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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天真的追梦人



  曹团长突然间觉得自己有种才疏学浅的感觉,恨不得一头扎进知识的海洋中去好好的洗个澡。亏曹团长经常自诩为“比蒙百晓生”,号称对这个大家庭的每个成员的特点了如指掌,无所不知。如今看来,这个称号不只是有点水分,简直可以定义为浮夸!



  曹团长默默的数了数,这一大群好苗子连上带头的勒布朗.詹姆斯,不多不少刚好一百零一个,和劫掠团一个大队的标配简直是不谋而合,就像是兽神在冥冥中把他们给推到曹团长面前一般,曹团长需要做的,仅仅是把这群家伙留在自己的贼窝里。



  而这一行猩猩武士,个个全是银背的盛况,曹团长唯一想到的一种可能,就是一百多个大猩猩人部落联合举办了一次族长集体会议。但要知道的是,每个大猩猩人部落虽然内部都非常团结,但他们对不属于自己部落的同胞,却往往缺乏热情。



  这几乎是艾普族的一个通病,用曹团长的话来说,叫做小农经济意识。像是西布鬼狒人部落,在这方面就经常被曹团长点名批评。正是因为艾普族的这种特性,在比蒙帝国的强盛时期,他们的队伍也是颇具特色,往往都是清一色的子弟兵,几乎全是一个部落出来的弟兄。



  要是说西布率领的鬼狒人战斗大队是劫掠团○※,..现在的多面能手,不折不扣的陷阵大队。那这一大票银背武士,那可就是超越现实的攻坚主力,重装步兵的不二人选,其战略身份甚至不在曹团长倚重的巨林战士之下。



  巨林战士的身份定位一直都是一锤定音的超级大杀器,但是一直以来,这支只有三十人之数的重型队伍都让曹团长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要是这些强力打手加盟的话,曹团长的这个遗憾将会被完美的填满!



  “我说乐邦,你没有目标你就带着这么大一票人在荒原上乱飘吗?”曹团长很自来熟的想去拍拍对方的肩膀。露出一点老板的姿态,最后因为身高的差距,曹团长的手落在了别人很敏感的胸肌上,两人都同时一个激灵,仿佛双双达到了高潮。



  博伊金斯和韦伯两人对视了一眼,脸上都挂上了心照不宣的微笑。老板一旦露出这样的嘴脸,那等同于是狐狸尾巴露出来了。不用说,这些傻大个要是被老板忽悠回去了,以老板一样的阔绰手笔,他们两人铁定又能得到一大笔封赏。



  “你说这话就不对了。我们可都是有志青年,怎么可能没有目标!?”先前还一脸憨直的乐邦似乎非常受不了曹团长这样的描述,像是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差点跳起来。



  “那你们的目标是?”曹团长不动声色的看了看这个一惊一乍的家伙,心里乐了。现在的曹团长也算是阅人无数了,一看这个愣头青的架势,就知道自己问到了点子上。



  果不其然,乐邦支支吾吾了好半天,方才一脸惆怅的低声道:“就让一切随缘吧!”



  说白了。这群家伙和当初在人生道路上迷失了方向的艾弗森非常相似。都是属于那种年轻气盛的阶段,连出门撒泡尿都想找点借口和人打一架的年纪。平日里都把自己看成是经天纬地之才,满怀理想和抱负,但是缺乏通往功成名就的实际道路。



  换言之。这群傻大个还真是太对曹团长的胃口了。有长期以来积攒的经验,曹团长收拾这一类迷途羔羊那是一套接一套的,不愁搞不定他们。



  清了清嗓子,曹团长抬起头开始装模作样的扫视起了面前这群家伙。虽然他们都高出了曹团长不止一个脑袋,但是却丝毫都不能影响曹团长那逼人的气势。曹团长的眼神就如同是九霄之上翱翔的巨龙在俯瞰蝼蚁一般,逼格瞬间高到了爆棚的状态。



  乐邦等人是有志青年。这个不假。可在这样盛气凌人的眼神鄙视之下,他们还是由衷的感受到了一阵自卑。他们充其量也不过就是从穷乡僻壤冒出来的热血儿,那里是曹团长这种老奸巨猾的传销头子的对手?流氓不可怕,可怕的是流氓有文化,曹团长无疑是这一类人的典型代表,甚至有着知识分子的底蕴。



  “实不相瞒,从我第一眼看到你们开始,就已经看出来了,只凭你们这副好身板,就能在我们劫掠团大有作为啊!”曹团长顿时换上了一副道貌岸然外加苦口婆心的说教姿态,见到这群愣头青没什么反应,曹团长又奇怪了:“你们一路走来,难道就没有看到过我们劫掠团在这里土著乡亲们部落那里张贴的招募告示吗?”



  曹团长这是实话实说,所以听上去特别情真意切,让人会发自心底的感到信服。这些银背武士一个个三大五粗,肌肉结实。顾盼之间,身手也是灵活无比,天生就是打家劫舍的好材料,不忽悠来打劫的干活实在是说不过去。



  乐邦等人终究还是涉世未深,曹团长只是简简单单的饶了几句话,就套出了不少想要的情报。这群银背武士确实是来自流亡之域遥远的一片穷山恶水,一个叫做克利夫兰的小地方,如果不是在流亡之域生活了几十年的人,铁定连听都没听过这个地名。在曹团长那张军用地图之上,克利夫兰顶多就是苍蝇屎那么大一点。



  勒布朗.詹姆斯甚至在曹团长的引诱之下,连自己的毕生抱负和个人隐私都倾囊相告。因为他从小运气就不错,而且武力过人,如有神助一般,所以小名叫做“詹天佑”。这个小名如果放在比蒙帝国境内,都很有可能被一些极端的宗教分子裁定为异端,分分钟绑上火刑柱。身为一个比蒙兽人,就算是要带点迷信的名字,那也得叫做“詹兽神佑”。



  而在流亡之域,许多比蒙遗族早就已经远离了兽神的怀抱,兽神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没有出现过,他们一直以来都是在看天吃饭。不用多说,乐邦所在的克利夫兰猩猩人部落就是这样的一个部落。



  而这群银背武士出现在这里的原因更是让曹团长有种啼笑皆非的感觉,他们确实是热血,而且是一腔热腾腾的傻血。他们都是出自同一个部落,而这个部落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或者是基因突变,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原因,忽然一夜之间,部落内的男人都变成了银背,武力值暴增,所以他们个个都自命不凡。



  以乐邦为代表的这一群年龄差不多都在二十来岁上下的银背小伙子们就是其中最为桀骜的一群人,他们甚至不愿意听从部落里面长者的尊尊教诲,私自结伴离家出走,要去追逐自己伟大的骑士梦想。



  乐邦的个人英雄主义倾向尤其严重,他坚信自己在走出克利夫兰那个小地方之后,有朝一日绝对能够成为一个伟大的骑士。曹团长一问到他们的坐骑这个问题,他们所有人都面面相觑,转眼间哑口无言了。



  要想成为骑士,这个梦想是非常纯澈,也非常值得人尊敬的。只要在这个世界上生活过几天,那就一定能够明白所谓的骑士精神是什么样的玩意儿,这套理论就如同是瘟疫一样在现今的泛美大陆上愈刮愈烈。本来是人类世界掀起来的论调,却把其他的智慧种族都给波及到了,哪怕是克利夫兰那样的穷乡僻壤也没能逃过这一劫。



  突然之间心血来潮想成为一名骑士的青年在这个大陆上可以说是数不胜数,几乎每天都有这样的人在涌现,他们的名字连在一起可以绕泛美大陆的海岸线几十圈。但是这其中,就有足足九成的人事在做春秋大梦,终其一生都难以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就连最后混成一个骑士仆从,给别人鞍前马后当跟班的,都算是混得比较好的。



  曹团长对这一套就是非常不感冒的,最让他无法理解的是,这套破玩意儿却连比蒙帝国都被洗脑了,成为了其跟风狗。册封一个骑士,还得大费周章,还必须要执行一系列什么洗礼、致辞、册封……复杂的流程。到了现在,就连所谓的骑士当中,都有绝大部分人是沽名钓誉之辈,并没有什么真正的骑士精神,那骑士的身份,都渐渐变成了一种名片,或者说是泡妞的工具。



  心高气傲的曹团长认为,就连劫掠团的工兵,比如说面前这些老鼠人,随手拉一个出来也比那些绣花枕头实用。



  曹团长的问题也算不上苛刻,这就好比是你说你要上厕所,那也得膀胱或者直肠里面有废物才说得通。要成为一名骑士,最起码的,你得先有一匹像样的坐骑才行。



  看看这些出生在穷乡僻壤只是因为热血沸腾就离家出走的愣头青,他们根本就没有什么谋生的技巧,连一身像样的行头都置办不起。这一路走来,他们的上衣都在路上和那些土著居民部落换食物的过程中被消耗一空了。



  他们不但现在没有坐骑,照这个趋势发展,他们极有可能长期都处在靠两只大脚飞奔的阶段。骑士梦,对于他们来说,等同于是白日梦……(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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