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还我老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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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还我老参!
整个南阳,风起云涌,无数的江湖前辈,武林高手,纷纷涌入,倚天剑现世的消息,让这些人趋之若鹜,不过数日之后,即便是番禹也有些灰心丧气,真是天公不作美,苏晨竟然离开了南阳,而且恰恰就是这几日,不要说那些慕名而来想要争夺倚天剑的江湖高手,即便是自己也没能见到苏晨。这些人基本上没有人知道倚天剑就在苏晨手中,只是为了一个消息,如同无头苍蝇一样在寻找而已。
可最终,没有人能在这里获得一丝一毫的消息,仿佛当初那个散播消息的人根本就是跟世人开了一个玩笑,而后便石沉大海。
“算你逃过一劫,苏晨。不过有些大家族,终究会查到你的行踪。”
番禹恶狠狠的说道,苏晨一日不死,他就誓不甘心!弑师之仇不共戴天,番禹从小到大只有一个亲人,那就是师傅,但是却死于苏晨之手,对于年仅十几岁的少年而言,番禹心中只有仇恨。
夜色笼罩的长白山,幽深静谧,古木参天,几乎遮挡了月亮的光辉,点点星光投射其中,如果不是借助着手电筒的光亮,两个人几乎很难看清前面的路。本来苏晨是打算休息一晚上再走的,奈何慕容婉瑜一刻也不肯耽误,自己倒是没什么大事,但是她的身体,难免会吃不消,而且这里荆刺丛生,百草丰茂,擦着破着,就会受伤,她一个细皮嫩肉的女孩,本来进山就是一种巨大的勇气。
苏晨不是不想劝,而是明知道劝了也是白劝,希望上天能感受到慕容婉瑜的孝心,让他们能顺利找到那个家族,或者找到野山参跟黑瞎子。黑瞎子就是狗熊,也就是东北俗称的熊瞎子,这种大型的猛兽,那可是老虎见了也只能摇摇尾巴绕道而行的主儿,即便是找到了,也未必能够轻而易举的得到黑瞎子的熊胆,欲取其胆,必杀之,而击杀猛虎苏晨的确干过,但是这种黑瞎子,苏晨真不知道有多恐怖,而且黑瞎子一般不会出现在原始森林的外围,只有深入其中,才有可能找到其行踪。
两人走了大半夜,慕容婉瑜的身上,已经被划出了好几道伤口,有的已经出血了,但她依旧咬着牙前行,生怕耽误一时半刻,最后还是苏晨见天色已晚,而且他们已经深入了很远,就连那些猎人的路,也已经开始模糊了,要进山,晚上也不太可能了,干脆就地安营扎寨。
“我看看你的伤。”苏晨说道。
“不碍事的,就是擦破点皮,我又没那么娇贵。”
慕容婉瑜不想给苏晨添麻烦,其实她的脚下,也已经磨起了水泡,但她仍旧咬着牙,虽然她也算是个习武之人,但毕竟是温室中养育出来的花朵,不要说杀人了,即便是与人对战,怕是慕容婉瑜都没有亲身经历过,与苏晨简直就是天地相差,说到底,她还是从小到大养尊处优惯了,哪受过这样的苦?
“快点把手拿来。”
苏晨语气有点严肃,毋庸置疑的说道,他手里早就掐着一把草药,这些都是他经过慕容婉瑜受伤的地方随手采的,不算什么珍贵的药材,但是对于山林之中某些植物荆棘划伤还是非常有效的,即便是他也不例外,这还没有进入原始森林深处,只是在长白山外围,一旦深入其中,那么即便不碰到凶残的猛兽,也有可能被原始森林之中的各种危机扼杀。
能杀人的,并不是只有活物,那些有着剧毒或者锋利无比的植物,同样是‘杀人魔王’。甚至有些不起眼的蛇虫鼠蚁,都是夺命的东西。
面对如此严厉的苏晨,她还真有点畏惧,很少见苏晨这么郑重其事,慕容婉瑜将自己的玉手递给了苏晨,肩膀上已经划出了三道划痕,其中两道都是流了血。
“不及时治疗的话,很可能会留下疤痕的。”
一听要留疤,慕容婉瑜二话不说,完全交给苏晨治疗了。对于女孩子来说,最珍贵的莫过于脸蛋跟身体,一个女孩要是身上满是疤痕,有哪个男人会喜欢呢?跟男人不同,男人的伤疤越多,说明这个男人的经历也就越多,担当也就越重。慕容婉瑜虽然救母心切,但是还不至于跟自己的身体过不去。
苏晨将一缕药材直接塞进了嘴里,开始咀嚼了起来,最后吐出一点,准备用手抹在慕容婉瑜的伤口上,但是慕容婉瑜却是拦住了苏晨,道:
“那个,还是我自己来吧。”
苏晨淡然一笑,没有说话,将一缕药草直接递给了慕容婉瑜,慕容婉瑜显然有点洁癖,虽然她对苏晨关系不错,但并不代表她就能接受,女孩子喜欢干净还是很正常的,苏晨也表示理解,哪个女孩没点洁癖呢。
不过,当慕容婉瑜刚开始嚼的时候,脸色就彻底变了,直接将那些药草全都吐了出来,变成了苦瓜脸,夜色朦胧,苏晨虽然看不到,但是其轮廓却异常鲜明,慕容婉瑜差点哭了,这也太苦了,但是在苏晨口中她却没有看到任何异样,仿佛在嚼泡泡糖一样轻松,这比那些中药还要让人难以入口,慕容婉瑜有些佩服苏晨了,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对不起,还是你来吧。”
慕容婉瑜妥协了,因为她实在是受不了这药草的苦劲。
苏晨依旧笑眯眯的,将口中的药草吐出来,均匀的涂抹在了慕容婉瑜的伤口处,顿时间慕容婉瑜感觉到竟然有些冰冰凉凉的意思,而且疼痛也减少了不少,良药苦口,看来这句话说的果真没错。
“没关系,这药很苦。中药只是将那些干瘪的药材熬成汁液,在晒成干之前,苦味就已经去除了大半,但是这些绿色的药草,还保留着最苦的那一面,所以你很难咀嚼而已。”
苏晨给慕容婉瑜耐心讲解,后者脸上更是浮现出一抹红晕,刚才她还嫌弃苏晨,但是对方却不计前嫌,而且为她亲自咀嚼那些药草,那些让人难以入口的苦味,慕容婉瑜驱之不及,可在他眼中,却跟吃饭一样平常。母亲曾经说过,如果遇到一个肯为你吃苦的男人,那一定不要错过。
慕容婉瑜怔怔出神,此刻再也没有了对苏晨的嫌弃,反倒是无比的感激,甚至有些懊悔。
苏晨没有多说,就地扎下帐篷,准备在这过夜,月亮已经高悬,稀疏的月光泼洒在山林之间,柔和而静谧。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苏晨就已经早早的起了床,打了一只野鸡,取了一些山泉水,熬了一锅美味的鸡汤,在山林中哪怕是野兽饿死,苏晨也不会死了。从小就生活在大山里,他的野外经验,即便是那些丛林战场上百战不殆的老兵,也绝对不如他。
慕容婉瑜尚在睡梦之中,不过美味的鸡汤,还是将她从睡梦中勾了起来,美女对于美味总是缺少抗性的,在这种地方一觉起来,竟然有这种美味,让慕容婉瑜相当高兴,一日之计在于晨,吃饱喝足才有力气去寻找熊胆跟野山参。
“趁热喝,一会咱们就启程。”
苏晨用自带的小碗给慕容婉瑜乘了鸡汤,一顿美味,被她消灭了三分之二,永远不要小看女人的战斗能力。反倒是苏晨吃的少,吃完之后,两个人便是再次踏上了征程。
“谢谢你早上的鸡汤。”
“这种小事都要谢谢我,那你怕就谢不过来了,是不是就得以身相许了?”
苏晨调笑着说道,弄得慕容婉瑜一个大红脸。
“想让我以身相许,哼哼,除非你是天下第一有钱,天下第一能打,天下第一帅的男人。”
“凡事都做天下第一,会不会太累?那我就只能勉为其难了。有了你,就是无价之宝,那不就是天下第一有钱了,而且我拳打南山猛虎,脚踢北海蛟龙,谁是我的对手?当然,帅不帅我就不说了,大家心里都有数。哈哈。”
苏晨笑声朗朗,声传丛林,惊起一群鸟兽,当然在这空旷的大山之中,也是空无一人。虽然长白山被列为五星级旅游区,但是却已经在周围封山,很少有人能进山,除非是山下小镇小村的猎户,不过真正进入到野兽出没的危险区域,几乎是人迹罕至的。
“我第一次发现,原来你还这么自恋呢。嘿嘿。”
慕容婉瑜撇撇嘴,娇笑不已。
百米之外,一个浑身包裹在兽皮之中的男子一脸阴沉的望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别提有多难看了,他在这里守了一夜,才守住了那颗上百年的老参,但是却被一声狂笑,将那颗老参吓跑了,这可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啊,眼看就已经到手的宝贝被吓跑了,谁能不怒?
在长白山外围见到这样一颗老参,那绝对无比罕见。要说人参会跑,相信很多人都半信半疑,植物怎么可能会跑?但事实却是如此,大自然孕育万物,千奇百怪,无奇不有,而人参恰恰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人参生长在地下,是可以移动的,所以想要抓住它,必须要有耐心,以红绳拴住,才能够抓得住人参,否则很难挖到真正的老参。尤其是上了年份的老参,要想挖到一颗,绝对比登天还难,百年老参,那已经是能卖上一笔巨款了。
人参被誉为百草之王,足以见其珍贵,但要想获得,就难上加难了。
“还我老参!”
一声愤怒的吼声,响彻了周围方圆一里,苏晨跟慕容婉瑜都听得清清楚楚,两人对视一眼,都露出了一丝狐疑之色。
第一百七十一章还我老参!
整个南阳,风起云涌,无数的江湖前辈,武林高手,纷纷涌入,倚天剑现世的消息,让这些人趋之若鹜,不过数日之后,即便是番禹也有些灰心丧气,真是天公不作美,苏晨竟然离开了南阳,而且恰恰就是这几日,不要说那些慕名而来想要争夺倚天剑的江湖高手,即便是自己也没能见到苏晨。这些人基本上没有人知道倚天剑就在苏晨手中,只是为了一个消息,如同无头苍蝇一样在寻找而已。
可最终,没有人能在这里获得一丝一毫的消息,仿佛当初那个散播消息的人根本就是跟世人开了一个玩笑,而后便石沉大海。
“算你逃过一劫,苏晨。不过有些大家族,终究会查到你的行踪。”
番禹恶狠狠的说道,苏晨一日不死,他就誓不甘心!弑师之仇不共戴天,番禹从小到大只有一个亲人,那就是师傅,但是却死于苏晨之手,对于年仅十几岁的少年而言,番禹心中只有仇恨。
夜色笼罩的长白山,幽深静谧,古木参天,几乎遮挡了月亮的光辉,点点星光投射其中,如果不是借助着手电筒的光亮,两个人几乎很难看清前面的路。本来苏晨是打算休息一晚上再走的,奈何慕容婉瑜一刻也不肯耽误,自己倒是没什么大事,但是她的身体,难免会吃不消,而且这里荆刺丛生,百草丰茂,擦着破着,就会受伤,她一个细皮嫩肉的女孩,本来进山就是一种巨大的勇气。
苏晨不是不想劝,而是明知道劝了也是白劝,希望上天能感受到慕容婉瑜的孝心,让他们能顺利找到那个家族,或者找到野山参跟黑瞎子。黑瞎子就是狗熊,也就是东北俗称的熊瞎子,这种大型的猛兽,那可是老虎见了也只能摇摇尾巴绕道而行的主儿,即便是找到了,也未必能够轻而易举的得到黑瞎子的熊胆,欲取其胆,必杀之,而击杀猛虎苏晨的确干过,但是这种黑瞎子,苏晨真不知道有多恐怖,而且黑瞎子一般不会出现在原始森林的外围,只有深入其中,才有可能找到其行踪。
两人走了大半夜,慕容婉瑜的身上,已经被划出了好几道伤口,有的已经出血了,但她依旧咬着牙前行,生怕耽误一时半刻,最后还是苏晨见天色已晚,而且他们已经深入了很远,就连那些猎人的路,也已经开始模糊了,要进山,晚上也不太可能了,干脆就地安营扎寨。
“我看看你的伤。”苏晨说道。
“不碍事的,就是擦破点皮,我又没那么娇贵。”
慕容婉瑜不想给苏晨添麻烦,其实她的脚下,也已经磨起了水泡,但她仍旧咬着牙,虽然她也算是个习武之人,但毕竟是温室中养育出来的花朵,不要说杀人了,即便是与人对战,怕是慕容婉瑜都没有亲身经历过,与苏晨简直就是天地相差,说到底,她还是从小到大养尊处优惯了,哪受过这样的苦?
“快点把手拿来。”
苏晨语气有点严肃,毋庸置疑的说道,他手里早就掐着一把草药,这些都是他经过慕容婉瑜受伤的地方随手采的,不算什么珍贵的药材,但是对于山林之中某些植物荆棘划伤还是非常有效的,即便是他也不例外,这还没有进入原始森林深处,只是在长白山外围,一旦深入其中,那么即便不碰到凶残的猛兽,也有可能被原始森林之中的各种危机扼杀。
能杀人的,并不是只有活物,那些有着剧毒或者锋利无比的植物,同样是‘杀人魔王’。甚至有些不起眼的蛇虫鼠蚁,都是夺命的东西。
面对如此严厉的苏晨,她还真有点畏惧,很少见苏晨这么郑重其事,慕容婉瑜将自己的玉手递给了苏晨,肩膀上已经划出了三道划痕,其中两道都是流了血。
“不及时治疗的话,很可能会留下疤痕的。”
一听要留疤,慕容婉瑜二话不说,完全交给苏晨治疗了。对于女孩子来说,最珍贵的莫过于脸蛋跟身体,一个女孩要是身上满是疤痕,有哪个男人会喜欢呢?跟男人不同,男人的伤疤越多,说明这个男人的经历也就越多,担当也就越重。慕容婉瑜虽然救母心切,但是还不至于跟自己的身体过不去。
苏晨将一缕药材直接塞进了嘴里,开始咀嚼了起来,最后吐出一点,准备用手抹在慕容婉瑜的伤口上,但是慕容婉瑜却是拦住了苏晨,道:
“那个,还是我自己来吧。”
苏晨淡然一笑,没有说话,将一缕药草直接递给了慕容婉瑜,慕容婉瑜显然有点洁癖,虽然她对苏晨关系不错,但并不代表她就能接受,女孩子喜欢干净还是很正常的,苏晨也表示理解,哪个女孩没点洁癖呢。
不过,当慕容婉瑜刚开始嚼的时候,脸色就彻底变了,直接将那些药草全都吐了出来,变成了苦瓜脸,夜色朦胧,苏晨虽然看不到,但是其轮廓却异常鲜明,慕容婉瑜差点哭了,这也太苦了,但是在苏晨口中她却没有看到任何异样,仿佛在嚼泡泡糖一样轻松,这比那些中药还要让人难以入口,慕容婉瑜有些佩服苏晨了,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对不起,还是你来吧。”
慕容婉瑜妥协了,因为她实在是受不了这药草的苦劲。
苏晨依旧笑眯眯的,将口中的药草吐出来,均匀的涂抹在了慕容婉瑜的伤口处,顿时间慕容婉瑜感觉到竟然有些冰冰凉凉的意思,而且疼痛也减少了不少,良药苦口,看来这句话说的果真没错。
“没关系,这药很苦。中药只是将那些干瘪的药材熬成汁液,在晒成干之前,苦味就已经去除了大半,但是这些绿色的药草,还保留着最苦的那一面,所以你很难咀嚼而已。”
苏晨给慕容婉瑜耐心讲解,后者脸上更是浮现出一抹红晕,刚才她还嫌弃苏晨,但是对方却不计前嫌,而且为她亲自咀嚼那些药草,那些让人难以入口的苦味,慕容婉瑜驱之不及,可在他眼中,却跟吃饭一样平常。母亲曾经说过,如果遇到一个肯为你吃苦的男人,那一定不要错过。
慕容婉瑜怔怔出神,此刻再也没有了对苏晨的嫌弃,反倒是无比的感激,甚至有些懊悔。
苏晨没有多说,就地扎下帐篷,准备在这过夜,月亮已经高悬,稀疏的月光泼洒在山林之间,柔和而静谧。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苏晨就已经早早的起了床,打了一只野鸡,取了一些山泉水,熬了一锅美味的鸡汤,在山林中哪怕是野兽饿死,苏晨也不会死了。从小就生活在大山里,他的野外经验,即便是那些丛林战场上百战不殆的老兵,也绝对不如他。
慕容婉瑜尚在睡梦之中,不过美味的鸡汤,还是将她从睡梦中勾了起来,美女对于美味总是缺少抗性的,在这种地方一觉起来,竟然有这种美味,让慕容婉瑜相当高兴,一日之计在于晨,吃饱喝足才有力气去寻找熊胆跟野山参。
“趁热喝,一会咱们就启程。”
苏晨用自带的小碗给慕容婉瑜乘了鸡汤,一顿美味,被她消灭了三分之二,永远不要小看女人的战斗能力。反倒是苏晨吃的少,吃完之后,两个人便是再次踏上了征程。
“谢谢你早上的鸡汤。”
“这种小事都要谢谢我,那你怕就谢不过来了,是不是就得以身相许了?”
苏晨调笑着说道,弄得慕容婉瑜一个大红脸。
“想让我以身相许,哼哼,除非你是天下第一有钱,天下第一能打,天下第一帅的男人。”
“凡事都做天下第一,会不会太累?那我就只能勉为其难了。有了你,就是无价之宝,那不就是天下第一有钱了,而且我拳打南山猛虎,脚踢北海蛟龙,谁是我的对手?当然,帅不帅我就不说了,大家心里都有数。哈哈。”
苏晨笑声朗朗,声传丛林,惊起一群鸟兽,当然在这空旷的大山之中,也是空无一人。虽然长白山被列为五星级旅游区,但是却已经在周围封山,很少有人能进山,除非是山下小镇小村的猎户,不过真正进入到野兽出没的危险区域,几乎是人迹罕至的。
“我第一次发现,原来你还这么自恋呢。嘿嘿。”
慕容婉瑜撇撇嘴,娇笑不已。
百米之外,一个浑身包裹在兽皮之中的男子一脸阴沉的望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别提有多难看了,他在这里守了一夜,才守住了那颗上百年的老参,但是却被一声狂笑,将那颗老参吓跑了,这可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啊,眼看就已经到手的宝贝被吓跑了,谁能不怒?
在长白山外围见到这样一颗老参,那绝对无比罕见。要说人参会跑,相信很多人都半信半疑,植物怎么可能会跑?但事实却是如此,大自然孕育万物,千奇百怪,无奇不有,而人参恰恰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人参生长在地下,是可以移动的,所以想要抓住它,必须要有耐心,以红绳拴住,才能够抓得住人参,否则很难挖到真正的老参。尤其是上了年份的老参,要想挖到一颗,绝对比登天还难,百年老参,那已经是能卖上一笔巨款了。
人参被誉为百草之王,足以见其珍贵,但要想获得,就难上加难了。
“还我老参!”
一声愤怒的吼声,响彻了周围方圆一里,苏晨跟慕容婉瑜都听得清清楚楚,两人对视一眼,都露出了一丝狐疑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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