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0章 真正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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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嬷嬷还要处理家中大小事务,因此先告退了,只留王嬷嬷一边帮林黛玉搅凉红枣桂圆粥,一边笑言:“姑娘这早膳是煜大爷亲自配的,煜大爷说,姑娘有些阳虚,忌食生冷的食物,生姜腰果核桃栗子都是温热的补物,姑娘闲着无聊就抓一把嚼嚼,对身体好。”
林黛玉听王嬷嬷如此说,不禁用筷子捻了一只白色的小面球儿,送到唇边,银齿细咬,温而不烫,甜而不腻:“是山药。”林黛玉吃出了味道。
王嬷嬷快手快脚地将四色点心各夹了一块送到林黛玉碗中,林黛玉也渐渐提起兴趣,一一品尝:黄色,是南瓜味道;红色,是木瓜味道;而橙色——林黛玉忍不住捂着嘴吃吃笑:“这是……胡萝卜?”
王嬷嬷还没来得及回答,忽听门口传来一声带着得意的轻笑:“没错,是胡萝卜。”声线略低,是个男子,音色清朗中透着一丝掩不住的魅惑感。
这是什么人?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洒脱大方”得倒有些像凤姐姐。
未等林黛玉反应过来,一袭锦衫、两条水袖已然潇洒而至,水蓝色的长褂里配洁白的衬子,看起来颇为清爽,宽松的袖口边还绣着银丝齐针细纹,细看才辨出是水莲荷叶,风雅中透着一丝雍容的贵族气度。
来人对着十一岁的小林黛玉,似乎一点也不避讳男女大防,凑近细看了林黛玉的脸色——好在还没上手——如释重负、一声轻笑:“看来是好多了。嗯。既然你不挑食,那当归生姜羊肉汤也就可以用了。放心,羊肉都跟萝卜一起萃过。一点儿也不膻。”
林黛玉对着那忽然飘到眼前的鲜亮袍子愣了愣,才赶紧抬头与之对视,顿时惊讶:眼前是个十五六岁的俊美男子,却又跟贾宝玉不同——贾宝玉的五官都透着细细的温柔,而眼前之人俊得太过张扬,剑眉星目,高挺鼻梁。薄薄的弧线好看的嘴唇……不客气的说,俊得惊为天人,甚至多了几分妖气。
觉林黛玉呆呆地看着他。男子笑得更多了一分邪气:“嗯?不吃羊肉吗?”
“……”林黛玉赶紧握了握手,用尖尖的指甲掐了掐手心,让自己赶紧回神,打起三分的防备。“你是谁?”
“嗯。这个么……”男子摸了摸自己形状好看的下巴,笑道,“你应该叫我一声哥哥。”
林黛玉再次握了握娇嫩的手心——原来,他就是林嬷嬷王嬷嬷口中的“煜大爷”,自己的庶兄林煜?想到这里,林黛玉赶紧起身,盈盈一拜:“见过兄长。”
“都是一家人,不必这么客气。叫哥哥就好。”刘煜无所谓地耸耸肩,目光先是深深的看了林黛玉一眼。借着才稍微收敛,在早膳上转了一圈儿,依旧回到刚刚那个问题,“嗯……看样子妹妹确实不怎么挑食,这我就放心了。”
看着他似笑非笑的调侃模样儿,林黛玉水嫩的小脸儿上扶起一丝红艳的赧色,心里有几分恼恨:虽然他确实救了自己的命,又是自己的血亲,可是——这人当真轻浮!怨不得林嬷嬷说他性情“乖张”!
刘煜仿佛没看见林黛玉那副带了点赌气的小模样,自顾自地在桌旁坐下,含笑看着林黛玉:“昨天给你诊脉,现你有些阳虚损血,是思虑过度造成。哎,小姑娘家家的,该开心些才是,笑一笑才好看么!”
林黛玉略微鼓着腮帮子,带着一抹恼羞的怨情看着他——思虑过度,还不是你造成的。
“呵,真可爱……”刘煜忽然笑得有些控制不住,攥着拳头闷声压抑了好一会儿,才抬头、挑眉道:“妹妹天生的美人坯子,多愁善感实在是暴殄天物啊!”
林黛玉的双颊已然全部飘红,玉结儿似的小拳头攥着,眼底的恼羞更甚:这人果然好没礼数!
自从刘煜进来就默默退到一旁的王嬷嬷看不下去了,虽然主子面前断然没有奴才插嘴的理儿,何况这位还是性格乖张的林家未来家主——可是,她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奶大的姐儿就这么被“调-戏”啊!
王嬷嬷尴尬地上前一步,小心翼翼地护住林黛玉,试探地看向刘煜:“煜大爷,您看着姑娘的早膳都快凉了……”
“哦,倒是耽误妹妹吃饭了,抱歉抱歉!”刘煜很爽快地抬手做揖礼状,而后大步向外走,“妹妹多吃些儿,小姑娘虽然玲珑些更可爱,但也不能吃猫食儿啊!”
被王嬷嬷半抱半搂推到桌边的林黛玉看着刘煜潇洒远去的背影,不禁委屈地咬了咬自己的下嘴唇:这个哥哥……跟自己以前遇到过的所有人,都不太一样。虽然他确实救了自己,可是,这样乖张不羁的个性,成为林家的顶梁柱……真的好吗?
而“调-戏”完了小美人儿的刘煜心情正好,回到客房却冷不丁地撞见一张黑漆漆的脸,顿时无奈一笑,苦笑着道:“姨娘,你做什么呢?”
鲍姨娘看着刘煜这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不禁伸手捏住了宝贝儿子的耳朵,佯嗔道:“好歹给我收敛点,一家之主需要做什么样的表率,你不会不清楚。”
“什么一家之主啊,你和我,还有小林黛玉,林家的主子统共就剩这三个人……”
“所以才需要你努力的为林家开枝散叶啊……”鲍姨娘打断了刘煜的话,双目熠熠生光:“这几年你在京城也算吃得开,有中意的人家没有?”
刘煜双手一摊,没奈何的说道:“我的亲事我们两个都决定不了,皇上说他要亲自为我掌眼。”要知道,刘煜可是胤真选定的至少能够支撑天朝三十年江山的国之栋梁。他是真怕刘煜会像林如海那般“所托非人”,遇上个如同贾敏那般拎不清的蠢妇,弄得家宅不宁。英年早逝。
无奈的结束了亲事这个话题,鲍姨娘才似忽然想到一般似的,问刘煜:“林黛玉如何?”
“已经恢复了,但因为底子差,需要好好调养。”刘煜答得很快。
鲍姨娘皱眉:“你知道我问得是什么。”
刘煜眼里闪过一抹奇异的笑容:“别的不敢说,但是,她绝对是个有趣的姑娘!”
是的。有趣!以刘煜的感知力,在今天甫一见林黛玉时,就察觉到了她灵魂上的异样。那绝对不是他之前看到的林黛玉!不过,根据刘煜的判断,那应该也不属于“夺舍”的范畴,因为两个灵魂之间的契合度实在高到不可思议的地步。极有可能。那是“重生”!
林黛玉重生了?!有意思!而且更有意思的是,灵魂“异变”之后的林黛玉,其身上所具备的气运也随之暴涨,甚至浓厚到了连享有一国气运护持的胤真也比之不上的地步!有着这等气运的人物,毫无疑问,绝对是这方世界的“世界之子”!如此看来,这重生后的林黛玉才是这个以《红楼梦》为主要背景又糅合了《聊斋志异》等神怪小说的“综世界”的真正主角!
原本刘煜对林黛玉是不以为意的,他照顾她。给她九花玉露丸,也不过是尽自己的一份心力。而现在。刘煜可就要改变自己对林黛玉的态度了,虽然他有胤真当靠山,如今又将自己的命运和天朝国运挂钩,但面对享有一界气运的世界之子,他还是不想与之交恶。好在经过他的试探,这个重生的林黛玉似乎不是一个小心眼儿的人物,也没有继承原本那个“林黛玉”对他的排斥,两人之间的关系大有改善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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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流火,现在这天气对于林黛玉来说,已经有些冷了。这日,林黛玉穿着双层的小夹衫,裹着一条薄薄宽宽的丝绸披肩,倚在雕花的阑干之上,默默仰望。
天空忽然传来几声略显凄楚的鸣叫,林黛玉抬头,远远望见一群大雁划过长空,虽是群雁,可印着那杳杳苍穹,显得分外孤单,一时感从心起,不由得幽幽一声长叹。
“小小年纪,哪儿来的这许多忧思……”突然出现的刘煜无视被吓了一跳的林黛玉,递过去一物,笑道:“打开看看。”那是一只精致的水绣小荷包,散着丝丝清淡的药香。荷包上面绣着怒放的梅花,而里面,林黛玉的小手摸得分明,似乎有一块圆润的硬物。
林黛玉看了刘煜一眼,伸出小手,小心地打开荷包,略微一看,漂亮的眼儿凝住了,小脸上满是掩不住的惊疑:“这是……玉?”
玉当然不稀奇,可是这块有林黛玉手心大的玉白中透绿,圆润细腻,不仅不见一丝杂色儿裂纹儿,还华光流转璀璨夺目,美得可谓惊心动魄。林黛玉差点儿看痴了——前世,贾宝玉的那块通灵宝玉也没有如此的光彩吧?“这、这……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林黛玉半晌儿才反应过来,手忙脚乱地将那块漂亮的玉塞回荷包里。
看着小林黛玉涨红了的脸儿,刘煜笑得更欢,仿佛诡异得逞了似的,摸了一会儿下巴才挑眉提醒:“没那么贵的——你仔细闻闻,那玉上有什么味儿?”
玉有味儿么?林黛玉蹙眉,拿出玉凑近鼻尖,轻轻嗅了嗅,顿时恍然大悟——而后脸儿更红了,是恼怒的羞红,十个手指都拧成了小结儿,可见气得不轻:这可恶的兄长,竟然又整她!自己本以为那药味儿是荷包上的,可是闻了玉才知道,这味儿是玉本身的——玉石自然无味,所以,这块玉漂亮的吓人的颜色纹理还有光泽,都是用药水淬出来的!简而言之,就是足以鱼目混珠的赝品!
“哈哈哈……”刘煜已然笑弯了腰,这小丫头的反应实在太可爱了:小脸儿通红,大眼睛盈盈。白白的小牙齿咬得紧紧,薄薄的小身子跟个银笋儿似的矗在那儿,颤颤巍巍的——怨不得刘煜总是逗弄小林黛玉。林黛玉妹妹这可爱的模样谁看了不心痒痒?
“……兄长!”林黛玉只觉一阵气闷,下意识地捂胸口的手却僵在了胸前,红通通的脸儿上划过一丝带着惊喜的不可思议——若是前一世,自己这般心气激荡,此时定然已经趴在桌上狠咳了,可是现在,她除了仅有一丝的胸闷。竟然没有任何不适?——经过这一段时间的调养,自己的先天不足之症似乎已经不若原来那么困扰了……
思及此,林黛玉不好再生刘煜的气。捏着玉垂着脸儿正想着要说些什么好——可刘煜却并不就此放过她,自顾自地笑了一阵子,好不容易忍住,还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扇着扇子。得意非凡:“哎。还是咱们家妹妹可爱!真性情、不做作——京城里那帮所谓端庄秀气的小姐们啊,一个个端得跟个菩萨似的,自以为是金身,其实就是个泥塑的雕像!”
此话虽没有说错,可是却偏偏击中林黛玉心中的隐痛:若是宝钗有这么一个身为一家之主还对自家心思暗昧不明的兄长,别说是一块淬了药的玉,就算是个玻璃片儿,宝钗也定会含笑接下。面不改色。
默默咽下心里的苦涩,林黛玉半是恼怒半是难堪地对向刘煜:“兄长说黛玉是真性情。可是黛玉看兄长,这才是真正的真性情、无忌惮,不输当年的阮籍,猖狂处事,青白双眼,穷途大哭!”
刘煜一愣:阮籍是个狂士,也是个贤士,古今赞他之语不少,但是绝对不包括唐代大诗人王勃那句“阮籍猖狂,岂效穷途之哭”。而且,林黛玉明明知道,自己可是今科状元郎,一旦丁忧完毕就要回朝担任要职……所以,这句夸奖他像“阮籍”的,顺着王勃的诗意,也是否应了前面那句“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呢?还真刻薄啊……而且,不带几个脑子的,还真听不出来!
听得此种明褒暗贬,刘煜好不容易忍下的笑意又一次差点冲破了肚皮,他不得已只能捂着肚子趴在桌上,毫无形象地叫唤着:“哎呦我的好妹妹啊,你还真可爱……要是早知道你这么可爱,我一准冲进荣国公府将你抱了家去……”
林黛玉红着脸儿继续瞪他:这人确实对她有恩,可是这人也确实可恨!
刘煜继续捶桌子笑:“真可惜啊,妹妹偏偏投了个女儿身子,若是男人啊,往朝堂上那么一放,上下嘴皮子那么一磕,半朝人都能被妹妹这张利嘴给噎死!”
刘煜把桌子捶地砰砰响,王嬷嬷差点以为他羊癫疯犯了要上来拉人,林黛玉见状赶紧制止,跟根笋儿似的站的直直,对比起刘煜的疯样儿,看起来颇为端庄而清高:“嬷嬷,没事的,我跟哥哥闹着玩呢!”
王嬷嬷尴尬又着急地僵在那儿,心里已经怨极了:虽然煜大爷您是一家之主,是姑娘的兄长,虽然这是自家可以随便一些,可是……您也不能老是这么逗咱们姑娘给你看笑话啊?
虽然刚刚的嘴皮子战是林黛玉略胜一筹,可是王嬷嬷哪里能听得出来?看刘煜笑成这样,她当然以为是自家姑娘吃了亏。
“哦,终于肯叫我哥哥了?”刘煜忽然收起一副疯笑的模样,站起来一边理着衣服一边瞟着小林黛玉。
林黛玉依然含羞带怒:与其让你留下来继续疯,还不如索性依了你,喊你一声“哥哥”。
刘煜理好了蹭乱的衣服,又抬手擦了擦眼泪,这才摆出一副行家像,指了指林黛玉手里的小荷包,笑道:“那是上好的暖玉,淬的药水也是我专门给妹妹配的,妹妹戴在身上,长久绝对有不小的益处。”
林黛玉捏了捏荷包里的药玉,抿了抿粉嫩嫩的嘴唇:虽然这是他送给自己的“大礼”,可是经过刚才那事儿……她真的不想说那句“谢谢”!
一般来说,被称为“药玉”的是琉璃。可是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有自己的一些的小固执小秘密:譬如,玩药的这帮人,对于药玉的理解就与常人有异——可以助人调养身体、有药用的玉石。
药玉有两种,一种是先天生成的。那极为难得,是不出世则以,一出世必然引起一阵腥风血雨的珍宝;第二种。就是后天淬成的,说白了就是将玉泡在药水里,让玉吸收药水的药性——这种药玉当然没有第一种稀罕,但是从药用价值来说,一般高于第一种,毕竟,药玉一般都是根据病人的病情。给他们量身定做的么!
因为许多利欲熏心之人用药水给劣质玉石染色去杂质,使其能够滥竽充数;所以,真正能治病养生的药玉也被鱼目混珠。被人当成了赝品。
现在做药玉行当的人越来越少,一来淬玉的过程极为繁杂,略微出了一点儿错,药性就会改变;二来。淬好的药玉无价也无市。识货的人太少,淬玉人开出的价格也太高。
好在刘煜本身精通药理,手中的灵丹妙药又数以千万吨计,这才为林黛玉制成了这么一枚堪称绝世奇珍的宝物。事实上,若不是想要改善和林黛玉这个“世界之子”的关系,刘煜也不会送出这枚他原本要送给鲍姨娘的生辰大礼!
处理了扬州的家业,又将林如海安葬在姑苏祖坟后,刘煜就奉旨带着林黛玉上京。对于皇帝来说。刘煜不但是救命恩人,更是生死兄弟、知心好友。即便碍于世情不得不回家丁忧,但也不希望他离自己太远。俗语说,忠孝不能两全。有了皇帝的圣旨,刘煜自然不需要像别的孝子那般在坟前结庐自居,自行回京也不会落人口实。
一直没有续弦的林如海还是贾家的女婿,虽然他已经亡故了,但碍于他诺达的家产和林黛玉,以及如今风头正劲的刘煜,贾家自然不肯跟他们疏远。刘煜才抵达京城,贾家的帖子就送来了。
贾史王薛是金陵四大家族,祖上也曾辉煌过,可是到了这一代,在权贵云集的京城之中,他们算是较为没落的几家。以贾府两支来说,宗子贾珍袭的是三品威烈将军,长一辈的贾赦也就是个三品爵,而贾政只是个从五品工部员外郎。简单来说,这一家子现在是积威大于圣眷,面子大于里子。
不过,也正是因为家族的没落,他们都幸运地没有被卷入两年前那场惊险万分又啼笑皆非的太子造反事件——正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当年的福气过去了,现在的后遗症也显现了出来,当年没有卷入造反事件是因为他们家并无多大的利用价值,现在最显著的体现就是——贾家没有手握实权的官儿,也不剩多少银子。是以,他们迫切的希望能够加深和林家之间的关系。
林黛玉是女眷,先被锦绣小轿子接了进去——坐在轿子中的林黛玉有些疑惑,更有些伤感:这次,走的不是小角门,而是从正门被一路抬进去的……多了一个哥哥,果然就不同了吗?
而贾政、贾赦二人并着闻讯而来的贾珍,亲自将刘煜这个状元郎迎了进来。贾赦和贾政自持会是长辈,言行倒是颇为矜持,而贾珍跟刘煜平辈,但年纪要长上不少,便自称了一声“老哥哥”。
刘煜含笑相对,他在京城也有这纨绔子弟的声名,用他自己的话说,这也不全是装的——所以,某种程度上,他跟贾珍还颇有“共同语言”,一路从正门进了正堂、再穿过后堂,“相见恨晚”的两人已经从朝中某某大人新纳的那位曾是青楼名妓的小妾,聊到了京城梨园那位唱穆桂英的名角儿,杜十娘姑娘。
刘煜咂了咂嘴,一脸向往的说道:“前些日子,杜十娘姑娘在梨园的那段儿‘杨宗保冲阵’,啧啧,据说是英姿飒爽又忧伤婉转、催人泪下,可惜,那个时候我还在扬-州,错过了啊!”
贾珍呵呵一笑,挥手道:“无妨无妨,过一阵子北静王府上办筵席,据说早三个月就亲自下帖子请杜十娘姑娘去唱,唱得是杨贵妃,到时候,定可一曲霓裳舞倾城!”
北静王?!那四大异姓王可是胤真的心腹大患啊!眯了眯眼睛,刘煜笑道:“是么?那我一定得去见识一番,要不然,此生都得留憾!”(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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