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20-6]童年经历
第二十章外传·沃德传
第六回童年经历
那一年生日,父亲送给我的礼物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期。拆开了丝带、彩纸和礼盒后,展现在我面前的生日礼物是一座栩栩如生的巨龙雕像。
那巨龙由上等的木料雕刻而成,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分量感十足,每片龙鳞都凿得很精细。龙身表面的涂漆光亮又有层次,从不同角度观赏,色彩会产生变幻,就似那木雕确有生命一样。
龙爪和龙棘是金属般泛着光泽的银色,一双龙睛是两颗血红玻璃珠。更妙的是,雕像的头颈、双翼、四肢和尾巴皆有铜片打制的关节机构,可以活动。
当我把这巨龙雕像摆弄出张牙舞爪的大魄力姿势、阳光照耀在赤红龙眸上时,我真心以为,它会随时喷出炽热的火焰——就是那么逼真。
我为这个精美的礼物整整兴奋了一个星期,并将巨龙雕像带给附近的小朋友们看。他们都流露出了惊艳和羡慕——简称为“艳慕”的眼神。
那场景,就好比大人们带着性感漂亮的情人,出席盛宴典礼一样。所以说,无论男人到了什么岁数,其本质也未曾改变。有所不同的,只是男人用来炫耀的事物而已,从玩具到女友,又或家庭、成就以及荣耀。
正得意间,本地最坏、最壮、最不知廉耻的恶小孩粉墨登场,此乃小孩子中的大暴君——俗称“孩霸”。他平时以欺负弱小儿童、掀女孩的裙子为乐。他看到了我的巨龙雕像,一把夺了过去,狠狠扔下三个字:借我了!
没错,命令式的语调。这不是借,是抢。至于何时归还,是他说了算,而不是我。孩霸夺走我的玩具已不止一次了。哼!强盗!坏人!我是个有骨气的自由人,怎么能答应?斩钉截铁回复他两个字:不借!
后来,他依然借去了。不仅借去了,还把我痛揍了一顿——好疼,头上肿了个包。我那时是个体格瘦弱的小男孩,个子不高,块头更不大,根本打不过那个像河马般肥硕、像野猪般粗鲁的高大坏小孩。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开始反省,首先清楚的一点就是:如果保护不了自己的宝贝,就千万别把它拿出去炫耀。
当然,我也可以将这件事告诉父母,让他们帮我把巨龙雕像要回来。可是,我如果这么做的话,会被其他孩子嘲笑,他们会讥笑我没用,是个草包,只会向爹妈撒娇哭诉,像个小姑娘。如此一来,就别想树立威信了,要被人看不起。嗯!男孩子不能这样解决问题。
但我又能怎么办呢?看看镜子里幼年的自己,只能用弱不禁风、皮包骨头、骨瘦如柴这一类的词汇来形容。概括起来两个字——废材。我沮丧极了,觉得自己绝不可能成为“世界之王”,除非发生奇迹。
过了一段日子后,那又高又壮又很坏的孩霸居然主动把巨龙雕像还给我了,其中的原由有两个。第一,他又从别的孩子手上抢来一个金光闪闪的锡铁骑士人偶,这玩具成了他的新宠,旧欢自然就不要了。第二,在他玩骑士斗恶龙的游戏时,我的龙雕刻被他弄坏了。
我心中生气,扑上去与对方拼命,当先给了孩霸一拳,正中他的鼻梁。可惜,我力气太小,这一拳很正,但是威力却不够大。他鼻子一酸,把我按倒在地上,又是一顿痛打——好疼,左眼被打肿了。
对于男生而言,打不打得赢,是一回事;敢不敢打,又是另一回事。打不赢,但敢打,你的勇气将得到尊敬,你不至于任人欺辱,沦为受气包。
再说了,邻家小女孩艾娜会提着她家的小药箱,偷偷地来我家,给我的伤口抹药,总算使我颇感安慰。只不过,姑娘给你擦药是一回事;她是否因此喜欢你,又是另一回事。
女生对败者付出同情与怜悯,对胜者给予仰慕和倾心,这是边境的男生们很小就听说过的一句话。翻译到成年人的说法,正是:女人会关心失败者,但只愿和胜利者上床。千万别把女人的关心当**情,我不会把可怜当做是爱的。老实说,那时我才十岁出头,又怎么可能懂得什么是爱?
半夜,躺在床上。我那涂着伤药的左眼凉凉的,看着坏掉的巨龙雕刻,我一阵心酸。巨龙左眸处的火红玻璃眼珠遗失不见了,龙尾巴也断了。雕像体表的漆刮花了好多,如同密集的伤疤。我不禁感到,巨龙的伤,就痛在我的身上。月光从窗外透射进来,照耀着伤痕累累的巨龙雕刻。不知为何,它显得更狰狞、更凶煞,犹如澎湃着愤怒的力量。
当晚,我做了个梦。在梦里,我们都长大了。孩霸身穿金光闪耀的骑士铠甲,把我的女友艾娜抢到了他的城堡里,强迫她做他的新娘。我在血泪混杂的泥泞中将灵魂卖给恶魔,变身为恶龙,用憎恨的烈焰焚烧城堡,将孩霸撕成碎片,却也错手杀了艾娜。
第216章 [20-6]童年经历我猛然醒觉,人类和野狼实则并无区别,和荒野里的其它生物也并无不同。人类是栖息在城市里的野兽,同样遵循自然界的残酷法则生存——弱肉强食,物竞天择。
虽然有所谓的正义、道德与公理,但这些规范也只是在事前起到威慑作用,事后产生惩罚效果。等律法有用时,罪恶往往已对当事人造成了难以磨灭的伤害。而规范与律法之所以能够生效,无非也是依托于力量。若没有力量作为保障,这些条文又有何用呢?
显然,要使自己不受侵害,不能寄希望于外部力量的干预,要靠自己——自己一定要变强!拥有足以自保的力量!从那时起,我信奉荒原里自由纵横的狼,不愿去做圈养在栅栏中的狗。
比我高、比我大、比我强壮的孩霸这次能够夺走我的巨龙雕刻。等我长大后,那些比我高、比我大、比我强壮的人又会夺走我的什么呢?我的快乐?我的幸福?我的生命?还是我的挚爱?心念至此,我就打定主意,要去获得强大的力量。
可是,我身体那么瘦、那么小、那么弱,要如何才可能变强,打赢比我高、比我大、比我强壮的对手?若说魔法,则必须通过魔法学院严格的入学考试,要有较高的法术天赋。我对此并无信心,何况我以十几岁的年龄去学魔法,已算是颇晚了。而由于先天身体素质的限制,我也必然练不出强健壮硕的体魄。有什么方法能够“以小搏大”?我并不将之称为“以弱胜强”,因为能战胜“强”的话,还会是“弱”吗?
数月以后,那孩霸已把锡铁骑士也玩了个缺胳膊少腿,又去糟蹋艾娜的玩偶公主娃娃,早把巨龙雕像的事忘了个一干二净。但我对如何“以小搏大”这个问题一直念念不忘。如今想来,那时的坚持,是由于一种强烈得近乎执着的忧患意识始终萦绕在我心头的缘故。
某一天,令我梦寐以求的答案忽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就走在小镇的街道上,展示了以小搏大的方法。为我揭开谜底的,却是个陌生人,肯定不是小镇的居民。
时已入秋,那人却穿着一件旧得已经褪了色的单衣,裤脚、袖边乃至领口都因磨损而变得毛糙不堪。一条宽宽的漆黑缎带扎在他腰际。
此人看上去就像个邋遢的流浪汉,个子不高,身材削瘦。他的下巴很尖、脸型狭窄,颧骨突出,薄嘴唇使人对他产生冷酷刻薄的印象,那双眼睛则内敛着寒星般的神采。他就好似荒野中一匹精悍、危险、孤单的独狼,沉默之余却随时准备着对猎物发起攻击。
那显然是个不好惹的人物,可是有的人偏偏就是要去惹一惹。两个摔跤手般的壮汉忽然拦住了那人的去路,只见他俩高大结实,全身肌肉好似厚重的铠甲,充满了力量感。
其中一个壮汉动手揪起那陌生流浪汉的衣领,凶巴巴地嘎声道,“你还想走?没那么容易?”
那独孤之狼一样的人注视着壮汉,瞪人的眼神比说话的语调更冰冷,“就凭你们?也配不让我走?”
瞧这等架势,路上的行人纷纷走避。我躲在街边一家店铺的门柱旁偷看,心“怦、怦”地跳。他们双方有何恩怨和嫌隙,我无从得知,但我热切希望那陌生人能赢。
多说无益,两名壮汉各自举起了手中紧握的棍棒,这就要往那人身上、头上砸去。那人冷哂地一笑,一拳挥出,后发而先制。听到“哎哟!”一声惨呼,一名壮汉的鼻梁已经被击碎,血流满面。
随后,拳影闪烁、拳风呼啸。还是小孩子的我根本无法看清那人的出拳。结果,两个又高又大还很壮实的凶汉身中数拳,转眼就倒地不起,再战不能。
好快的拳!好猛的拳!好狠的拳!我呆住、愣住。那人的拳术就像是有着摄人心魄的魔力,将我牢牢吸引。我知道,我已找到了那个答案,目睹了以小搏大的本领。那并非蛮力,而是一种技巧——将人撂倒的技巧。
哦?有人会问我,我是不是跟着那人学拳,获得了拳术的奥义,这才成了拳师?我当然也想啦!可惜现实不是传奇小说。我是悄悄跟在那人后面走了一段路,但他随即拐入了一条小巷。我追过去时,那人已没了踪影,就这样消失在了秋风里。
虽然我不能说这件事改变了我的命运,因为说不定这场际遇正是上天为我安排好的,是注定的。但无论如何,此事对我的人生还是极具影响的。
从此,我迷恋上了打拳,醉心于迅猛的拳术。一有空我就要跑去拳击练习场观摩,照着拳手的样子挥拳、练拳,痛扁假想的敌人。那时,我并不十分清楚,要与之斗争的敌人是什么。而当我知晓故乡拳场的拳手所使用的搏击术与那陌生人的技能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时,已是多年以后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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