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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回不去的家


 莫征的家在京州二环,一所价格不便宜的房子,但他从来不回去住。


 因为他母亲住在那。


 而他并不想见到她。


 这事情,要从他父母的相识说起。


 莫征的母亲叫巫玛,老家是藏区的,来自喜马拉雅山脚下的一个小村庄。而他的父亲算是个中产阶级,开着一家规模不小的音响店,靠着不错的收入,基本上过着游手好闲的日子,爱好嘛,就是登登山,看看景,如果没有更高的追求,勉强也算财务自由。


 后面的故事就略显俗套了。


 一次父亲在驴友的串掇下,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征服喜马拉雅之旅,到了地方之后,大家临时起兴,原本攀登珠峰的计划被全盘否决了,他们决定试一试难度更大的,也是攀登人数相对稀少的,南迦巴瓦峰。


 征服一座比珠峰还要有难度的绝顶,这个提议很快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于是大家做好一应准备,在当地找了个向导,就兴高采烈地出发了。


 当然,真正进山之后,事情就变得不那么浪漫了,因为业余登山爱好者的一腔热血和职业登山家的专业素质,二者显然不能划等号,再加上他们运气不好,暴风雪,冰崩,气候突变,几乎所有登山者最怕遇到的情况全让他们赶上了,那次一共去了十来个人,回来的不到一半。


 当被困冰窟、奄奄一息的父亲发觉一只纤细白嫩的手穿透厚厚的积雪向自己伸来时,他一瞬间便信了山脚下的居民关于这座大山的所有传说,他相信,是神灵指引搜救人员找到了自己。


 在营地帐篷里醒来之后,他了解到,把自己救出来的是当地的居民,一位藏民中罕有的皮肤白皙的女子,并且,她真的很美。


 获救之后,父亲对着巫玛,一肚子的感谢最后憋成了一句话。


 跟我走吧。


 巫玛说,好。


 所以,莫征要感谢南迦巴瓦的狂风暴雪,没有大山的震怒,就不会有他。


 巫玛给了父亲第二次生命,作为回报,后者决定把她带出贫困,带到城市,舒舒服服地过吃穿不愁的日子,然而事与愿违,巫玛离了故乡之后,似乎水土不服起来,健康每况愈下,直到生了莫征后,变得面黄肌瘦,不复往日风采。


 面对日渐憔悴的妻子,父亲开始感到厌烦,于是犯了一个对于男人来说最为严重的错误。


 他有了外遇。


 尽管巫玛终日在家养病,但从丈夫的态度以及各种蛛丝马迹当中,还是嗅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随之而来的是质问,坦白,流泪,争吵,二人像所有感情破裂的夫妻那样大闹了一场。


 如果说容颜不复的妻子是糟糠,那么容颜不复且脾气恶劣的妻子,就连糟糠都不如了,于是父亲开始变本加厉,甚至公然把小三带到家里行苟且之事。


 很多次,他们在客厅的沙发上欢好时,母亲就在隔壁哭泣。


 她只是个诸病缠身、下床都困难的弱女子,她能做什么呢?


 是啊,她能做什么呢?


 要说她能做什么,有那么一天,莫征一辈子都忘不了。


 那天,他放学回家,打开门。


 他僵立当场,书包缓缓从肩膀滑落。


 他瞪着惊恐的双眼,尿了裤子。


 他看见,整个客厅被染成酱红色,天花板上,墙壁上,茶几上,地毯上,瓷砖上,沙发上,到处都是血。血液粘稠,绵密,腥气扑鼻,像是对色彩审美有问题的设计师,尽力把房子漆成了无比猎奇的样子。


 同样的颜色,还有母亲的嘴。


 她双手捧着父亲的头,正在啃着。


 在她身前的地上,有一堆沾满肉渣的白骨,就像食之无味的鸡肋,草草啃了个大概,便弃之饭桌。


 骨堆旁边有一套染血的内衣,还有一团凌乱的长发,证明这堆骨头里,有小三一份。


 骨堆旁边有一条四角内裤,还有装着几根脚趾的男士拖鞋,证明这堆骨头里,也有父亲一份。


 母亲转过头,和双手捧着的父亲的头一起,看向门口的儿子。


 母亲笑了,眼里却饱含泪水。


 “征儿,你回来啦。”


 她嘴里嚼着父亲的头皮,因此语气含糊不清。


 莫征晕倒了。


 当他再次醒来时,家里已经恢复了原来的模样,白的天花板,白的墙,咖啡色的茶几,花花绿绿的地毯,天蓝色的瓷砖,油棕的沙发。


 他以为先前看到的一切是场梦,但他知道那不是。


 因为父亲,再也没有出现过。


 就是从那天开始,莫征知道了这个世界上有妖怪,也知道了,自己的母亲,来自喜马拉雅山脚下的巫玛,就是妖怪。


 寻常夫妻吵架,骂人,动手,大不了离婚,或许也有失手造成命案的,但那是极少数。


 而妖怪和另一半吵架,直接吃。


 鉴于母亲的老家所在,结合她的所作所为,莫征觉得她极有可能是《神雕侠侣》中,金轮法王用来阴老顽童的那种五彩雪蜘蛛变的。


 来自藏区雪山,喜欢吃掉丈夫,你看,这都对得上。


 家里有一只人形蜘蛛,这让莫征不寒而栗,所以那天开始,他搬出家门,搬到父亲留下的音响店里,便再也没有回去过。


 稍微大了一些之后,他靠着店里的生意,养活自己绰绰有余,甚至称得上腰包殷实,于是丧失人生目标的情况下,开始走起父亲的老路,喜欢游山玩水。


 在一次出游中,他发现了一个奄奄一息的小女孩,怜悯心起,给了她一些吃的,她便开始跟着自己,走哪都跟着,甩都甩不掉。


 那就跟着吧,莫征想,反正同是天涯沦落人,作个伴,也不错。


 他是在北边发现她的。


 他给她取名叫北北。


 当然,后来莫征发现北北也不是正常人,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她绝对没有吃过人,因为第一次遇见她时,她正蹲在地上,捧着雪球往嘴里塞。吃人的妖怪不会被逼成这副样子。


 莫征觉得能接受这一切,毕竟严格来讲,自己也不完全算是人,这使他联想到了《白蛇传》里的许仕林,爹是人,妈是妖,只是,人家是幸福的一家人,这一点,自己家比不了。


 但是,与妖相伴的生活显然不会那么简单,有一天,一个神神秘秘的组织找上他,然后提供了两条路给他。


 要么,捉走北北,去做某种惨无人道的实验。


 要么,自己带着北北,加入他们。


 对了,这个组织的名字叫非常事务调查公司,简称非常公司。


 虽然组织名称里带着调查二字,但是实质上来讲,这是个民间机构,尽管它的能量相当之大,却跟国家机关毫无瓜葛,也没有任何从属关系。


 当然,这主要取决于其对隐秘性的要求,中汉官府对它的存在是不闻不问的,一贯以来也尽量保持距离。


 得知非常公司的业务范围就是专门打击妖怪食人事件,莫征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做了这个选择,他觉得人生终于有盼头了。


 独立探员,这是他在公司里的岗位,一种类似于自由行动的赏金猎人性质的职业。


 之所以不选择与同事编成小组行动,一是他的性格所致,二是,其他探员并不信任北北这个异类。


 但是他信任,要多信有多信。


 在他屡建奇功的过程中,北北也确实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总之,很有爱的一对。


 ......


 ......


 晚上七点多,二环的房子里,巫玛躺在沙发上看着电视。


 电视上正在播送新闻联播。


 “根据本台记者发回来的报导,近几年来,喜马拉雅山区频发怪异事件,据当地居民反映,高原植被出现反季生长现象,雪豹、藏羚羊和野牦牛等高原动物也频繁出现离奇失踪、离奇死亡等异常现象,针对此类事件,由动植物学专家组成的科考小组正在进行深入调查,关于后续调查结果,请继续关注本台消息。”


 喜马拉雅山上了新闻联播,事情发生在自己家乡,巫玛盯着电视屏幕,幽幽叹道:“这座大山要死了......”


 咣啷啷。


 吱嘎嘎。


 这时,房门被人打开,一只手伸进来,把拎着的袋子放到地上,然后从门缝里缩回去,缓缓把门推上。


 巫玛看着那只手,近乎哀求道:“征儿,在家吃顿饭吧......跟妈说说话......”


 咔哒。


 锁舌已经滑进锁孔。


 关上门,莫征面无表情地走进电梯。


 最近几年,接触的妖物多了,他对母亲也少了些抵触,关系略有缓和,但也仅限于时不时送过来点吃的用的,不要说交流,他连屋都不进,面都不见。


 虽然当年的事,父亲也有错,但母亲的惩罚方式给他留下了太过深刻的阴影。


 那是无论如何抹不掉的。


 出于自身职业,他不去翻她的案底,已经仁至义尽。


 下楼之后,北北在车上等着,莫征钻进车子,启动,然后开向父亲留给自己的音响店。


 这个时候,他知道母亲一定会趴在窗前目送自己离开。


 比起发自母爱的关怀,他总觉得那更像猛兽的凝视。


 隔着半座城市,音响店开在一条比较繁华的商业街,莫征喜欢这里,因为这里行人总是很多,有人气。


 为了更加有人气,他还雇了几个店员,平时自己忙的时候,店就交给她们打理。


 这个点,店员已经下了班,莫征回去的时候,店门关着。车停好后,他打开遥控升降门,牵着北北走了进来。


 在京州市,开张吃三年的买卖有很多,开张吃十年的则很少,而莫征的店基本就是这么个产业,个别极奢侈的音响,一套就能换一间房。


 他从里面关好门,然后打开一台音响,找了一张cd放进去,音乐响起时,他瘫坐在沙发上,点一支烟,开始享受一天当中难得的休闲时光。


 这是拉赫玛尼诺夫的《第三钢琴协奏曲》,带着腐朽的资本主义铜臭味,说好听点叫小资,但他好这口。


 大厅的里面有一个吧台,吧台后面有一个酒柜,里面存放着各式各样的酒,除了那些父亲遗留下来的从未动过,其中也有不少莫征自己的收藏。北北蹦蹦跳跳地跑过去,从柜子里抽出一瓶老藤西拉,倒上两杯,然后跑回来,一杯递给莫征。


 乒。


 她跟他碰了一下杯子,然后举头,学着电影里优雅女主人的样子,干了一杯。


 莫征皱了皱眉:“小孩最好别喝酒。”


 北北露出鄙夷的眼神:“你25,我250,咱俩谁是小孩?”


 “......”莫征。


 小口抿着杯中酒,悠扬的曲子中,他陷入了沉思。


 白天在姚家别墅,经过一系列严刑拷打残酷折磨,他并未从姚慕川嘴里问出关于他同伙的任何信息,最后只能采取非人道毁灭。


 对于一些罪大恶极的妖怪,他从不惮于以最残忍的手法施以惩罚,甚至鞭尸,他就这个脾气。


 但发泄归发泄,办案归办案,既然确认凶手有同党,追查还得继续下去。


 问题是,接下来要从哪入手呢?


 半晌,酒已空,他放下杯子,抓起茶几上的车钥匙:“走,陪我去酒吧。”


 北北一脸玩味地笑道:“小孩最好别去酒吧。”


 莫征弯腰摸了摸她的头:“你一米二,我一米八,咱俩谁是小孩?”


 “......”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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