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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胸有凌云志

“你要回天山?”

花恺心神从石上的经文收回,意外地看着练霓裳。

练霓裳点点头:“我要去完成我师傅的遗愿,继续她未竟之志。”

“你……”

你脑子没病吧?

花恺噎了噎,怕她发飙,终究还是没把这句话说出来。

因为他听她说起过,她的师傅凌云凤,哪怕他没见过,也不由心生敬佩,恨不能一见。

凌云凤本名凌幕华,与天山祖师虽是夫妻,却志趣相左。

霍天都醉心武学,一心融汇天下剑法,独创一派绝学,在后世留下灿烂一笔。

于他来说,芸芸众生,终日奔波劳命,到头来不过是一场空,实是愚昧之极。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与他无关,唯独剑法武功,才是他心心念念所在。

而凌云凤却恰好相反。

这是个奇女子,当得起心怀天下、天生侠骨这八个字。

忍见家国祸乱,众生疾苦,却置身事外,非她所愿。

管尽人间不平事,救世上可怜人,愿以一己之力,为天下苍生尽一份绵力,否则练得这一身武功又有何用?

这才是这女子的心中所想。

本是天山之上的神仙眷侣,逍遥世外,羡煞世人。

但她宁愿抛弃这一切,毅然闯入那滚滚红尘,世间浊流,最终落得个孤独逝去的凄凉收场。

对于这两个人的选择,花恺不知道如何评价。

霍天都有错吗?

恐怕没有,人各有志,没有谁规定有本事的人一定要心怀天下。

严格来说,花恺自己也是这样的人,只求独善其身,世人祸福与我何干?

区别只在于,霍天都是个万年死老宅,他却喜欢到处跑,为一己好恶左右。

凌云凤错了吗?

也没有,更没有谁有资格规定,天下女子,就只能在家相夫教子。

当为冲天凌云凤,不做笼中金丝雀。

花恺做不到,所以他更佩服这样的人。

她一生心愿,只有两个,一是家国大义,天下苍生;二是能与霍天都再厮守。

凌云凤已死,遗愿只是希望在她忌日,将她的遗骸送归天山。

生前不同厮守,死后当要相伴。

可练霓裳却说要继续她的遗志,这就不是件小事了。

花恺小心翼翼地道:“你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

练霓裳斜了他一眼。

美则美矣,可是太冷。

花恺双手虚按:“我错了。”

练霓裳收回目光:“你没错。”

“啊?”

她目光湛然:“此次京城一行,见了太多高手,方知此前不过是坐井观天,我往日里引以自傲的武功,便连自保都难。”

“所以你想去求师霍天都?”

花恺明白了,这个心高气傲的妮子是真受刺激了。

练霓裳昂首傲然道:“不,我师傅能创下反天山剑法,我也不会堕了她的名头,我练霓裳也绝不弱于人。”

在她心中,终究对这个从未承认过的师公有怨气,认为自己师傅劳苦一生,晚景凄凉,与他有脱不开的干系。

再加上她心高气傲,哪里可能会去求霍天都?

“我……唉……”

花恺本想说,我可以教你啊。

话到嘴边还是化作了一声叹息。

当初在明月涧,他们只是以交流武功的方式,练霓裳才不知不觉间和他学了一套白骨爪,哪怕知道花恺身怀无数绝学,又有任她予取予求之意,她也不屑一顾。

现在她明白了自己远不如人,更不可能接受他的“好意”。

花恺皱眉道:“那你好好练功就是,令师之志,固然令人钦佩,可这不是你一人之力能为。”

练霓裳笑了笑:“放心吧,我会量力而行。”

“好吧,既然这样,我也不拦你了。”

这个魔女不像一般女人,性子拗得很,下了决定的事,估计这天下没有人能让她改变主意。

况且在他想来,她八成也就是像她师傅一样,练练功,行行侠,仗仗义。

也就是苦逼点,也折腾不出什么大事来。

这也未必是件坏事,总比她心里想着那个卓一航,悲苦一生要强得多。

花恺只能无奈道:“如果有事,你就去明月涧寻我吧,不要什么事都自己死抗。”

犹豫了下,还是伸出手,搭在她头顶,揉了揉她那霜雪一般的白发:“记住了,别把你大哥我当死人,现在这世上,你不是举目无亲了。”

练霓裳目光闪动,竟然没有拒绝他这种亲昵。

她其实还有些事情并没有告诉花恺。

熊廷弼的遗物是什么,花恺不知道,可她知道,结合之前无情所说的事情,让她想到了许多,也明白了许多。

私仇,国恨,都容不得她退避。

她知道只要说出来,花恺必然要为她出头。

但她心中的傲气,还有这次花恺因她负伤,都让她不愿这种事再次发生。

闻言也只是轻轻一笑:“你也要保重,还有,你那三百六十五劫法,最好不要太过刻意,我怕你执念太深,反而不美,三百六十五劫,谈何容易?须知这天下没有完美无缺之法。”

说罢,将无情送来的那个盒子留下后,便转身离去,毫不拖泥带水。

花恺也同样不是婆婆妈妈的人,说了这么多,已经是难得,只是目送她身影消失,摇了摇头。

看了一眼旁边巨石上的经文,这次来京城谋取金刚不坏神功,虽然有些波折,总算没有空手而归。

接下来要做的,依旧是修炼,外加寻找更多武学,炼成更多劫图。

练霓裳的忠告他也没放在心上。

只是她有一句话说得很,三百六十五劫,谈何容易?

他几个世界的积累,有纯阳为基,通晓无数武学,至今不过找出一百零三法,其余不是重复,就是根本不足以凝炼穴窍。

而一百零三法中,因为时日不长,他只炼成了两劫,凝炼了两个穴窍。

一是惊神指,二是得自倚天的金刚不坏神功。

前者他称为惊神劫,左手一根食指,堪称一指惊神。

后者为金刚劫,使得他筋骨皮肉,五脏六腑,都有脱胎换体之感。

如今他肉体之坚,生命力之强,已经十分骇人。

哪怕他什么都不做,普通刀剑连他的皮都割不破。

与十三凶一战,被欧阳大阴阳一线穿胸而过;与傅宗书一战,中了伤心小箭,练霓裳和古三通都以为自己是靠着“邪门”的玉液符。

其实其中大半,都是仗着练成了金刚劫。

否则就算有玉液符,他也不敢这么奔放。而且那伤心一箭,他也未必能挡下。

也因为金刚劫的强大,让他对这类功法更为上心,知道了古三通这个人,自然不想放过他的金刚不坏神功。

若是他的肉身再强上一些,哪怕还没有成就先天,他也有信心在不用符的前提下,也能与先天一战。

随手拍出一掌,刻有经文的巨石应声粉碎,随即迈开大步,离开了这间破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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