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你行你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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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团长的计划确实是让奥老爷子两人防不胜防,日防夜防也绝对防不了这个近在眼前的家贼诸多的算计。
奥老爷子还好,每天几乎都是那一成不变流水线式生活。起床,浇灌自己的药田,然后天气好的时候就拖根摇椅在院落里面晃晃悠悠的晒太阳,天气不好就在屋子里坐着几乎不出门。一连数天,就愣是没见这老头子走出过自己的院子。
倒是每天都有村民会去他院子里拜访,或者是嘘寒问暖的问候,或者是找老头子帮点小忙。就连观察了几天之后,曹团长都不得不承认,这老头子还真是个老好人一样的存在。他的存在,甚至让村民们都养成了严重的依赖性。
很多村民找他帮的忙在曹团长看来甚至都不叫事,什么孩子感冒啊,自己不慎跌倒了崴了脚,或者不小心蹭破了一点油皮,都能成为他们去那院子的理由。老头子也表现得事无巨细,一应照顾周全的细腻态度。
曹团长发现老头子是一个魔武双修的高手,因为从老头子依然还硬朗的身形和那稳健的步伐就可以看得出来,他是个练家子,而且造诣还不错。他给村民们治伤也是土办法和魔法都在用。一般的伤风感冒,老头子会捡上一点药材让他们拿回去熬汤喝。见了血的外伤,老头子就是随手丢一个治愈类的魔法,眨眼间就把他们给收拾得妥妥当当。
圣光系魔法治愈效果,大陆公认其仅次于僧侣祷言。在老头子手上也表现得淋漓尽致。就算是几厘米长的创口,老头子不声不响的丢一个治愈术出去,立马就合缝结痂了。这种治疗手段。也是引得曹团长这个土老帽啧啧称奇。听是听过,可还没有亲眼见过。老头子能瞬发什么层次的魔法曹团长不知道,但是可以肯定他在圣光系魔法上的造诣不会太低。
至于他圣光系的斗气,曹团长也难以给出一个定论。皮尔斯都是那么强悍的黑曜斗气,老头子那么传奇的人物,想来不会差。圣光系的斗气是以防御力和穿透力见长的,一般的圣光系斗气高手也是非常强悍。比如教廷的圣骑士,那些家伙就是自诩为大陆最强骑士。比蒙的神殿骑士在他们面前,几乎很难被他们看得起。
原则上来说。有着元素力量天赋的人并不一定能魔武双修,以为修炼魔法和修炼斗气需要的天赋都是不同的。同时有着这两种天赋的人,并不多见。而即便是同时拥有两种天赋的人,也很少会同时修炼斗气和魔法。所谓贪多嚼不烂。就是这个道理。
泛美大陆有着很多例子。如果不是绝对天才,这双系同修的结果甚至是灾难性的。如果只专注的修炼其中一项,成就说不定能够比较高。而同时修炼两种不同系别的力量,无论是时间还是精力,都很容易分摊不均,最后导致东不成西不就。
泛美大陆有无数前车之鉴,人类当中同时有这两种天赋的人,很少有混得风生水起的。大多都是半吊子。能够两者都有所成就的,几乎只存在于传说中和那些意淫的骑士小说当中。这种天赋。也更像是一个天然的陷阱。由此可见,奥尔巴赫这老头子年轻时候也一定是个心高气傲的主。
他的实力,也是一个谜。曹团长甚至把自己随身带的一些对他有所记载的书籍都翻出来研究过,可是没有哪一本对他实力有什么概述,顶多就是形容他有圣光系魔武双修的天赋,他几乎没有出手的时候。在战场上,他也完全是扮演着领军人物,冲锋陷阵这样的脏活累活,也不适合他曾经的显赫身份。
老头子也如同他说的那样,他根本就不干涉皮尔斯任何事,所以皮尔斯这货被曹团长的阴损计划轻轻松松的就钓上钩了。头两天,皮尔斯就像是和曹团长赌气一样,对热火朝天的劫掠团视而不见,还是天天去操练他的兔人民兵。
在曹团长看来,这货完全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压抑自己的强烈卖弄欲望。即便他能够把兔人民兵们操练得不错,但是谁都知道,兔人们的身体天赋在那摆着,他们并不适合成为顶尖的战士,是有绝对上限的。要是说皮尔斯能够把这些兔人操练成神殿骑士那样的高阶兽人武士,曹团长第一个不相信。
现在正儿八经的比蒙强力战士就摆在他眼皮子下面,皮尔斯说自己没兴趣那绝对是在骗人。整个泛美大陆,曹团长可以保证每一个将军都想要训练比蒙的强力战士,因为没有其他的存在可以像是比蒙主战种族的成员,天生就带着彪悍武勇。特别是像是劫掠团这样构成颇为复杂,却全是各具特色的强力战士,更是统军之人梦寐以求的操练对象!
曹团长装着不经意的去看过几次皮尔斯操练兔人民兵的画面就乐了,皮尔斯这货再装终究还是露了马蹄。要是这货真不是酸溜溜的心思,何至于一天比一天更残暴的操练这些兔人民兵?曹团长甚至都已经看到几次兔人们不习惯忽然暴增的训练强度而脱力的画面了,连曹团长都忍不住长吁短叹,大叹世道黑暗。
兔人民兵们倒也老实,再苦再累,都没有什么怨言,他们还不知道他们的教官心思变得多复杂了。这样的情况,不但让皮尔斯心中纠结,更是让皮尔斯也感慨命运何其不公。为什么自己操练的就是这些身子骨天生柔弱的兔人?他们本该是很合格的农牧型民族。
而看看那奸诈的大背头,他操练的全是难得一见的猛男不说,那些家伙还一个个都彪悍狂野得难以想象。就算是被狠狠的操练上一整天,那些家伙还是干劲十足。仿佛有用不光的力气一样,第二天还老早就爬起来等着被大背头操。这种专业素质奇高的操练对象,确实是皮尔斯梦寐以求的。
再看看曹团长操练的那些科目。简直没把皮尔斯的肺给气炸了。
哪个正常人会让来去如风的狼骑兵天天练习跳下座狼甩着脚丫子徒步冲锋这样的项目?哪个正常人会让巨林野猪战士天天练习长途奔袭?虎人勇士这样的好材料愣是被大背头操练成了肉盾,他们是最全面均衡的战士,却偏偏被逼着发挥自己的短板!看看那些比特斗士,如果皮尔斯没猜错,他们每天练习的项目全是重骑兵的项目。哪怕他们都没有坐骑,可是谁见过把双手大剑当骑士枪一样直来直往,只靠一招直戳的练法?
这是占着茅坑不拉屎!这是拿大米不当粮食!这是拿这些英勇战士宝贵生命当玩笑的混蛋领导!这么乱练。这大背头真的不怕他死了连兽神都会唾弃凄惨下场吗?
皮尔斯不知道这几天劫掠团战士完全就是在放松的玩游戏,看他们一个个一脸卖命一样操练的模样,结果一个个都当自己是在玩游戏。这种训练强度对于他们来说。松弛得就像做了几十年皮肉生意的风尘女那下体一样。
作为一个王牌劲旅出身还一步步靠自己的扎实能力混到了高层军官的皮尔斯终于看不下去了,反正曹团长也观摩过他操练兔人民兵,所以皮尔斯给民兵们放了几天假。他本人,每天一起床。就黑着脸杵到了劫掠团营地旁边听着曹团长那如同是放屁一样的绵软口号。看着劫掠团战士如同夹着肛门跳舞一样别扭的模样。
就皮尔斯那抽搐扭曲的面部肌肉,傻子都感觉得出来他有多看不惯曹团长“以其昏昏,使人昭昭”那种误人子弟的做法,职业病也等同于发作了。
曹团长却一边喝酒一边抽烟的,不时还招呼着皮二愣子过来一起吃点小菜喝口酒。皮二愣子显然是把那些小菜都当成了曹团长的肉愤愤的撕扯着,那灌酒的夸张架势也像是在痛饮曹团长的血。
“皮二愣子,你说奥老爷子真有传说中那么牛吗?”曹团长掂着一根酱猪蹄,啃得一嘴都是油。旺财也蹲在他脚边上,收集着曹团长丢下来的骨头。
罗韩拿着一根餐巾。帮老板围上了一根围巾,不时的帮老板把唇角的油脂抹去,让皮尔斯一阵羡慕。
“你们所看到他现在的境况,我唯有报以淡然。你们只是没有见过他风华正茂的日子,能陪着他越过人生的高峰,哪怕只是短短的一段时间,那也是我私藏的幸福。”皮尔斯一脸追忆往昔峥嵘岁月的模样。
“谁知道呢……你也知道,那些文人墨客撰写东西的时候,都喜欢用点夸张的手法。就算是一个普通人,都能被他们描绘成英雄。”曹团长一本正经,眼底却闪动着狡猾。他说这些,无非也就是把皮二愣子的话匣子给拉开而已,谁会真把奥尔巴赫当成是个穷困潦倒的糟老头子?
“如果以后当你有机会走进赛尔提克的名人堂,自己去看看那座署名为雷德.奥尔巴赫的丰碑。那里记载着一个伟大的时代,或许那里还会有一件尚未洗清血渍的绿色战袍,依然会带你回到那无数个日日夜夜,激情澎湃的年代。”仿佛是被奥老爷子指点过一样,皮尔斯现在心平气和得很。
沉默了半天,皮尔斯终究还是没忍住发表了评论:“你看看你这都是练的什么玩意儿!你到底是不是带兵打仗的人?比蒙帝国什么时候喜欢训练战士跳舞了?”
“你懂个屁!这就是咱劫掠团的艺术,泛美大陆独一家。皮二愣子,这是你运气好,不然的话,你可没这眼福看到。劫掠团横行霸道到现在,靠的就是我这套练法,信不信?”曹团长一脸故作淡定,心里却已经乐开花了。
“别说我没提醒你,你这么个操练法……别说剿匪了,你这三百来人带出去不被匪剿都已经是成功了。”皮尔斯一个劲的长吁短叹,心说我要信你我才真是二愣子。
“光说不练那是假把式!”曹团长贼眉鼠眼的瞄了瞄一帮演技精湛的兄弟,转回头对皮尔斯指了指,道:“你要觉得看不顺眼,上去露两手让哥们儿见识见识?光动嘴皮子谁不会?绿甲雄师出身就了不起?我看八成也就是吹得厉害,那些兔人当初不也被咱劫掠团吓得尿裤子了?”
“你无耻!”皮尔斯拍案而起,差点没急得跳脚。
这大背头确实有够无耻的,金子碎了分量也在。这帮悍匪一样的家伙,就算是不用练,那也不是兔人可以媲美的。
“你行你上啊!”曹团长继续煽风点火的怂恿着。
不知道是酒劲上头了还是皮尔斯真赌气了,硬着脖子直吼:“上就上!看老子给你们这帮傻鸟上一课!”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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