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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郎情妾意



  艾弗森应该感到幸运,如果他们的哈犬帮不是混得如此穷困潦倒的话,今天上门来寻仇得到的结果可以让他们肠子都悔青。



  如果不是他们仿佛受尽了人世间所有苦难的经典造型拨动了近来忧国忧民的曹大队长心里的一根弦,曹大队长不会以言辞这种温柔的手段来解决问题。



  这一切只是因为曹大队长不是一个真正喜欢仗势欺压弱势群体的人,他要欺负,也是欺负那些自命不凡的混账。



  男儿立于世,有所为有所不为。



  长期以祭司和治安大队长这双料身份在自己辖区奔走的曹大队长也早就练就了一番好口才,可以说是昨日文小姐,今日武大夫。不用动手,一张嘴都能忽悠得这些哈犬帮的家伙找不着北。



  “看看我!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一个放弃了低级趣味的人!不忍心对自己的同胞下狠手。”



  “再看看你们!还在以窝里斗沾沾自喜,借此来标榜自己的勇  武!孩子们,你们不害臊吗?你们经过多年的奋斗和磨砺,你们只是从一个懵懂无知、敏感脆弱的少年,成长为了一个懵懂无知、敏感脆弱的青年吗?简直就是在浪费自己的生命和黄金一般的珍贵年华!整条街的素质都被你拉低了!给你机会以最简单的方式解决矛盾,可你不中用啊!你要玩阴的!纯粹就是一块朽木,当柴烧都只能冒黑烟!”曹大队长一脸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一个字一个字如同重锤一般砸在迷茫的艾弗森心上。



  如果艾弗森只是个普通的街头小混混的话,那曹大队长这些话也只能算是被窝里面放屁,自个儿享受。而艾弗森却是一个曾经抱着崇高志向出来闯荡的热血青年,虽然遇见了挫折,但是那想法却还在心里雪藏着,此刻无疑被曹大队长的言辞戳得一阵抽痛。



  曹大队长的口才也是让伊莉莎都刮目相看,这个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又抹出了大背头的家伙,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说话了?



  当然,现在的曹大队长也全是媒婆提亲,全拣好的说。如果不是跟着曹大队长一起去寻过哈犬帮的晦气,伊莉莎绝对会被曹大队长的慷慨激昂说得涕泪横流。



  “存在于世,就是奉献之路。你们看看自己,穿得像什么样?一日三餐都吃饱了饭吗?做什么人不好,学别人混社会、冒充黑帮?你们顶多就算是社会的蛀虫,道德的渣滓。错把放纵当潇洒,把颓废当自由,把逃避责任当做追求自我价值。不过是懒而已,怕吃苦,哪来那么多好听的理由?吃不上饭,那应该从你们自己身上找原因。”



  当头棒喝再度响起,这次真是把艾弗森给敲傻了。这就是刚才让他感到迷茫的根源了,哈犬帮真的是被周围人发自心底的认同接受吗?



  “罢了!你们遇见我也算是你们的运气,谁让我是兽神的地上行者,本着慈爱的精神,要以感化苍生为己任。”曹大队长长长的叹气,恬不知耻的继续往身上贴着光荣标签。



  巴克利等人一个劲的憋着笑,老板的演技那真不是一个了得能形容的。他简直是斯里兰卡第一影帝,这慷慨激昂的父母官形象,看样子马上又要风靡万千了。



  如果不是曹大队长看上了这些家伙的好身板,人又一根筋,是干治安人员的好材料,会说这么多吗?



  当然不会!很多人觉得比特斗士的性格不好驾驭,但是曹大队长却一点都不介意,他要的小弟,就是要好勇斗狠。一根筋,只要引导得好,曹大队长指哪他们就打哪,更是可遇不可求的好苗子。



  “现在本官的南城治安大队人手稀缺,还有不少的空缺名额。想要人生有所目标,就要自己找准自己的位置和前进方向。工资是一个月两个银币,不要现在给我答复,自己回去好好考虑,想好了再来找我。还是那句话,你要来砸场子,随时欢迎。要来合作,我们同样欢迎。”曹大队长点上了一根雪茄,下了逐客令……



  飘飘忽忽的艾弗森连自己怎么回到家里的都不知道,就是一次简简单单去报仇找回面子的行动而已。就因为遇见了一个自称是祭司的暴力猛.男,剧本就完全变样了。



  不是说那个家伙阴险无耻吗?一个阴险无耻的家伙为什么混得那么好?而艾弗森自己自诩是一个有志青年,有一身好本事却报国无门,混得跟坨屎一样。这个反差是不是太大了?



  艾弗森甚至是连续把罗宾逊叫到自己房间问了几次,方才敢确定那个满口仁义道德的家伙和那个刷着祝福光环毒打自己弟兄的人是同一个人,除非他有个双胞胎孪生兄弟。



  艾弗森想不明白了,这个世界上哪有这样的人?要是这个时候有个曹大队长的追随者在这里,那就会直截了当的对艾弗森说。傻.逼了!你又没跟老板混过,哪里知道老板对自己的对手有多腹黑。



  至于哈犬帮的一大帮难兄难弟,艾弗森在犹豫了大半天之后,还是召集大家开了个内部会议。会议的主题就是要不要接受南城大队长的邀请,去曾经和自己帮派是死对头的南城治安大队任职。



  反响分成了冰火两重天,一部分人认为哈犬帮没有必要这么做,现在大家一起潇潇洒洒的过日子没什么不好的,为什么要对治安大队低头?这些治安大队是怎么做事的,难道这么长时间大家还不清楚吗?



  而绝大一部分人认为这个提议其实也可以考虑,毕竟那个大队长说得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曹大队长满口跑火车的大道理有没有打动他们,没有人知道。但是两个银币一个月的工资,对于他们这些身处贫民区社会底层被人歧视的家伙来说,那确实非常诱人啊!



  一个银币,自己就可以多上几套在即将来临的严冬之中换穿的厚实棉袄。一个银币,就能够让自己起码一日三餐都有两碗菜糊糊下肚,时而还可以改善一下生活,弄点粗粮来尝尝。而不是像现在一样一天未必吃得到两碗菜糊糊,这就是典型的英雄气短。



  一根筋不代表不懂生活,他们这种臭脾气,哪怕想找个普通点的工作都往往被拒之门外。像是这种优厚的待遇送到面前,还是史无前例的第一次。



  “豁出去了,干就干!不试试看怎么知道这行业是不是真的适合自己?要是不合适,大不了到时候不给那大背头面子,大伙重新回来就是了!”在权衡再三之后,艾弗森终于还是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



  自私的想法肯定是有的,艾弗森这个比特斗士中罕见的大帅哥有种感觉,那个南城大队长似乎并不是那么简单的角色。接近他,仿佛会发生一些很离奇的故事。



  对曹大队长最不满的,当然是罗宾逊和其他几个被曹大队长虐待过的比特斗士。但是看着大伙都蠢蠢欲动,过惯了集体生活的他们也舍不得分开,最后还是只能跟着过去试试看,还好不是签卖身契。



  不过是治安大队的治安维护员而已,这种职位连城守部队的大头兵都不如,根本就不能算是当兵入伍,不想干了退出来也不算逃兵。



  临时提出这个想法的曹大队长也不是心血来潮。现在自己手下跑腿的也就只有十二个人,还差八十八个名额。之所以没有急着招人,那就是曹大队长担心招来的人素质不能让自己满意。这些比特斗士从侧面来看,还是很符合曹大队长的需求的。



  一来,比特斗士都够彪悍。二来,一根筋的他们有曹大队长需要的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三来,从他们也阴了曹大队长一把的情况来看,这些比特斗士要是引导得当的话,他们也能成为有想法,敢下黑手,无所畏惧的好小弟!



  除此之外,在见识到了这个斯里兰卡两大街头黑帮之一后,曹大队长也感慨万千。这种组织也能混到这么高的高度,这个黑帮的性质实在是耐人寻味啊!位于东城区的坏孩子军团能比这哈犬帮强多少,几乎都可以计算得出来。



  街头黑帮也算是斯里兰卡民间不稳定因素之一,曹大队长的职责就是要摆平这些不稳定的因素,收编这个哈犬帮也是在工作上的尽职。



  就算是道尔顿知道了这事,他敢说曹大队长在他的辖区内乱插手吗?这种情况不但不会发生,甚至他还会感谢曹大队长,这哈犬帮可没少跟他对着干。



  一直在自己的辖区之内转悠,不代表曹大队长眼界狭窄得只有这南城区而已。收编哈犬帮直接就有两大好处,一是对治安的维护加强了,二是名声。



  至于其后的打算,曹大队长心里隐隐也有了一副巨大的蓝图。既然这斯里兰卡的黑帮这么不成气候,那自己为什么不能尝试一下统一这斯里兰卡的黑帮?发展一个地下工作者的身份,对于曹大队长来说似乎也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曹大队长的郎情有了,比特斗士们对两个银币的丰厚待遇的妾意也有了,之后发生的事也就顺理成章了。两天之后,连同艾弗森在内的四十四个比特斗士主动找到了曹大队长,表示要洽谈一下合作事宜。



  这些好苗子的到来也受到了曹大队长高规格的款待,大笔一挥,曹大队长直接把剩下的好酒勾出了三分之一,来招待自己治安大队的第二批骨干分子。



  这个收买人心的举动直接把巴克利等人高兴坏了,他们已经很久不知道酒味了,没事都喜欢靠在酒坛子边上一个劲的猛嗅。这些比特斗士的到来,倒是帮他们解了解馋。两口酒一下肚子,先前还闹得不是很愉快的两拨人马就开始称兄道弟了。曹大队长一个劲的感叹人情冷暖,世道炎凉,这兄弟现在也太不值钱了。



  而当一群难民偶然之间发现了这个老板的家底子这么殷实之后,险些没有傻眼。大把大把的雪茄和大碗大碗听都没听过的好酒,直接就把他们给征服了。



  长达一天一夜的开放式集体狂欢,直接让比特斗士们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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