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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十八两不够!



  第二天,一切正常,秦鹿赚了二十八两;

  第三天,一切平静,秦鹿赚了二十二两;

  第四天,只赚了十八两银。

  点心的定价太高,食客们吃过了新鲜,就开始嫌贵了。碧粳粥、豆腐皮的包子、山药糕、糖蒸酥酪、米汤、八仙小粽和鸡油卷儿全都有剩。

  秦鹿不肯降价,只把剩下的点心送去育婴堂,给孩子们尝了鲜儿就是…

  “记住了,我不让你伸手,你就不能伸手!”

  一天清早,秦鹿抓到想要偷鸡摸狗的秦嫂子。

  面对十几个厨役低头听话其实暗藏愤怒的表情作态,他大笑着,给自己舀了碗解暑的绿豆汤。

  “鹿爷!”秦嫂子委屈道:“您对下人们都这般的好,怎的偏偏要磕碜咱们的自己人了?想那些小丫鬟,有主子们的赏和有平常的缺儿,多少有些进项。可咱们小厨房和外厨房您这般卡着,我们都要喝西北风去?”

  秦鹿随意的喝了一口绿豆汤,他不是很爱这个,只是解暑罢了。

  掏出一个钱袋放在桌上,眼睛眯起来道:“我给你们的,你们可以拿。但如果还克扣两个厨房里的东西,我把话放在这儿。小心你们的狗头!”

  他‘无端端就要欺负人’的,正符合他的做派。

  而此时一个铁塔般的大汉在院子里逛了一圈,咔擦捏碎了粗黄竹的架子。

  是护卫黑塔。

  秦嫂子等厨役吓得面无人色。秦鹿却笑了,问黑塔:“你给我撑场面?”

  “某觉得你人不错,想和你交个朋友。”黑塔回道。

  秦鹿笑着点头,和黑塔寒暄两句,向着府外走去。

  拐出粉油大影壁,路过新花厅和荣庆堂,从重华门出去,就到了南院马棚。

  他需要路过南院马棚从西角门出去,却听见一声喊:“鹿哥儿!”

  秦鹿扭头,发现贾宝玉正在马棚里溜达马匹。

  这个本应该是个无能第一,日夜腻在温柔乡里的宝哥儿自从听过了他的故事,就开始舞刀弄剑。现在变本加厉的学习骑马了。

  贾宝玉骑在马上,旁边有人给他牵马。

  是一个头发胡子全部白透,身穿绛衣,敞着怀,净显虎背熊腰的耄耋老者。

  “宝哥儿想要出府?”秦鹿笑了一句。

  他和贾宝玉就是打个招呼,用不着弯腰,用不着鞠躬,也用不着喊什么‘宝二爷’。面对老者却分外恭敬,作揖:喊了声“焦大爷”。

  这是焦大。从小跟宁国公贾演出过三四回兵,曾从死人堆里把奄奄一息的贾演背出来。

  没有饭吃,他饿着肚子去偷东西给贾演吃;没有水喝,他自己喝马尿,把得来的半碗水给贾演喝。

  秦鹿敬佩这样的人。

  哪怕焦大在宁国府里的地位很低,到了荣国府,更是只能喂马牵马。他也愿意喊一声爷。

  只是尊称而已。

  焦大突然抬头,扫了秦鹿一眼。

  这一眼让秦鹿浑身发麻,肾上腺素疯狂分泌,仿佛面对下山带起狂风的猛虎。

  正诧异着,贾宝玉已经大笑道:“可不像你这般自在,我没的出府,只是遛马而已。”又忍不住逗趣秦鹿道:“你这么急着出府,可是酒楼的那边又亏银子了?”

  秦鹿撇撇嘴。觉得月底分红的时候,这句话要扣掉宝哥儿的十两银子。

  嘴贱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他觉得应该教给宝哥儿这个道理。

  …

  …

  到达真佰味酒楼的时候,天色已经大光。

  九十九盏黄纸灯笼映出明晃晃的黄,格外的欢庆大方。

  秦鹿还没进入酒楼,就看见三四个泼皮汉子翻着筋斗,被一个汉子给踹了出来。

  汉子只是动了拳脚,确切的说,是只动了脚。

  他的左手负在背后,三两脚就把人给踹飞。而在他的右手中盘着两个黑黝黝的铁胆,若是动了铁胆兵器,怕是稳打稳的要出人命了罢?

  “铃铛?”秦鹿愕然开口。

  他认识这个人,是府里的护卫铃铛,属于副统领金开山的亲近兄弟。

  铃铛长得很好看,就是早年当兵时在脸上挨了一刀,破坏了整体美感,看见秦鹿就笑:“今个某不当值,就来这里坐坐。看见几个泼皮占着座位只要清水,还凶神恶煞的撵走前来的客人。某觉得太吵,随便活动了一下拳脚。”……

 

  铃铛长得很好看,就是早年当兵时在脸上挨了一刀,破坏了整体美感,看见秦鹿就笑:“今个某不当值,就来这里坐坐。看见几个泼皮占着座位只要清水,还凶神恶煞的撵走前来的客人。某觉得太吵,随便活动了一下拳脚。”

  秦鹿笑着进门,让柳嫂子先做饭,大酒大肉的尽管上来。

  知道铃铛是习武之人,吃不惯精致小菜。全蒸的羊羔并着烤鸡、烧鸭和难得的牛肉摆满一桌,和铃铛大快朵颐。

  别的啥都不说。

  朋友来了必须请客。他不缺这点小钱。

  “好个鹿爷!”铃铛啃掉一只烤鸭,笑道:“鹿爷果然是个大气的汉子,怪不得金大哥看重于你。”

  秦鹿摆手道:“他不教我习武。”

  铃铛毫不作伪:“想必鹿爷也明白:教会了您习武,您还要我们这帮子低贱护卫做什么?您是府里的贵人,是主子们的心头肉,早晚能飞上天去的。我们金大哥说了,您若是愿意咱们就把您当成自家兄弟看待;若是不愿,某家兄弟们也不想高攀。”

  秦鹿一拍桌子:“再上酒!”

  吗卖劈啊,习武之人说话太直白了。

  他不习惯,干脆灌酒。

  酒足饭饱,铃铛拿着匕首剔牙;

  秦鹿不擅长兵器,不过兵器容易杀人,反而不如某些东西好用。

  他拿着用硬木削成的棒球棒,来回挥舞,然后中午的时候,十几个市井泼皮咋咋呼呼的进来。没等他们横眉竖眼,一颗黝黑的铁胆就砸了过去,贴着领头泼皮的脚尖夯进地面。

  领头的泼皮噗通就跪地上了,喊道:“铃铛爷爷?”

  “好泼皮!原来是你个周三儿!”

  铃铛笑骂一句,对秦鹿道:“早知道是市井的泼皮,看见鹿爷您生意好,想着收些行费来着,被我打了,便要来找回场子。他们都是滚刀肉,府里的名号也不好使,偏偏周三儿早些年在铁市被我救了一次。我来说话,他不敢不听。”

  周三儿使劲点头,又盯着秦鹿,把秦鹿的长相记仔细了。

  …

  …

  有铃铛帮衬,秦鹿不再担心街面上的事情了。

  保护费这种东西自古有之。不过周三儿折在这里,以后见他要喊声爷。

  从而,他在街面上也变成了有头有脸的那种人,轻易不会被人招惹。

  唯一担心的就是同行。不过最近的生意有些差了,秦鹿觉得同行们也没有必要捣乱不是?

  是夜,秦鹿翻看《聊斋志异》,李春花、柳五儿和吴十方在旁边算账。

  “鹿爷,今天还是赚了十八两银。”

  柳五儿笑得眼睛眯眯,精致的小脸儿泛起酒窝。

  和第一天的三十两比起来,十八两少了接近一半,但是她已经满足了,觉得秦鹿也会满意。

  一天十八两稳定下来,一年也六千多两银子呢。

  扣除税收和各项杂费,也能赚个三千多两!

  “嗯。”秦鹿微微点头,没怎么在乎。

  钱少了没有关系,正好防着凤辣子窥觑了。

  只因为不信鬼神,觉得聊斋整书通篇都是忽悠人的,转而观看《红楼》一书。

  要说看红楼吧,需有三防。一要防生气,血压上升;二要防笑岔了气。三,要准备一方手巾,以防泪漉青衫湿。

  秦鹿看着看着,突然瞪大眼睛,一拍桌子。

  “十八两?不够!”

  他恍然大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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