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抗战时期
现实的生活平淡而又充实,王金龙很快就找回了感觉,将陌生感消除,重新成为现代人。既然平复了心境,也是他再次穿越的时候了。于是他在某个晚上,躺在床上睡觉时,再次选择了穿越。
王金龙对穿越的程序已经轻车熟路了,也适应了场景的转换。可是这一次他刚睁开眼睛时,依然吃了一惊。因为他发现自己竟然躺在尸体堆里!身上穿着国-军的军服,耳边还不断的传来枪炮声,应该是在战场上!
还不等王金龙回过神来,一只大手就抓住他的肩膀,用力摇晃道:“和尚,你还没死?没死就赶紧起来!”
王金龙晕晕乎乎的被那人拉起来,稀里糊涂的跟着跑,可还没跑几步,忽然一声枪响,那人就倒地不起了。
听到枪声,身边的人还被打死了,王金龙本能的卧倒,然后就地一滚,滚进了一个土坑里,隐藏好自己。然后他有时间整理这具身体的记忆,发现自己竟然到了抗战时期。
这具身体的本名叫魏大勇,因为小时候在少林寺出过家,所以大家又都叫他和尚。这家伙在少林寺学了一身的武功,身体素质又好,用冷兵器或者拳脚比试的话,还真没遇到过对手。后来抗战爆发,他就加入了军队,又练成了一手好枪法,绝对属于最精锐的好兵。
魏大勇的功夫,在别人眼里已经很了不得了,可是在王金龙看来,也就那样,即使没有龙族血脉的加成,也能和他打个平手。至于枪法,同样不稀奇,王金龙当特种兵的时候,也狠练过枪法,虽然比不上狙击手,可也不是这个子弹异常金贵的时期的人能比的。他最擅长的两项本领王金龙都不太在意,其他的更不用说了。作为特种部队中的尖子,战斗技能更是完爆魏大勇。
只是魏大勇这个名字,怎么觉得这么耳熟呢?这里到底是哪个位面?
战场上显然不是个思考问题的好地方,随着国-军的迅速败退,追击的小鬼子渐渐逼近了。要是别的敌人,初来乍到的王金龙还要考虑一下到底要不要出手,既然是小鬼子,那还有什么说的?干他!
战场上最不缺的就是武器弹药,尤其是一方溃逃的情况下,更是扔了满地的枪械。王金龙伸手抓过一支来,推弹上膛的时候,感觉有些手生。这个时候的枪械还是打一发上一发的那种,让习惯了自动步枪的王金龙当然感觉不舒服。因此第一枪打偏了,明明瞄准的是胸口,却打在了肩膀上,没能干掉敌人。
习惯性的接着又扣了一下扳机,枪却没响,他才想起忘记了上膛。这让他心中暗骂,这特么什么破枪。
记住了要推一下搂一下,这次顺手了不少,第二枪就干掉一个刺刀上挑着膏药旗的小队长。接着是第二枪、第三枪、第四枪,再然后,没了!枪里没子弹了!
这让王金龙气的大骂,这破枪也太坑了,一共才装五发子弹,要是自动步枪的话,才够一个点射而已。
没办法,他只好再找一支枪,顺便从尸体上抓了个子弹袋过来。可是有枪有子弹,不代表他就能纵横无敌了。他的战友都跑了,鬼子则步步逼近,他再厉害也不可能一个人挡住一支军队。只好多抓了几个子弹袋,然后边打边撤,逃离了战场。
这个位面不允许有任何超自然的力量,不管是内力还是法力抑或是异能,全都没有。尽管如此,王金龙依然有特种兵技能和功夫在身,再加上魏大勇这具身体本就有功夫底子,王金龙的本事可以尽情发挥,逃离小鬼子的追击还是不难的。
只是小鬼子太多了,漫山遍野的都是,王金龙也分不清方向了,只能哪里有空隙就往哪里跑。等彻底甩掉鬼子之后,他发现自己迷路了,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王金龙对此一点都不在意,他已经不是第一次独自在荒郊野外求生了,这点小事难不倒他。现在先休息一下,然后再决定行止不迟。
找了个避风的山坳,王金龙舒服的躺了下来,谁知不知不觉中睡着了。忽然一声枪响,才把他惊醒过来。
对于这种情况,王金龙的身体已经形成了本能,惊醒后没有第一时间行动,而是将自己更深的隐藏起来,先观察情况再说。等发现自己没有危险,然后才悄悄的向枪声传来的方向探索。
翻过一道土坡,王金龙发现坡下就是一条土路。这条路看样子还算是主干道,三辆载了不少货物的马车正从这里经过。但是马车都已经停下了,因为周围围着一圈儿土匪,正用枪指着车队的老板和车夫。
在现代的抗战剧中,土匪大多被美化了,都成了抗日志士。可是王金龙遇到的这拨土匪显然是正牌的,凶神恶煞、蛮横霸道,将车队的老板从车上扯下来,一脚踹倒在地。老板刚争辩了两句,就被一枪打死。
老板被打死,有一个车夫顾不得危险,大叫着扑倒老板身边,抱起来想要救他,可惜土匪那一枪正中心脏,已经没救了。这让那车夫大哭起来,并且愚蠢的大叫道:“我们掌柜的你们也敢杀?你们等着,等我家大少爷回来,让你们全都偿命!”
其中一个匪首问道:“你家大少爷?一个富家少爷就让我们偿命?你做梦去吧!”
车夫兀自不醒悟,大叫道:“我家大少爷是军官,等他带着军队回来,看你们怎么死!”
为首的两个土匪对视一眼,其中一个说道:“老二,你这手也太快了,出了人命了,这可怎么办?”
老二狞笑道:“大哥,事到如今说什么都晚了,就只有一招了……”说着,他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
老大搓着下巴沉思了片刻,终于点点头道:“也只有如此了。兄弟们,给我……”
不等他说完,王金龙就一枪先将那个老二毙了。这帮土匪是要杀光所有的车夫,王金龙既然遇到了,岂能坐视不理?毫不犹豫的开枪杀土匪。至于为什么第一个杀老二,是因为这伙土匪中,老二是心性最狠毒的一个。杀老板的是他,建议杀人灭口的也是他,这样的祸害当然要第一个清除。
这些土匪也都是老手了,王金龙刚开枪杀了老二,其他人就全都警觉的各自躲藏起来。尤其是那个老大,更是藏的严严实实,一点衣角都不露,而且还挥着手命令道:“谁打的黑枪?把他找出来,干掉他!”
他手下的土匪不敢不听,只好露出半个头来寻找目标。他们虽然很谨慎了,可在王金龙眼里,他们依然非常的明显。只要露出一点脑袋,子弹就会准确的掀开他们的头盖骨。一时间土匪们吓的连头都不敢露。
土匪们被吓坏了,王金龙却对手里的枪越使越顺手。他捡来的枪是国-军制式的中正式,拉一下打一枪的方式虽然很笨拙,但是可以有充足的瞄准时间,二百米之内,几乎是指哪打哪。
其实中正式在栓动步枪中,精度还算是低的,同时期的三八大盖,精度还要高得多,但对王金龙来说已经足够了。他距离土匪们也就七八十米远,当然是怎么打怎么有。
没人敢露头了,土匪老大知道遇上高手了,只好求饶道:“不知哪位高人大侠在此,兄弟如有得罪之处还请见谅,我愿赔礼道歉,请大侠放我们一马!”
王金龙见他们都藏着不出来,自己要是绕到他们背后还挺费劲的,干脆顺着对方的口气说道:“放你们一马也不是不可以,那要看你们乖不乖了。都把枪扔了,出来排成一排!”
土匪老大当然不肯听从这样的命令,说道:“大侠,你这就是难为我们兄弟了。我们扔了枪,排成一排,那不就是你的枪靶子了吗?”
王金龙冷笑道:“就算你们不出来,就不是我的枪靶子了?我要杀你们,你们无论如何也跑不掉,顶多就是费点事而已。我这个人比较懒,你们要是让我费事了,我就会心情不好。我心情不好,就得拿你们出气,你们想死可就难了。”
土匪老大当然不相信,大叫道:“你的枪法是厉害,可我们这么多人,一起逃跑的话你能杀几个?尤其是等你换弹夹的时候,我们早就跑远了,你能把我们怎么样?”
王金龙笑道:“你可以试试。或许别人能跑掉,但是你,我是绝不会放过的!”
土匪老大强硬的道:“试试就试试,谁怕谁?兄弟们,你们都听到了,他不打算放过我们了,现在咱们只能赌一赌,看谁的运气不好了。他的枪里顶多有五发子弹,哪五个兄弟的运气不好,今天撂在这了,你们的爹娘我都养着了!现在听我命令,准备,跑!”
这家伙还有几分威信,他一声令下,土匪们还真的都跑了出来。他们逃跑的经验很丰富,再怎么着急也没忘了跑曲线,试图用这样的方式躲开子弹。尤其是穿着皮衣、皮靴、戴着皮帽子的家伙,更是狡猾的躲在其他人前面,用手下替自己当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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