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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已非吴阿蒙

毛球这话儿说出口,五哥不知道怎么了,忍不住就出言讥讽,说你又能帮上什么忙?

阿奴这时凑了过来,指着毛球说道:“毛球是布鲁族的格桑,曾经跟地底贤者一起游历过许多地方,对茶荏巴错很熟悉的,有他在,想必能够帮上很大的忙呢。”

五哥平日里挺稳重的,但一瞧见长得跟大猩猩一般的毛球,就变得有些“刻薄”,我不知道这里面的原因,不过听到毛球能够帮忙,便走了过去,蹲下身来,问道:“毛球,此事可做得真?”

毛球点头,说正如阿奴所说的,我在茶荏巴错,还是有一些名气的,很多部族也愿意相信我,所以如果我能回到布鲁族,把消息传出去,只要你师父等人不是离群索居,应该有办法的。

我朝它点了点头,说谢谢。

毛球显得十分客气,说无须,你能够在牢房里选择相信了我,对于我来说,就已经是最大的恩情了。

我摇头,说你已经用你的表现,证明了自己的清白。

说着话,这时毛蛋突然一阵咳嗽,嘴里吐出了一大口的鲜血,却是睁开了眼睛来。

毛球瞧见,慌忙回过身去,握着毛蛋的手,说你怎么样了?

毛蛋张目四望,脸上露出了几分欣喜,说哥,我们难道已经逃下来了么?

毛球使劲儿点头,说对,我们逃下来了。

毛蛋下意识地楼主胳膊,说哥,我好冷啊,是不是快要死了?

毛球慌忙呸了它一声,说你讲的什么鬼话呢,不要胡乱说,我告诉我,我一定会带你回部族的,等到了部族图腾柱面前,你的一切伤势都会好的;对了,这里有吃的,是陆言格桑给我们的,你尝一尝。

旁边的阿奴兴奋地直点头,说对,很好吃呢。

毛球照顾着毛蛋又吃了一些东西,等到它疲惫得又闭上了双眼,这才将其轻轻放下,然后走到我跟前说道:“陆言格桑,我弟弟的伤势不能在这儿久留,我们得赶紧离开,回到我的部族中去。”

我能够理解它此刻的心情,点了点头,说从这儿到你的部族里,大概要多久时间。

他沉默了几秒钟,然后给出答案:“大概两天时间吧。”

啊?

我有些发愣,说这地下洞穴,竟然有这么大么?

毛球猜到我并不太了解这儿的情况,于是跟我以及其余人解释,说茶荏巴错就是地底世界的意思,它其实是一处位于青藏高原腹部的巨大世界,这里有着广饶的土地和自给自足、丰富的生态系统,当初这地底曾经诞生过一百多个城邦,被誉为地底魔国。

听到它的话,我整个儿都给震惊住了。

我的天?

这世间居然还有这么一个去处,怎么会没有人发现呢?

不过尽管有些惊讶,但我并不认为毛球在撒谎,事实上这一路走来,我已经瞧见了太多古怪的地方,比如茂密的蕨类苔藓植物、溪流以及肥沃的泥土,还有几乎难以瞧见的穹顶,这些都已经远远超出了我的理解范围之外。

在那一瞬间,我突然冒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来,那就是倘若将这里的一切给公之于众,外界是否会一片哗然啊?

想一想,我就觉得有些恶趣味,如果能够打通这儿的通道,然后弄一个旅行项目啥的,说不定我还能够赚一个盆满锅满呢。

当然,这也只是想想而已。

那个叫做新摩王的家伙,以及它所属的摩门教,未必能够让我如愿。

毛蛋的伤势有些重,我提出能否用我这儿的常备药试一试,遭到了毛球的拒绝。

它告诉我,说布鲁族里面有一个祖先留下来的图腾柱,那是它们的信仰所在,也是祖灵聚居的地方,再严重的伤势,只要沐浴在祖先的灵光之中,都能够得到愈合,至于别的,并不适合它们的体质。

既然如此,那我们的时间就有些紧迫了,收拾一下,大家准备再一次出发。

不过这一回,阿奴负担起背负毛蛋的责任来,而二春只不过是太过于虚弱了,吃过一些东西之后,就恢复了一些精神,倒也用不着怎么操心。

五哥之前凝聚精神的一剑,此刻也恢复了许多,不再萎靡不振。

众人稍歇,便立即出发,离开前,毛球将这洞穴小心翼翼地封存起来,它告诉我,这是它以前曾经住过的居所,在地底世界,危险总会更加多一些,这样的地方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和补给,留下来,对以后的行走都有帮助。

我们在黑暗中穿行,没有多一会儿,突然间我瞧见头顶上有光芒,抬头一看,却见那是一种类似于乌鸦一般的飞禽,浑身冒着鲜艳的红光,成群结队,划天而过。

好神奇的鸟儿……

瞧见我脸色惊讶,毛球跟我解释,说这是太阳鸟,也是茶荏巴错的生态系统得以留存的重要原因——相传此物的祖先是洪荒时代的金乌,这些鸟儿诞生自地底岩浆之中,不惧火焰,喜欢成群集聚,它们提供光明,以植物种子为生,粪便里富含生机,所以这些太阳鸟聚集的地方,往往会有大片的森林,也会有部族生存。

我惊讶,说那它们飞来飞去的,是干嘛呢?

毛球脸色严肃,说不知道,有可能是受惊了,一般来说,太阳鸟十分慵懒的,除了觅食之外,很少有动弹的……

这话儿刚刚说完,它脸色一变,对着大家说道:“赶紧躲起来,不要露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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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知道为何,只是照着它的吩咐坐,刚刚藏了起来,就瞧见头顶上有一阵风刮过,我抬起头来,瞧见六只巨大飞鸟一般的生物从头顶上划空而过,从远而近地飞来。

毛球将身子低伏,对着我们低声喊道:“这是摩门教的飞龙,小心。”

飞龙?

我下意识地从石头缝隙里朝着天空望去,瞧见这哪里是什么大鸟,分明就是电影《侏罗纪公园》里面瞧见的那种翼龙。

所区别的事情是,那些翼龙都十分小,而我们头顶上这些却颇为巨大,翼展超过五米,有着鸟类长长的尖喙以及古怪的肉翅,划空而过的时候,我能够瞧见它们长长的脖子上面,坐着一个黑点儿。

那应该是驭手。

我被这场面给震住了,万万没有想到,那灭绝了六千多万年的翼龙,居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这些可比什么大猩猩、虎头人更加让人惊讶。

待这些翼龙飞过之后,毛球方才站起身来,对我们说道:“看起来摩门教已经非常重视我们了,居然派了最为罕见的飞龙来找寻,我们得赶紧离开,回到部族,要是被抓到了,恐怕没有办法活命。”

一行人不敢再多停留,匆匆而走,大约走了十几个小时,大家十分疲惫的时候,毛球又在荒原里找到了一处洞穴居所,将我们给带了进去。

这儿也是他当初跟地底贤者游历时曾经住过的地方。

我们在那洞穴里休息,二春找到了我,问起我修行上的事情,因为这一路过来,我并没有表现出新手的模样,反而是一路领先,行事作风,比她这个入门好几年的师姐都还要娴熟,不由觉得好奇。

我把自己与虫虫在雨林中行走的经历告诉了她,并且表明了我已经能够驾驭住了聚血蛊,并且已经体会到了好处。

瞧见了我的进步,二春表示十分高兴。

她祝贺了我,并且说我如果能够快速成长起来,说不定也能够帮助到师父。

睡觉之前,她问我,说我们能不能找到师父?

我拍了拍她的肩膀,说一定可以的,你放心。

她突然留下了眼泪,我问她怎么了,她说瞧见我能够驭使聚血蛊,她不由得触景生情,想起了自己曾经有一条很厉害的蛟蛇,只可惜在之前的时候,被那娘娘腔给弄死了,想想真的伤心。

我默然不语。

生活并非童话,也就必须面临生离死别,说再多的话,都没有什么用处,只有让时间来冲淡这份记忆吧。

我们在那地穴之中休息了四个小时,然后再一次出发。

毛球告诉我,这儿离他们布鲁族的圣山已经很近了,再走大半天的路程,应该就能够到达,这话儿刺激了我们,马不停蹄,一路疾走,却是来到了一处波澜起伏的山丘地带,茂密的蕨林依附其间,连一直昏迷的毛蛋都醒了过来。

这儿是它们的家,最为熟悉的地方,瞧见这些,毛球的脸上也不由得露出了笑容来。

而就在众人信心满满的时候,突然间头顶上又有飞龙出现,这些家伙仿佛是早就在这里埋伏着一般,出现之后,立刻毫不犹豫地朝着我们扑来。

我们已然暴露了,躲是躲不了,那该怎么办?

眼看着众人一片慌乱,我却想着倘若是虫虫在这里,她会选择怎么办呢?

一想到虫虫,突然间我却是一阵热血激荡,对他们说道:“你们赶紧走,我来负责引开这些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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