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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第125章




 林景南睡在最里头,他把手搁在了头下,“等你以后有了女儿就知道了,我可是从小叔代父职的。”


 高煊噗嗤一声笑出来,“你才大她七岁呢。而且我看有时候还是程澜在照顾你。”


 说到这个林景南也多少有些不好意思,“嗯,澜澜是比较懂事。”


 高煜道“你还真认为你大七岁就能当她爹了不成程澜少年老成,同龄人很难入眼才是。”


 林景南中肯地道“徐懋宁还是可以了。他在大院里当年轻一代的老大,考虑事情一直还是很成熟的。”


 这话高煜也不好反驳,只道“你满意没用,得程澜自己中意才行。受新时代教育的人,别搞得那么封建。”


 林景南道“那当然我什么时候能左右得了她啊”


 高煊失笑,“你就这么当爹的啊说得那么义正词严的。叔代父职,我还以为你说了就能算呢。”


 高煜也笑了一下,关键一直就在程澜身上。


 只不过她现在还小,说得粗俗些,弄得他多少有些狗咬刺猬无处下嘴的感觉。


 高煜过了一会儿又道“我看你平时对澜澜的态度,还以为你会非常不舍得她找对象呢。尤其她现在还小。”


 林景南道“那肯定非常不舍得啊可是我通盘考虑过了,澜澜总是要长大找对象的。徐懋宁呢也算是知根知底。只要他能搞定他妈,其他都好说。他也没有别的减分项。而且,徐家和林家住一个大院啊。这就不用远嫁了就万一将来徐大嫂和澜澜有了什么口角,离那么近我大嫂腿一迈就能过去给澜澜撑腰了。我离得应该也不远。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徐家人怎么也得给林家一些面子。有些事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嘛。不过我跟徐懋宁说了,等澜澜考上大学再说。”


 初三一大早,程家村的村民就发现程澜早上绕着村子跑的时候,她的十几个客人也都起来晨跑了。


 一下子就热闹起来了。不过想想他们都是解放军和军人后代,也就不觉得奇怪了。


 高煜等人初二是因为之前累得狠了,所以才只是打了军体拳。


 今天体力恢复七八成,便继续开始晨练。


 而大院子弟是在徐懋宁和马丹阳的带领下进行的。


 他们每天早上本来也是要晨练的。昨天让林景南说是温室之花,一个个可不服气了。


 你们不就是大了几岁,参加了那场战役么。


 事情如果落到他们身上,他们也一样能扛事的。


 村民们还在大正月休息期间,有些人昨晚还打了牌、喝了酒。


 所以他们跑归跑,还是没发出太大的动静。


 不过早起的村民们看到了也忍不住对支书道“比十年前那帮知青好像像样多了。”


 那帮人在他们眼底大多是好吃懒做帮倒忙的。


 支书道“毕竟都是军人的后代,自律性肯定比旁人要强一些。你们想想澜丫头和景南不就知道了。村里也只有他们叔侄风雨无阻的跑了那么多年。反正我就觉得,军人的后代精气神还是不一样的。部队很会教育人啊哎,那杀猪的到哪了”


 支书一家子早起,就是因为他家今天要杀猪,要请大家吃杀猪的席面。


 东北叫杀猪菜,四川称作刨汤。


 程宁华手揣在袖子里道“哦,我去村口看看。”


 程澜他们已经先看到隔壁村的孙屠户了。


 林琅看那人带着刀就问她,“他做什么的,还带刀行走”……

 


 林琅看那人带着刀就问她,“他做什么的,还带刀行走”


 “他是杀猪的屠户,这附近几个村都是叫他杀猪。”


 林墨点头,“所以他才长那么胖是吧”


 徐懋宁、马丹阳跟着高煜等人跑前头去了。程澜


 今天纯是陪着林琅、林墨这帮不太能跑的掉在了后头。


 程澜道“是啊,杀了猪肯定要请他吃席的啊。他今天吃东家、明天吃西家,临了还拿些肉走,想不胖都难啊”


 孟家成点头道“这是个好职业,吃八方的”


 林墨笑,“让你去当屠户你去不去啊”


 “其实我本人无所谓的。我舅妈家就是肉联厂的,在当地可吃香了。”


 支书还招呼了林景南和他的同学来帮忙按猪,这么好的壮劳力不用白不用啊。


 林景南他们自然不会推辞,这两天在村里他们可都是受优待的。


 至于说不太会按,那不是有人指挥么。


 而且他们六个里也有人在炊事班干过的。


 大院里的众人吃过早饭也跟着去看热闹。


 林琅道“我从来没有见过杀猪。”


 “我从小看惯的。你们要是怕血腥,就在楚家待着吧。”程澜道。


 林琅摆手,“没事,我们就是为了体验生活才来的。遇上了就看看嘛。小胖子你怕不怕”


 林墨嗤笑一声道“我在农场长大的,隔三差五就要见一回杀猪。”只不过以前从没靠近看过就是了。


 程澜道“只要你们也不嫌脏就行。”有时候猪屎都要按出来的。这是生理反应,没办法。


 等他们走到,高煜等人已经在外套外头系了一条套头的围裙,又带了长袖套在上手了。


 还有村里的青壮也一起,所以他们倒也没有六个都上场。


 受伤的那个湖南人和高煊就没去。


 受伤了的正好是伤了手,而高煊是真没干过这样的活。


 高煜好歹是上过战场的,什么场面都见识过了。


 他一直在军校,上次去北方也只是在营区待命。


 出来跟着特警支援缉毒警就是他最辛苦的时候了。


 他这会儿已经穿回自己的皮夹克了。他们自己的衣服都已经烘干了。


 里头加了一件高煜的羽绒内胆,就还挺暖和的。过四川的冬天不成问题了。


 旁边的村民没见过皮夹克,看他们几人都挺和气,便指着问东问西的。


 “小高同志,你这个皮夹克是什么皮做的”


 高煊看看那边按猪的高煜等人,摸摸鼻子道“猪皮的。”


 真是猪皮的,合着他最接地气


 程澜、林琅等人听了都笑了起来。一下子就觉得原本有些高大上的皮夹克亲切了许多。


 高煜他们那边不大顺利。大肥猪大概是察觉了死期将至,发挥出了前所未有的积极主动、困兽犹斗。


 带着他们一群人在地坝里左冲右突。


 这猪得活杀,只能按住猪捆了四蹄。不然捆在身上,要阻碍猪血流动的。


 猪血可是一道大菜,回头弄成了淤血可就不美好了。


 徐懋宁扬声问道“需不需要帮忙啊”


 高煜摆摆手,不信这么多人拿不下一头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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