他什么?会写歌?会唱歌?没有理由。谁也想不到在饭店偶遇碰洒了饮料染废了裙子的男人竟然成为自己的丈夫。那天她和赵爱华在外面吃饭,出来时脚下一滑,撞上一个端着饮料的男子,一杯橘子汁全部洒到她裙子上。惊叫过后的赵爱华立即笑了,那人她认识,是她一个远房亲戚,她应当叫那人表叔。
他是个极有修养的男子。张昕印象最深的就是他在餐厅出错的那回。她立即原谅了他。没想到三天后他竟然找上门,手里捧着一个盒子,里面是一条与他弄脏了的一模一样的裙子。因为自己的裙子是手工做的,很奇怪从哪儿搞来这样一模一样的东西。他的回答是这也是手工缝制的。
很一般的情节让他们认识了。
她知道了他在国内念完大学曾留学英国诺丁汉大学,不过没念完就回来了,因为父亲的身体,他父亲在八六年春生了场大病。她知道他家开着公司,很大的私企。他现在管着的正是家族企业的核心——运输公司。她还知道了他母亲去世早,只有一个异母妹妹。她没想与他成为情侣,也就不在意他的家庭,富也罢,穷也好,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
但他很快就用行动证明他喜欢她。他找她是那样的光明正大,虽然次数少,但每次都很愉快,因为她感到他是有教养的人,能细微地察觉她的喜恶。凡是她不喜欢的,只要有一次,他便绝不再做或者提起。她喜欢《红楼梦》,那时电视剧刚上演,跟他谈起,他完全是个门外汉,连主要人物的关系都搞不清。但不到二个月,再谈便有了他的见解。
教养是虚幻的,又是实际的。他不吸烟,不喝酒,不说脏话。连男人们激动之下脱口而出的国骂也没有。他总是衣冠楚楚,文质彬彬。
她无法反感他。找不出理由。他第一次约她出去看足球赛,她犹豫一下答应了。他说在英国的一年多让他成为了球迷,成为了诺丁汉森林的球迷,他念书的时候,曾经独步欧洲足坛的诺丁汉森林队已经没落,但市民们仍狂热地支持着自己的球队,每逢联赛日,球迷们身着红色的队服涌入城市球场,义无反顾地支持着自己的球队。他说正是有了这样的球迷才有了高素质的联赛,才有了高水平的足球。而我们国家的足球实在是太差了。她终于发现他的爱好,他是个球迷。她更愿意谈留学的事,谈遥远的诺丁汉大学,他告诉她,诺丁汉在国内的名声不大,实际上是个很古老很优秀的大学——在英国的地位仅次于牛津与剑桥。他在那儿是进修企业管理的,当然是为接父亲的班,可惜父亲心脏出了问题,他只好提前回来了。他很怀念诺丁汉的空气,除了连绵的阴雨,那儿实在是个很美丽地城市。他跟她谈起拜伦,拜伦就出生在诺丁汉,纽斯泰德修道院曾是他们家几代人的故居。还有罗宾汉,这位在中国人中知名度颇高的侠客就是诺丁汉人。
他不说自己的工作。他从来不在她面前夸耀财富。当她想办法打听恒运与鸿运公司时,她意识到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不是单纯的朋友,其实男女间很少有友谊,她始终这么认为。
他们相处了一年左右的时间,当他提出求婚时,她稍微犹豫就答应了。然后,她去了他家,受到了他父亲和继母的热情接待,在座的还有帮助他父亲管理公司的堂哥。他们显然对她很满意。
然后就结婚了。
那个人逐渐的淡出她的记忆。仔细想想,和那个人其实也没什么,他们互不相欠。她曾想,或许哪天遇见他,可以像老同学一样聊聊学校,老师和过去的趣事。
但今天偶遇了,她却做不到平静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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