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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慈母悲心何人听


 江晓霞呼吸微重,缓的一会儿继续说道:“小方,你可能不知道,乌家的女人外表光鲜,无论走到哪儿,都会受到最热烈的欢迎,最真挚的接待,他们的感激甚至达到崇拜,我能看得出来,都是真心的。可生活,不仅仅是感激和崇拜,更多的是无助、孤单、甚至是寡妇。”


 她的声音和江雪一样轻柔,一连串的数据在方凌云的脑中闪过,瞬间让他感觉到无比的沉重。


 乌家第一代,男丁三百六十八,存活六。


 乌家第二代,男丁九十九,存活三。


 乌家第三代,男丁五十四,存活八。


 乌家第四代,江雪有三十二个堂兄弟,已经送走了十一人。


 鲜血淋漓啊,真勇士敢于面对,方凌云晕血,见鬼的记忆力,这会儿为什么这么好呢?为什么就不能忘掉。


 很血腥是吧,细想一下,你会觉得更加的血腥,乌家第一代,留下了三百六十二位寡妇,和九十多个孤儿,以此类推,你还敢继续想下去吗?


 或许乌家的男人死的够壮烈,够汉子,有没有想过留下来的孤儿寡母?她们是怎么熬过来的?


 “想到了?”江晓霞的笑容很美,也很苦涩。


 “小方,你是男人,你无法理解,当乌家的男人离开乌家堡的时候,女人们默默的为他们送行,面带微笑,那是怎样的心情?任何一次离开,回来的都可能是一盒骨灰,甚至什么都没留下,这就是乌家。”


 “乌家的男人帅气,乌家的男人很爷们,对女人有着致面的吸引力,可嫁入乌家的女人,就没有不后悔的。不忍割舍,永远活在煎熬中。”江晓霞看上去很平静,方凌云不难从她的眼底看出来极为复杂的情感。


 爱恋、自豪、孤独、害怕……


 好一会儿,江晓霞继续说道:“在乌家的媳妇里,我是有最有福气的,我是唯一给乌家生下姑娘的媳妇。可她,从刚出生那一刻,就象财物一样,用来还债了,我是乌家的媳妇儿,可我更是江雪的母亲。”


 方凌云感觉心脏在抽痛,刚落地的女儿,居然拿去还债,这让他有种想抽乌家男人脸的冲动,他妈的,都是些王八蛋。


 哦,好象自己就是大债主,难怪大帅叔喜欢叫自己王八蛋,他在恨自己,也在恨方凌云,是他抢走了大帅叔的宝贝女儿,而且还必须表现的无愿无悔,绑都要把女儿绑到别人的床上去。


 打了个机灵,方凌云幻想着,如果自己有个可爱的小棉袄……


 让债主见鬼去吧,就算欠下再多的债务,那和小棉袄有毛的关系啊,换成他方凌云,抱着小宝贝儿,有多远逃多远,实在逃不掉,就和你拼了。要钱要房子你拿走,想要人,作梦!


 突然方凌云发现,自己不知不觉是,变成坏人了,大坏蛋一个,这上哪儿说理儿去?


 “还好活着不都是坏消息,总有些让人心慰的事情发生,你父亲死了。”江晓霞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


 我去……


 虽说对自己的父亲没太多印象,可我死了爹,您这么幸福?好吗!


 “我讨厌方家,唯一觉得人不错的,就是你的父亲。他在弥留之际,只交待了一句话,那就是不要让你走上方家的老路。”


 方凌云隐隐猜到了些什么,方家为了保护乌家人,死了三代。自己第一次握枪,就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这是天赋,还是遗传?


 “所以,你从小就生活在和平的环境中,没人教你怎么打枪、杀人。而方家四代单传,这注定了我女儿会是你的媳妇儿。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可至少不会象你方家上三代那样,被乱枪打死,被炮弹撕成碎片,我女儿不需要担心随时可能成为寡妇。就算你长的很丑,你们方家人都很讨厌,这个结果,已经让我很满意了。”


 我……我很丑?不会吧,哥也是一般人啊,身材高大,除了胡子长的比较快,也没那么丑吧?


 好吧,方凌云心里承认,人啊,你就别比,和江晓霞母女比起来,说他方凌云丑,已经相当的客气了好吧。


 “乌家男人很聪明,非常聪明,他们总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你应该猜到了,把你从飞机上扔到江家沿,让江雪给你作向导,孤男寡女,两人四马,两天两夜,这一切,都是为了让你们培养感情,从陌生人变成熟悉的朋友。结果比想象的还要好,你为了江雪,宁愿得罪乌家,悔婚娶江雪。”说到这儿,方凌云终于在江晓霞脸上看到一位母亲真心的笑容。


 忽然,江晓霞容光焕发,晚霞从门缝里射进来,刚好照在她的头上,形成一圈圈金色的光环:“我的女儿,是最棒的。作为女人,她的容貌超越了我,性情温柔,聪明伶俐,无论谁看到了,都要夸一句,可人的解语花儿。”


 聪明伶俐?没感觉到,和大帅叔比起来,江雪这妞挺傻的。别说大帅叔了,和自家妹子比起来,江雪也就是那么回事儿。在方凌云看来,江雪的智商,和自己相差仿佛,都属于低能儿。


 没办法,和天才妹妹一起长大的可怜哥哥,一直认为自己的智商是硬伤,还是那种无药可治的。


 “嗯嗯,雪儿很棒。”不管心里怎么想的,在母亲面前夸她的女儿肯定不会错,何况他也认为,乌江雪的确很不错,如果能再丑点就更好了,这么漂亮的媳妇,必须让她天天戴口罩,不戴就不让她出门。


 “你是骑着乌云、踏雪来的吧。”两人聊了十几分钟,江晓霞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个正常母亲看未来女婿的神情,觉得很有趣儿。


 “是啊,它们很乖的。”方凌云挺喜欢那两匹马的,可惜回到申城,就再也见不到它们了,城市里没办法养马啊。就算在市效弄个马场,他也不愿意,象乌云踏雪这种等级的骏马,说它们是宝马都不为过,这样的马就不应该被锁在马圈里,而是在北疆的大草原上,迎风踏雪,自由奔驰。


 江晓霞轻笑了一声,没解释:“小方,乌家的男人,都很痛媳妇,他们知道,每次离开乌家堡,都可能永远回不来。所以只要在家里,对媳妇都非常好,可有些原则性的问题,任女人再怎么闹都是没用的。”


 说到这儿,江晓霞似乎在回忆着什么,苦笑着摇摇头:“小方,你知道吗,江雪最先会说的一句话,不是妈妈,也不是阿爹,而是小凌哥。”


 “啊……”方凌云有点懵,乌家爷们够狠,怎么听完江晓霞的这些话,方凌云总觉得对不起江晓霞和乌江雪呢?


 是啊,在江家沿外面,第一次看到乌江雪的时候,姑娘先是看了看自行车,第一句就问自己,你是小凌哥,这句小凌哥说的无比自然,就象说过千万次似的。


 还真没错,乌江雪连学会的第一句话,都是小凌哥,这让人家当妈的心里多难受啊。你要是会说阿爹,当母亲的只会自豪,最多会开些夫妻间的小玩笑,可让闺女学小凌哥,好过份啊。


 “江阿姨,能问一下,乌云踏雪是什么意思。”其实我们的小凌哥,智商还是相当过关的,之前的话题太沉重了,必须转移一下,他也听出来了,江晓霞特意问他是骑哪两匹马,这肯定有说道。


 如果继续深挖下去,方凌云觉得心又开始突突的跳了起来,有点污啊。


 果然,方凌云的问题,是相当有趣儿的,江晓霞笑了起来:“乌云、踏雪,各占了江雪的一个字,是她的心尖子,除了她自己,从来没让别人骑过。”


 骑乌云,骑踏雪,果然好污,也好让人兴奋啊。


 “这是对你的认可,也是她的无奈,不管怎么样,她都是你的媳妇。她是在抗拒和认可两种情绪下长大的,你很难理解她的心情。就象大人教一个孩子,把桌子叫成椅子,她会很自然的认为那就是椅子,可成人之后知道大人教的不对,可还是习惯性的认为那就叫椅子。”


 “所以,你明白了吗?江雪从小就认定了,你是她的夫婿,可长大后才发现,江家沿别的女孩,都是自己挑夫婿的,而她的夫婿是一个从未见过面的小凌哥。她抗拒,又认可。”


 乌家人,够狠。


 “好了,作为一个母亲,该说的我都说了,最后一句话,好好待她。”


 “江阿姨,这事儿……过份啊,如果我是个王八蛋怎么办?”


 “如果江雪命不好,会死,我会陪着她,先还你们江家两条命。”江晓霞没有一丝磕绊,理所当然的说道,很显然,这个问题,她和女儿已经想过无数次了。


 方凌云一阵心悸:“江阿姨放心,雪儿这么可爱,除了太漂亮是个缺点外,多好的姑娘啊,她的命会非常好的。”


 听了这话,江晓霞不由自主的笑出声来,还是第一次听人说,漂亮是缺点,说这话的还是未来的女婿,看来江雪的命真的挺好的,小方还不错。


 “聊完了吗?老爷子还等着呢。”房门外传来大帅叔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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