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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密密麻麻是我的青春(3)


 “不要的?卖?”明珠问。


 女的屁股下面好像有刀子扎她一样:“不是卖,只是赠与,我们领养,领养。”


 明珠看着男的:“家电话。”


 几乎现场的警察都觉得男的也许不是这孩子的父亲,哪里有亲生父亲卖孩子的,或者即便他是亲生父亲,但孩子的母亲一定不知道。


 结果却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刘大同开着送着姑娘回了火车站,和火车站的工作人员联系好,已经错过了她的那班车,但姑娘也是做好事儿,站内的同事联系下一班车,保证姑娘不会耽误自己的行程。


 “人就交给你们了。”刘大同现在要回局里。


 别以为过年就有的清闲了,越是过年偷盗,打架一类的事情越是多。


 那姑娘等刘大同离开了,对着火车站的员工笑笑,说实话有点出乎自己的意料之外,她所认识所了解的警察不是这样的,竟然还会把她给送回来,并且联系了车站说明了情况,车站竟然也同意了,不知道是因为警察说话了,还是原本车站就会帮着解决麻烦的,谁知道了呢,她以前没碰上过,但她对警察的印象稍稍的有了一点点的改变。


 等到把女主人叫到局里来,问话的过程当中她就磕磕巴巴的,一开始明珠是怀疑这孩子是他们拐来的,结果一调查可倒好。


 是亲生的没错,那问题出在哪里了?卖孩子?


 哦哦,现在嫌疑人说不是卖,而是赠送,赠与。


 赠的还不只这一个呢。


 一揪,这就和线头一样的,全都给揪出来了,这对夫妻没有工作。


 生过三个孩子,现在三个孩子都不在身边,除了怀里的这个,当然女人肚子里的那个也算的话。


 现在问题来了,什么问题?


 如果两方有金钱交易,嫌疑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这个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但现在两面都咬死了是民间送养行为。


 “讲的那么好听,一个孩子你给别人,三个孩子你还给别人,现在肚子里的这个是不是也要给别人?”


 男的一副我自己生的孩子,我愿意给谁就给谁。


 “我的孩子,我就是打死你们也管不着……”


 明珠手里的笔顿了顿:“联系联系医院,看看医院有没有记录,确定一下她几次生育的时间。”


 女的感觉事情要不好,她就嚷嚷着说着,“我就是想生个儿子,生了女儿送给别人不行吗?我也没有收她的钱,我想给孩子一个更好的生活条件不可以吗?”


 双方死咬着不放的结果就是,警察也没有这个权,如果双方牵涉到金钱的交易,警察可以没收且罚款,但现在女的男的以及准备收养的那一家都说,一边是生了儿子养不起,就想要个女儿,一边是生不出来孩子想收养一个,法律上也有类似的规定,受重男轻女思想而出卖亲生子女或者收养子女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情节恶劣的以及营利为目的的才能重罚,但这个情节恶劣现实当中根本就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的判定标准也完全的大不相同,有关部门没有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及解决方法,那么接下来就导致任何机关没有办法对此作出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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