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七六章 秉承昊天意志的血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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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枫拿出一块巨型蛟龙肉,他娴熟的挖坑,甚至刚才轻松的击杀变异狼,这一切都可以归结为林枫力量强大,或者在末世中积累了很多生存的经验,
可是林枫如此熟练的从变异狼体内收取血水,顿时叫那名美妇人有些目瞪口呆,从道理上来讲,人类强者再聪明,也不可能掌握收割变异怪兽血水的技术。
毕竟只有丧尸才需要鲜血,作为人类,他们只对变异怪兽的身上的鲜肉感兴趣,眼前这名漂亮男人,是没有理由将收割血水的活,干的比她还要干净利落。
这个男人收割变异狼体内血水的熟练,要比世上绝大多数的丧尸,收割血水的速度还要迅速的多。
眼前这人,怎么会如此掌握如此娴熟的血水收割手段呢?
这本来就是不改发生的事情,除非眼前的男孩是丧尸却又另当别论。
如果世上的其他丧尸,看到林枫收割血水的速度比他们还快的话,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嫉妒的一头碰死?
只到林枫将那一袋的血水扔到了小男孩的手里,美妇人依然没有回过神来,许久之后,她才把目光望向紫依儿与刘琴,希望看到两名女孩的脸上,是不是也像她这样惊讶。
不过她又失望了。
紫依儿与刘琴的脸上居然没有一点吃惊的表情,仿佛眼前的一切事情理所当然。
紫依儿自然对林枫的所作所为毫不意外,林枫是雁之坞的会长,他操控了华夏绝大部分的血晶买卖,对收割血水自然不会陌生。
刘琴是天机城的圣女,也算见多识广,无论是林枫击杀变异狼,还是他收割变异狼身上的血水,都没有使得她感觉到任何惊讶。
在所有人的努力下,这个坑已经挖的差不多了。
林枫的脚尖在那块巨大的蛟龙肉上轻轻一点,重约数吨的蛟龙肉突然凌空飞起,稳稳的落入了深坑之中,
林枫手中的合金锹很随意的甩了之下,附近的泥土在合金锹的振动之下,齐齐的落入了深坑中,将那块数吨重的蛟龙肉掩埋了起来。
“回去吧,劳累了一晚上,又有些饿了,麻烦大姐一会再给我们烤一只狼腿?”
紫依儿则委屈的叫道:“我不吃,狼腿烤的再好吃我也不吃,居然给我吃那种恶心的老鼠肉,我什么也不吃.......”
林枫笑眯眯的看着紫依儿说道:“真的吗,刚才你不是还吃的津津有味吗?”
“你这个大坏蛋,呜呜……你明明知道碗里是老鼠肉,还有意瞒着我们,你这个大坏蛋……”
“可是我不也吃了吗?”
“难道我与琴姐会像你一样恶心,什么都吃吗?”
林枫不在理会紫依儿,而是拖着五六百斤的变异狼回了小院,到了院子,他轻轻一用力,将那头变异狼的后腿从它的撕了下来。
变异狼的体质极为强大,除非特殊的神兵利器,要不然根本无法切开变异狼身上的肉,但林枫轻轻一撕,变异狼的后腿便如同一块腐烂的破布一般被轻松的撕了下来。
美妇人此刻已经见怪不怪了,她心中更是断定,不但林枫是一个了不起的存在,就连紫依儿与刘琴,也不是泛泛之辈。
她赶紧接过林枫手中的变异狼后腿,替他烹饪去了。
小男孩一脸崇拜的看着林枫说道:“大哥哥,你真厉害?”
紫依儿不服气的说道:“小弟弟,你倒说说他哪里厉害?”
“刚才那头变异狼这么凶,大哥哥一拳就把它打死了,我看我的父亲都不如大哥哥厉害?”
“切,小菜一碟吧,姐刚才之所以没动手,是担心被那头畜生溅到身上血水,要不然,岂轮得到他去显摆?”
林枫一脸坏坏的表说道:“我刚才击杀那头变异狼,身上也没有滴上一滴血水,因为我比你厉害多了?”
“林哥哥,你能不能不这样自卖自夸,我只是说我身上有可能滴上血水,也就是说,如果刚才我出手的话,也不一定会在身上滴下血水,只是我长相如此可爱,如果与那头丑陋的畜生纠chan的话,未免有失我的淑女身份......”
“你是说你是淑女?”
听了这话,林枫顿时一头栽倒,绝对雷倒了,其他书友正在看:
一个小时后,美妇人将烤好的变异狼腿,切下了一部分给林枫紫依儿等人端了上来。
不得不说,美妇人的烹饪之术的确很有一套,虽然林枫,紫依儿,刘琴还没有吃,但整个房间里却已经是芳香扑鼻。
看到颜色与香味都不错的变异狼肉,紫依儿立时背叛了诺言,抓取切好的狼腿吃了起来。
刘琴也吃了几片,不得不说,这名美妇人做的狼腿真的很好吃。
林枫心中更是暗叹,这名美妇人也算是上的厅堂,下的厨房了,谁如果能娶这样一个女人做老婆,也是一辈子的福气。
至于紫依儿刘琴,她们哪怕素面朝天,也给人一副倾国倾城的感觉,上得厅堂这句话用在她们的身上绝不过分,
但如果叫她们下厨做东西吃,却会给人一种逼着天女下厨的感觉。
她们做出来的食物,也不能人吃的?
吃饱了之后,林枫几个人倒头便睡。
到了明天,他们就会离开这里,今天与这位美妇人的相遇,也是发生在他们身边一件不起眼的小事。
也许多年以后想起来的时候,他们也只会莞尔一笑。
甚至过了今天,也许再也不会想起这名烹饪之术很好的美妇人,与那名黑黑瘦瘦的小男孩。
也许几个月之后,几年之后,他们一家就会离开这里,不知道流了到哪里去,也许他们会离开荒山,进入都市或山村,也许他们几年以后,早就死在了末世的角落里。
也有可能,他们卖掉一部分的蛟龙肉,并用卖蛟龙肉的所得,买上几颗天机丸,自此再次回归人类社会。
问题又来了,当初刘琴就曾经质疑过,就算丧尸身上的尸毒解了,他们与人类的隔膜已深,他们还能再次融入人类社会吗?
他们融入人类社会,人类社会又会接受他们吗?
那些事情,就不是林枫所能把握的了,今天他们遇上这对善良的丧尸母子,并给了他们这样大的一块蛟龙肉,已经很对得起他们了。
自己又帮他们击杀了附近荒山内力量最强的变异狼,他们一家至少短期之内不会遇上太大的威胁了。
变异狼死亡的气味已经在附近弥漫开,只要这对母子不离开这一代,附近的变异怪兽应该没有胆量接近他们的住宅。
与变异蛟龙身上腐肉发出的气味不同,变异狼是附近一带最强大的变异怪兽,只要是生活在附近的变异怪兽,都应该很熟悉变异狼身上的气味,:
如今变异狼死了,周边的变异怪兽很自然的就能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附近还有比变异狼还强大的存在,否则击杀不了变异狼。
如今变异怪兽智力都不低,它们自然不敢再靠近这套普通的四合院,以免丢了小命。
对林枫,紫依儿,刘琴来说,这只是他们身旁发生的一件很平常的小事,过了今天,也许不会有人再记起。
在半夜的时候,林枫,紫依儿,刘琴突然听到了一阵细微的争吵声。
他们的体质远远超过普通人,哪怕别的房间的那名男人与美妇人有意压低了声音,他们依然可以清清楚楚的听清美妇人与那名男子在说什么。
原来是这家的男主人回来了。
男主人得知自己妻子收留了几名人类之后,立即勃然大怒,还要过来杀了他们,美妇人则苦苦哀求,要那名男人不要去为难那些人类,并说那一男两女都是好人。
男主人显然并不买账,末世后,他们一家人一直坚持不吸食人血的原则,只是以变异怪兽的血肉为生。
他们的所作所为,不仅遭到了暗黑世界的排斥,更受到了人类强者的威胁。
在暗黑世界眼中,这一家人都是暗黑世界里的异类,在人类眼中,他们则是人类的死敌,对这一家人的所作所为,暗黑世界仅仅是排斥他们一家人罢了。
人类强者,却多次打算击杀他们,为了活下去,他们一次次的搬迁,最终来到了这个荒无人烟的荒山中,如同野人一般艰难的活着,:
令男主人没有想到的是,居然有人类来到了他的地盘。
由于长期以来与人类积累下来的深刻矛盾,这名男主人说什么也接受不了人类住在他的房间里,因此才执意要杀了那几名人类。
美妇人想起林枫一拳击杀了力量过一百五十万点强者的变异狼,心中就暗自叹息,杀那三名人类,只怕他们一家人根本做不到。
如果自己的丈夫现在冲过去,不要说杀人,不被对方杀死就谢天谢地了。
但为了维护丈夫的自尊心,美妇人又不敢实话实说,她只是苦苦哀求她的男人,叫他不要过去,并信誓旦旦的说那三个人都是好人。
夜光下,紫依儿的大眼睛,在星光的反射下,射出了道道寒光,她站起身,打算过去教训教训那名美妇人的丈夫,也叫他知道什么叫天高地厚。
林枫把手指放在嘴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对那名美妇人来说,一方面是她相濡以沫的丈夫,一方面则是几名看起来很漂亮,但却招惹不起的凶神恶煞。
美妇人夹在其中,已经够为难的了,林枫自然不愿意紫依儿过去添乱。
最后,男人终于被美妇人说服,不再坚持杀死林枫,不过他却不允许林枫等人住在这里,并要就赶林枫等人离开他的家园。
美妇人叹了一口气,她没有料到自己的丈夫会如此固执。
最后小男孩到了他的父母中间,也帮着他的母亲说话,男孩还说那名长得很漂亮的大哥哥,送给了他们家一块很大的兽肉,还帮他们击杀了一头力量极强的变异狼。
听小男孩说起变异狼的时候,男人的脸色立即变了,他知道附近荒山中有一头力量极强的变异狼,在每次狩猎的时候,他都要远远避开那头变异狼,:
他自持以自己的力量,还收拾不下那头强大的变异狼,只有避而远之。
今天在荒山中待了一整天,还有半晚上的时间,却没有猎杀到一头变异怪兽。
男人心慌意乱的回到了自己的家,心中暗自叹息,明天自己的一家人,看来又要忍饥挨饿了,哎.....如今变异怪兽不但越来越少,还越来越狡猾,自己一家人日后的生活是越来越难了。
一进院子,男人就嗅到了院子中有变异狼的气息,他整个人差一点疯了,并认为自己的妻子儿子已经被变异狼吃掉了。
后来,他在院子里发现了变异狼的尸体。
他来不及看那头变异狼是怎么死的,便匆匆忙忙进了室内,一进屋却发现他的妻子依然在灯下等着他狩猎回来。
他还没有来得及询问外面的变异狼是怎么一回事,他的妻子便对他说起,自己收留了一男两女三名人类。
男人一开始勃然大怒,但他听到自己的儿子说是那名人类男人杀死了变异狼,并救了他的儿子一命,心中的怒火才潮水一般退去。
这一刻,他还是有些感激林枫的,更重要的是,他知道自己打不过那名人类强者。
那名人类送给他们的兽肉是好是坏他不知道,但那名人类帮他击杀了那头变异狼,不仅救了他的妻子儿子,还使得他再去外面狩猎的时候,不用再提心吊胆了。
那头变异狼,也够他们一家人吃一个半月的了。
不过是一晚上的时间而已,反正到了明天早上,那几名人类也会自行走了,并且再也不会回来,男人这才改变了主意,其他书友正在看:
一个小时之后,林枫再次被吵醒了。
不过吵醒他们的不是这丧尸一家,而是来自院子外面。
院子外面有一个人类强者的声音响起:“我们血盟的人,血盟的每一个人,都要秉承昊天的意志,杀死人世间的一切丧尸,你们这些万恶的丧尸赶紧滚出来受死?”
血盟!
林枫心中微微一动,才末世三年,血盟怎么这样早就出现了?
上一世末世后期,华夏大地上出现了一个极其庞大的组织,那个组织的名字就叫血盟。
当时华夏五百多个希望之城,都有大量的自由战士加入血盟。
上一世,哪怕力量最强大的北京希望之城,长安与楼兰希望之城都不敢招惹血盟这头庞然大物,可以说,血盟是遍布整个华夏大陆的最大的非军方组织。
血盟里的重要人物,在长安城,北京城楼兰城的军部总司令面前,也都是一副平起平坐的模样,一些小一些的希望之城,反而要依附血盟,才能保证自己的希望之城正常的运转下去。
血盟建立的宗旨只有一个,那就是杀光世上的所有丧尸。
实际上,由于血盟的行事太过极端,林枫对血盟没有一点好感,没有想到血盟的人居然追到了这里来,看来他们的目的显然是要杀死这一家三口丧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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